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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治金:鲍威尔是反对台独最鲜明的美国国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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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治金  来源:香港01

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Colin Powell)10月18日因新冠并发症逝世,终年84岁。10月1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例行记者会上称鲍威尔是美国资深外交家,中方对他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对他的家人表示诚挚的慰问。

中美关系不同历史时期,两国政府个人的影响力非常重要,尤其是一些关键人物往往能改变历史的轨迹和国际关系格局。鲍威尔就是这样的人。作为上世纪80年代崛起的政治明星,鲍威尔先后为三位共和党总统效力,并且担任国安及外交要职,对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美国对外政策影响很大。

很多人对鲍威尔的印象主要体现在他在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谎言。这也是鲍威尔本人承认的最大污点。而在中美关系方面,鲍威尔角色一定程度上被低估。实际上,他对中美关系发展做出了很多潜在、隐性、甚至战略性的影响。尤其在小布什(George W. Bush)主政的第一个任期,面对新保守主义者主张对华单边强硬政策,鲍威尔则力主对华务实、友善外交。

鲍威尔强调和中国的合作,而非竞争。即便是新保守派强调的人权,鲍威尔也认为,应该开诚布公地和中方谈及,用一种“真朋友”(real friends)、“真伙伴”(real partner)的方式和彼此打交道。这基本上是小布什第一个任期的对华关系基调。

2004年11月鲍威尔接受CNBC-TV采访:“我们想要做的就是和中国接触,观察中国将来如何发展。而且我们不是带着恐惧观察,而是审慎地观察;观察目的也是和中国一道发展,而不是为了遏制中国。”

在鲍威尔看来,中国不是敌人,而是一个潜在的“地区竞争对手”(regional rival),以及贸易合作伙伴。担任国务卿期间,鲍威尔帮助小布什界定了9·11之后的中美关系发展方向,即“三C框架”,主张坦诚(candid)、建设性(constructive)和合作性(cooperative)的对华关系。具体而言,就是在分歧领域保持“坦诚”,在彼此看到曙光的领域保持“建设性”,在符合双方共同地区及全球利益的领域保持“合作”。

2005年离任时,鲍威尔认定,中美可以成熟相处,求同存异。这一视角影响了后几任的国务卿,包括对华鹰派赖斯(Condoleezza Rice)和希拉里(Hillary Clinton)。赖斯属于保守派,对华立场强硬,但最终因为反恐合作和防核扩散等议题,她也变得更加务实。在鲍威尔力挺的民主党总统奥巴马时期,希拉里继承了三C框架,和中国达成同舟共济以及亚太共存的认识。

具体操作上,鲍威尔的另外一个最大贡献就是帮助化解了南海中美撞机危机。

2001年4月1日撞机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只表达了“遗憾”的态度。时任总统小布什甚至公开要求中方返还美国飞机及机组人员,但遭到中方拒绝。中方要求美方作出正式道歉。但小布什及其周围的鹰派幕僚主张对华强硬,拒绝向中国道歉,甚至考虑军事施压。

但鲍威尔力主通过外交化解危机,反对国防部对华强硬的建议。撞机事件1周后,鲍威尔使用“sorry”一词表达歉意。虽然这不算正式道歉,但最起码是态度上的一种改变。最终,鲍威尔同时与中国外长钱其琛团队幕后沟通半月有余,才缓解了紧张局势。事后,小布什曾感谢鲍威尔在化解这一紧张局势时所展现出的冷静与稳重。

鲍威尔在离任前曾公开提到,不能让撞机事件这一事件危害两国关系发展,而且要从这一危机中汲取教训。自己和中方的接触也为接下来两国关系的大幅改善奠定了基础。

鲍威尔另外一个鲜明立场就是反对台独。

中美撞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国内“中国威胁论”舆论四起,有关中美冲突的讨论不断。也是在这种氛围下,小布什上台伊始也曾表达对华强硬,强调美国会竭力防卫台湾。但9·11后,鲍威尔力主和北京开展反恐合作及防核扩散的合作,使得小布什政府调整了对华政策。

根据美国《纽约时报》的报道,2004年10月25日,鲍威尔访问北京期间曾接受媒体采访,明确强调台湾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美国支持台湾和中国大陆的“和平统一”(peaceful reunification),美国并不支持台独。当时,鲍威尔还向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表示,美方希望两岸双方不要单方面采取有损各方正在寻求的“重新统一”(reunification)这一最终结果。

鲍威尔这一表态得到中国官员的称赞。台湾方面则自找台阶称,那是鲍威尔口误。当时的台湾领导人陈水扁甚至通过地方媒体批评鲍威尔言行。

鲍威尔这一表态有何特别之处?可以说,从现在来看,鲍威尔是唯一一位能够公开支持中国“和平统一”、明确反对“台湾独立”的国务卿。在他担任国务卿之前中美建交的三十年间,美国官员大多对两岸关系采取模糊表态,话语大多严格控制在美国“一个中国”政策框架之内。美国外交官也忌讳提到“和平统一”或“重新统一,而是更多地强调任何改变现状的做法都要符合台海两岸人民的意愿。

鲍威尔之后的美国国务卿再也没有在公开场合明确做出过支持两岸统一、台湾不是一个主权国家的表态。

2005年离任一年后,鲍威尔在一次演讲中谈到,他对中国对大的担忧就是大陆对台关系。他说:“如果台湾走向独立,中国将会动武。美国必须要扮演平衡角色,避免这一局面的出现”。

来源时间:2021/10/21   发布时间:2021/10/20

旧文章ID:26243

李云迪涉嫌嫖娼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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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世界新闻网

曾获得2000年的第14届萧邦国际钢琴比赛舞台金奖的中国钢琴家,继艺人吴亦凡后,成为“腥”闻焦点。他因嫖妓被抓,被北京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

隶属于北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平安朝阳”在微博公布李云迪事件。内容如下:情况通报。对此,警方依法展开调查,将卖淫违法人员陈某卉(女,29岁);嫖娼违法人员李某迪(男,39岁)查获。经审查,上述人员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均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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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的“平安北京”微博则刊出一张钢琴琴键的照片,还留言:“这个世界的确不止黑白两色,但一定要分清和划清黑与白,这个绝对不可以错。”

21日,有中国网友爆料称“知名音乐家李云迪于10月20日晚因涉及违法行为已被控制,相关内容全网范围被下架”。不少网友表示,21日更新的芒果TV综艺节目“披荆斩棘的哥哥”中,未有李云迪的相关介绍,镜头也被删减和打码。

但据瞭解,21日中午,李云迪仍在微博微信为参与录製的“披荆斩棘的哥哥”做宣传,且正片中仍有他出镜的相关片段。

搜狐及新浪娱乐均指,警方通报的“李某迪”即为有“钢琴王子”之称的李云迪,有关李云迪的相关演出视频在消息传出后也在今天下午陆续被删除或打马赛克处理。

《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账号“侠客岛”的官方微博称:“琴键弹错了可以重来,人生道路可得认准黑白。”

大约晚9时40分左右,中共官媒“中国新闻网”官方微博又发帖称:“李云迪在微博介绍里自称‘国际钢琴家’,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自诩艺术家,不仅要有精湛技艺以德服人,更应该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而不是一边上节目赚钱,一边漠视并挑战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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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迪出事之前的数小时,其正在参与的湖南卫视综艺节目《披荆斩棘的哥哥》被网民曝出,李云迪的镜头被删减或打码。但不久后,有人发现李云迪的镜头又恢复。

李云迪生于1982年,曾在2000年经中共文化部指定参加第14届肖邦国际钢琴比赛,获得金奖,成为该赛事史上最年轻获奖者。那次比赛结束回到中国后,李云迪一度被中共官方高调宣传。

此后,李云迪相继参加了美国、香港、荷兰等多项国际钢琴比赛获奖,并于2015年担任第17届肖邦国际钢琴比赛的评委,成为肖邦国际钢琴比赛史上最年轻的评委。

来源时间:2021/10/21   发布时间:2021/10/21

旧文章ID:26242

丁刚:鲍威尔为中美关系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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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刚  来源:丁刚看世界

美国首位黑人国务卿科林·鲍威尔因新冠并发症去世,终年84岁。

鲍威尔于2001年1月到2005年5月担任小布什政府的国务卿。这段时间的中美关系稳定向前发展,被鲍威尔称为两国关系30多年来“最好的阶段”。

至今,很多专家仍对鲍威尔对中美关系发展所发挥的作用持积极看法。

鲍威尔上任不久就碰上了中美关系出现危机。

2001年4月1 日,中美两架军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70海里(110公里)的中国专属经济区发生碰撞,中国飞行员王伟牺牲。美国军机未经允许迫降海南岛陵水机场。鲍威尔在事发后公开表示遗憾,后又致函时任中国副总理钱其琛,对撞机事件表示“sorry”,为平稳解决这一危机创造了条件。

鲍威尔在他四年的任期内曾三次访问中国。

他在2001年7月访问中国时表示,中国“是一个不需要被视为敌人的国家”。2004年,鲍威尔在北京接受香港凤凰电视台采访时说:“只有一个中国。台湾不是独立的。它作为一个国家不享有主权,这仍然是我们的政策,我们坚定的政策。”

在9·11事件之后的美国对华政策制定过程中,鲍威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主要还是出于反恐的需要,美国加大了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国的合作,给了鲍威尔外交政策主张更多的施展空间。

鲍威尔与所谓的鹰派在政策的侧重点上有所不同。

从其外交风格看,鲍威尔算是鸽派人物,主张多边外交。把对伊拉克之战放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框架下讨论,据说就是他的建议。

各方媒体在对鲍威尔的“政绩”作出评价时,都提及了他参与策划了美国对伊拉克的战争。

2003年2月,他在联合国安理会的一次报告中,为获取安理会支持对伊开战,提供了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假证据。

鲍威尔此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是他履历上的一个“污点”,他对此感到“痛苦”。

总体上看,他在担任国务卿时,总是受到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为首的鹰派人物的牵制,而拉氏等人更强调以单边主义和军事手段解决对外关系问题。鲍威尔后来辞去国务卿职务与此相关。

最终,小布什政府的决策还是回到了单边主义的霸权轨道上。这与美国维护其霸权地位的本能有直接关系。

在霸权的逻辑之中,其实是没有鸽派与鹰派之分的。

由此看来,鲍威尔当年参与制订的对华政策,主要还是与美国当时以反恐为中心的战略调整相关,并非意味着其对华关系的战略框架发生了变化。

2004年发生的另一件事颇能说明问题

2004年9月9日,星期五,不是一个什么特殊的日子,这一天,北京奥组委正在紧张的准备着,10天之后,2008年奥运会的倒计时钟将在天安门启动。

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发生了一件中国人不是太关心的事情。除了英文版的中国日报外,大多中国媒体都没有报道。

在华盛顿,国会参院的外交关系委员会举行了一次有关苏丹达尔富尔问题的听证会。

在这次会议上,时任国务卿的鲍威尔第一次使用“种族灭绝”(genocide)这个词来描述正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发生的事情。美国主流媒体异口同声地突出报道了鲍威尔的这一定性。

从《华盛顿邮报》的报道看,鲍威尔在此前三个多月曾有一次苏丹之行,当时他拒绝回答有关“是不是大屠杀”的问题,而称之为“一场大灾难”。这之后,美国国会通过了决议,要求政府给苏丹挂上一个“大屠杀”的帽子。

鲍威尔这么做了。

Genocide是有特定含义的,这个词的解释是“有计划的种族大屠杀”。1948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确定了联合国对这个词认定的基本原则。

谁支持大屠杀,谁就理所当然地要受到全世界的谴责。

后来的事实已经表明,在达尔富尔发生的根本不是种族大屠杀。西方媒体当时渲染死了100多万人,没有一点儿真凭实据。

来自非洲国家阿尔及利亚常驻联合国代表巴里则强调,非盟召开的首脑会议已经明确指出,达尔富尔冲突既不是种族大屠杀,也不是种族清洗。

美国议员和鲍威尔代表的美国政府在给苏丹下定义时,其实已经有了目标。那就是中国。因为中国在苏丹有投资。

一切都像预谋好了一样。

一些敌视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很快就把北京奥运与达尔富尔联系在一起。他们造谣说中国政府支持苏丹政府,给他们钱,然后他们用钱买武器,搞“种族灭绝”。这帮人一直从那时开始不断折腾,一直折腾到了北京奥运会举行。

在2008年3月《纽约时报杂志》发表的长篇采访中,纽约的一位活动分子在被问到,为什么会选择达尔富尔,为什么会把目标对准中国时,回答说,“因为这是种族屠杀这个词自诞生以来发生的第一例,而且是由美国政府正式认定的。”

达尔富尔那件事可以说是具有预言式的意味。

我们把鲍威尔参与的上述涉华政策的变化过程联系在一起看,大体上可以理解究竟是什么在决定着美国的对华决策。

这就是学者们一直在讨论的结构性矛盾,这种矛盾一直存在于中美关系之中。中美关系的走向就是由两种不同制度、不同文明和新老大国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

9·11之后,美国的反恐战成为首要任务,这种矛盾暂时潜伏起来或有所缓和。

北京奥运会之后,它逐渐突出。其背景是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政治优势逐渐显著,开始步入国际舞台中心,让美国感到到它在很多领域的霸权都出现了挑战。而此时的美国,已经开始从反恐战中拔出了。

鲍威尔已经成为历史人物。

在这个节点上回顾他担任国务卿时的中美关系,我们仍然会想到那个老问题:中美能不能最终摆脱,或者说通过什么途径来持续地缓解结构性的矛盾呢?

来源时间:2021/10/21   发布时间:2021/10/20

旧文章ID:26241

中俄当前到底是个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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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晓伟老师  来源:晓伟看世界

编者按:2021年9月7日,由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俄罗斯联邦政府财政金融大学主办的《俄中战略伙伴关系:全球、区域和双边的学术和实践会议》在莫斯科举行,晓伟老师受邀做会议演讲,该文为发言稿原文(无删节)。

很荣幸参加这次会议。

我2000年去莫斯科国立大学学习,这是我学习和研究中俄关系的开始,恰是普京总统走进公众视野的开始,中俄关系经历了友好国家、伙伴关系国家、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国家,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国家、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国家五个阶段,这20多年是中俄关系得到稳健快速发展的时期,作为亲历者之一,我感到非常幸运! 中俄关系的现状在座各位专家学者都非常清楚,我不再赘言,这里只讲讲我的几个观点和看法,希望各位批评指正!

现在中俄关系处在历史最好水平,要珍惜。

我在2016年去莫斯科参加俄罗斯外交部举办的国际会议,会上中国前国务委员戴秉国先生针对中俄关系讲过一句话,“当前的中俄关系是牢固的,来之不易,是几代人付出心血的努力成果,我们要像珍惜自己眼睛一样珍惜”。这个观点十分正确,当前中俄手拉手、肩并肩、背靠背、心连心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关系是符合中俄两国利益的。 中俄关系处在历史最好水平,这个观点不应仅仅是中俄两国的共识,也应该是全世界人民的共识,当然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对于中俄关系的发展一直怀有复杂的态度,利用控制的各种媒体等资源抹黑,遏制,甚至挑拨离间,但是中俄关系经受住了考验,普京总统在前不久美国记者非常明显的恶意挑拨离间的提问下,干脆利索地回答:“俄罗斯有很好的国防,我们不认为中国是我们的威胁,中国的舰队不会从陆地上开过来,不像美国那样把俄罗斯当作敌人”。

中俄被美国同时列为最主要的威胁和遏制对象,中俄都面临大的压力,从这一方面看,中俄具有结成盟友的天然属性。而同时把中俄两个大国列为对手则是美国的悲哀,这样做可能是美国无可奈何的选择,而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挑拨中俄关系是最符合美国利益的,他们确实为此下了大工夫,无所不用其极,林林总总,比如炒作中国威胁到俄罗斯了,比如炒作俄罗斯占了中国便宜了,再比如炒作历史问题等等。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当前中俄协作共同面临美国压力的情况下,大肆在中俄两国之间炒作所谓中国威胁论和历史问题的动机不纯,明显不怀好意,我们要夯实中俄战略协作的基础,我们应该像毛泽东主席诗词中讲的”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俄罗斯的有识之士也很清楚中国不是俄罗斯的威胁,对于美国所谓“联俄治中”“友俄限中”的战略都有清醒的认识,无论是特朗普还是拜登政府都期望俄罗斯放弃中俄战略协作,但这是美国一厢情愿的幻想。因为大家都明白,如果这样的话,俄罗斯可能丢失双方付出几十年努力才拥有的中俄合作共赢的基础,这将是难以想象、难以承受的巨大损失。 目前中俄关系的良好局面来之不易,保持并发展这种关系,对于维护世界和平,中俄和世界各国得以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在美国竭力挑拨中俄关系的情况下,我们要提高警惕,倍加珍惜中俄关系。

中俄关系是世界上大国关系的典范,是世界稳定的压舱石。

我认为,未来中俄战略协作与美国竞争是未来至少15-20年的世界主线。中俄都秉承多极世界的理念,与一超独大的美国理念截然不同,这个理念的对立和不可调和将伴随中俄战略协作与美国竞争的过程。中俄两国在军事和政治上的战略协作硕果累累,今年中国邀请俄罗斯东部战区的军人来中国宁夏青铜峡演习,这是首次邀请俄军人来中国的腹地军演;中俄联合探月、空间站合作、探索火星等合作具有重大意义;中国一些重要地区的防空由俄罗斯C-400防空系统担当执勤设备;普京总统也承认帮助中国建立导弹预警系统,这个技术先前只有俄美两个国家掌握。中俄两国在政治上的合作卓有成效,大家也都很清楚,这里不再赘述。我重点讲两国多方面合作之所以成功的内在机理,即两国政治合作的机制比较健全,两国发展的理念得到了有机结合。

中俄元首经常会晤,政府总理定期会晤,中俄还有4+1个副总理级别的双边委员会,中俄还有执政党和议会间的交流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厅签署了合作议定书,外交上中俄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合作引人瞩目,代表事件就是叙利亚战争中,中俄联合多次行驶否决权,另外中俄在上合组织、金砖国家、G20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也引人注目,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俄罗斯的欧亚经济联盟的有机结合、俄罗斯远东发展战略与中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机结合。地方政府的合作也如雨后春笋,主要是京津翼与莫斯科的中央联邦区和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与圣彼得堡为中心的西北联邦区对应合作。中俄多方面合作成功的现实,为当今大国关系提供了典范。中俄合作的理念相似性和机制的健全在与中国外交建交的约180个国家中是唯一的。中俄都秉持多极世界的理念,这对一超独大理念的美国霸权主义形成有效制衡,霸权主义、霸凌主义已经变得不能为所欲为,中俄协作是世界稳定的压舱石。

诚然,中俄(苏)关系发展到现在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历史上也有很多教训。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历史不能忘记,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当前发展中俄关系也有一些问题,比如远东开发中所谓的中国威胁论,俄罗斯个别上层著名人士竟然认为中国参与远东开发是“入侵”,这实在是难以让人理解,一些不良的思想让中国企业在俄罗斯投资发展比较困难,比如中国企业在贝加尔湖投资水厂遭遇种种阻碍等。中国的一些自媒体对俄罗斯缺乏真实的理解和报道,甚至把俄罗斯看成相当于中国广东省、江苏省一个级别的,显然是一种盲人摸象式的误解,民间持有“唯GDP论英雄”错误观点的人不少。历史经验表明,搞好一对双边关系要付出很大的努力,而毁掉这一关系却容易的多,国之交在于民相亲,中俄关系虽然初步改善了官热民冷、政热经冷的局面,但还远远不够,还有巨大的潜力没有被挖掘出来。

中俄在经济和文化上的交流和合作。经济建设方面中国明显强于俄罗斯,俄罗斯应该借鉴中国经验。经济建设要立足于国情,习近平主席2013年曾在莫斯科讲过,“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着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

我在莫大的博士论文写的是这个方面的,我认为俄罗斯有独特的民族特性和与众不同的国情,发展经济首先要符合自己的国情,可以借鉴中国循序渐进式的经济改革,我知道这个对于俄罗斯来说非常困难,虽然激进式的或者说外科手术式的改革的初衷都是好的,但是结果被证明是不成功的。经济建设上俄罗斯应该重视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和重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是中国经济成功的一个经验,前2天中国宣布成立北京证券交易所,这是中国第三所证券交易所,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俄罗斯是军事科教大国,战略运筹能力也很突出,但是如果经济得不到有效的发展,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这将会严重制约俄罗斯的发展。

而中国要多研究俄罗斯的优秀文化,无论是音乐、芭蕾、绘画、文学等等,俄罗斯是人均读书数量最多的世界大国,俄罗斯也人才辈出,培养出来世界上数量最多的各领域的世界级大师,这个是了不起的成就,令众多国家羡慕,但是我要诚实的说一点,俄罗斯虽然是世界上培养出世界级大师最多的国家,可能并不是留住大师能力最强的国家,一些优秀人才被西方“挖走”,甚至反过来对付俄罗斯,对于俄罗斯来说这是巨大的损失。中国应该引进更多的俄罗斯文化艺术方面的精品。俄罗斯文学作品的特点是真情实感多,品质高尚震撼人的灵魂,不像美国作品多带有价值观输出的意识形态。在中国广为流传的《战争与和平》《罪与罚》《复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安娜卡列尼娜》《静静的顿河》等作品都是整个人类文化瑰宝,将流传千古。

最后我想说说克里米亚入俄和中国统一台湾的问题。

我读过很多有关克里米亚如何入俄的文献和资料,西方国家研究这个问题的文献出人意料的多,这个世界性事件显示了以普京总统为代表的俄罗斯人的勇敢和智慧,不费一枪一弹就得到了这么一个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宝地,这是令世人惊叹的业绩,达到了中国著名的《孙子兵法·谋攻》所推崇的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最高境界,说实话,我没有想到,很多人也没有想到,俄罗斯付出这样小的代价却取得了这样一个完胜的结果。中国是大国中唯一没有完全实现国家统一的,解放台湾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是每个炎黄子孙的夙愿,我相信这一天不会远了。台湾被称之为美国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经过认真研究,我认为我们解放台湾,美国一定会插手阻挠,这个基本没有疑问,有争论的是美国插手的力度和方式,中俄现在是全面战略协作关系,也可以说是不结盟却胜似结盟,解放台湾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之一,俄罗斯应该在这个问题上给予中国强有力的支持,这个支持可以是多方面的,也可以是终极性的,起码能够达到排除外力非法干涉台湾,让中国人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的层面和水平,相信在这个问题上,俄罗斯同行能够提供自己的宝贵智慧和支持。

时间很宝贵,发言就到这里,说的不对或者错误的地方,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来源时间:2021/10/21   发布时间:2021/9/8

旧文章ID:26240

美参议院外委会通过《南中国海和东中国海制裁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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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莉雅  来源:美国之音

美国参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星期二(10月19日)通过了跨党派的《2021年南中国海和东中国海制裁法案》。该法案的发起人、佛罗里达州的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马可·鲁比奥(Marco Rubio)和马里兰州的民主党籍联邦参议员本·卡丁(Ben Cardin)对此表示欢迎。该法案将对参与北京积极推动其在南中国海和东中国海广泛的海洋和领土权利主张努力的中国个人和实体实施制裁。

鲁比奥和卡丁参议员今年5月17日在参议员推出了这项法案。鲁比奥是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副主席,也是参议院外交委员会的高级成员。卡丁是参议院外交委员会负责国务院管理的小组委员会的主席。

“对一个自由开放的印太地区来说,没有比中国共产党及其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更大的威胁了,” 鲁比奥在一份声明中说。“美国在该地区的经济和国家安全利益面临的风险是真实的。在北京继续非法控制南中国海和东中国海的时候,美国需要更多的工具来对抗北京。”

他敦促参议院全体迅速通过这项立法。

“中国在南中国海和东中国海的咄咄逼人的行为不能不受遏制,” 卡丁参议员说。“我们的法案发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跨党派讯息,即美国将捍卫商务自由流动和航行自由,捍卫我们盟友的主权,并促进依照国际法以和平外交的方式解决争端。”

根据该法案,对在南中国海有争议地区的建设和发展项目,——包括填海造岛、灯塔建设、移动通信服务基站建设、电力和燃料供应设施建设或民用基础设施建设,——或为此类开发项目产生的新定居点的持续供应的任何中国人,以及对威胁南中国海有争议地区或由日本或韩国管理的东中国海海域的和平、安全或稳定的行动或政策负有责任或直接或间接参与其中,包括在这些海域使用船只和飞机行使中国主权的中国人,都将受到制裁。制裁措施包括冻结这些人在美国或由美国人控制的财产,不得入境美国或吊销现有签证等。

法案还禁止美国政府出版办公室出版任何把南中国海和东中国海称为中国的一部分的文件;禁止为在这些海域的某些投资提供便利;不承认中国对这些海域的主权宣称;并禁止对某些承认中国对这些海域拥有主权的国家提供援助等。

在党派对立严重的美国国会两院,两党议员在对中国共产党政府采取强硬立场方面有普遍的共识。

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美国对南中国海岛屿主权归属不持立场,但是,在特朗普执政时期,美国明确宣布北京对南中国海大多数海域的离岸资源权利主张是“完全不合法的”,还制裁了一些参与填海造岛和岛礁军事化的中国公司和个人。拜登政府延续了特朗普政府的这一政策。

中国在东中国海一组小岛与日本有主权纠纷。这组岛屿被日本称为尖阁列岛,被中国称为钓鱼岛。这组无人居住的岛屿目前在日本控制下,但中国船只时常在岛屿附近与日本船只对峙。美国政府在这组岛屿主权最终归属问题上不持立场,但反对任何谋求单方面改变现状的行动,并明确表示这组岛屿目前在日本行政管辖之下,属于《美日安保条约》涵盖范围。

来源时间:2021/10/21   发布时间: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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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为法家“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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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千帆  来源:中美印象

【编者按:本文为2021年10月18日“亦律沙龙”同名讲座文字稿,FT中文网2021年10月20日首发,作者授权本站发布。】

先澄清一下,“正名”不等于肯定,但确实有部分(未必全盘)肯定的意思。经过数十年前后左右上下正反的无死角洗脑,这个国家许多事情都需要“正名”。原来以为经历了四十年半开放,一部分人民智已开,但是从近年对国内外事件的反应来看,即便这部分人也只是半开。虽然中国和大部分世界一样进入了网络时代,信息和知识流通都相当发达,但网络也有网络的劣势。各种网络“快餐”、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几分钟带你读完一本经典……确实产生了信息和知识爆炸,但也在洗脑留下的极简思维模式基底上生成了许多偏见甚至基本错误。我们不仅对西方宪政民主停留在一知半解的水准,而且对自己传统文化的认知也没有超越“文革”式“贴标签”的境界,全盘否定传统思想的大有人在。

因此,儒、道、墨、法都需要“正名”。之所以首先为法家正名,一是我自己就在法学院;除了少数没有法律素养的“法学教授”之外,基本上都是“法家”——当然,不需要是秦国的法家。看到某些法学同行都在诅咒法家,不啻在“吃法家的饭,砸法家的锅”,真有点“情何以堪”之感。二是我也想借此消除近四十年对“法治”的误解,给这个被炒得过火的貌似“天然正确”的概念降降温。

第三当然是为法家去污名化。当然,我自己并不喜欢中国历史上的法家。我的《为了人的尊严》谈了儒家、墨家和道家,唯独没有谈法家。2002年在英国做讲座的时候,牛津大学中国专家邦宁(Nick Bunin)教授建议我也写点法家的尊严思想。我说法家提倡工具理性,没什么可写的。今天我仍然是这个看法,但是看到社会对法家的态度似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1970年代“批林批孔”的时候,法家和秦始皇是受追捧的;历史上,法家和“秦制”确实是联系在一起,确实应该批判。也正因为此,法家又成为“秦制”、极权、专政的代名词。这就太简单了,拉低了整个华语知识圈的智商。许多人听一两个讲座,也不看商鞅、韩非究竟写了什么,就贴个标签:法家是坏人!这种极简思维方式就和“川普是好人”一样,都是“文革”残留的体现。

更重要的是,把法家拿出来作为中国历史的替罪羊,就和说“‘文革’是‘四人帮’搞的”一样,显然把元凶漏掉了。今天声讨法家的种种“罪恶”,又成了一个伪命题。本文就算是我在“‘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一个伪问题”之后,接着“问题打假”吧。“正名”也可算作是康德意义上的“批判”——回归某种思潮的本来面目,既不一概否定,也不回避问题,而是要把问题的源头找出来。

一、战国法家怎么说

先看看下面几段话,有没有毛病:

人都是理性自私的,号召“人人学雷锋”就是意淫;

统治者立法要依循人性民情,赏罚分明、扬善抑恶;

治理国家要依法,而不是靠道德、礼仪或统治者的英明决断;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法律应当公开透明,让老百姓知道,以防他们被官吏愚弄盘剥;

治国必须“与时俱进”,不能因循守旧、刻舟求剑。

没毛病吧?这些话可都是商鞅、韩非这些战国法家的意思,只不过他们表达得更精辟——当然,也更极端。

自私人性

如果说中华文明是一种早熟的文明,那么这种“早熟”首先反映在古代法家的治国哲学上。和儒、墨乃至道家理论相比,法家学说不仅在形式上简洁优美,而且在内容上也可以说是极为现代的。它和我们当代社会科学的主流——理性选择理论——分享共同的人类行为假定,并已具备今天依然流行的行为主义理论之雏形。事实上,作为荀子的学生,他们是历史上最早的制度设计者。儒家相信人类道德向上的能力,法家则主张凡人都受一己私利的驱使,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好逸恶劳、趋利避害、趋炎附势。如果大众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必然会引起争斗与混乱。不过,人的欲望不只是动乱的根源,同时也为实现统治和秩序提供了必备手段。商鞅一针见血地指出:“民之生: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1]

如果统治者充分认识到人民的实际需要和期望,并合理利用其所垄断的满足需要的手段,那么他就可以有效控制整个国家。实现社会秩序的最有效方式是设计一种奖惩机制,进而调整和控制大众的行为动机。如果在计算利弊得失之后,人人都理性选择守法,自觉规避统治者通过法律明确禁止的“有害”或“异端”行为,那么社会秩序就自然实现了。只要违法必究且惩罚犯罪足够严厉,那么任何理性的人都不会选择违背统治者的律法或命令,甚至根本不需要动用任何刑罚就可以实现秩序与和谐,从而达到“重刑去刑”的理想效果。

这个思想其实就是当代西方法治的基本思维。1897年,最著名的美国联邦大法官霍姆斯发表了一篇迄今为止引用率最高的名作“法律的道路”。[2] 这篇名作开篇就语出惊人:法律是为“坏人”设计的。事实上,“坏人”才需要法律约束。如果你是“好人”,你不会成天想着在违法边缘徘徊吧?因此,好人是不需要法律的,因为好人的境界远在法律底线之上。好人就是儒家的“君子”,君子是要做官的,所以“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君子”和刑罚能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他要受到刑法制裁,那么他已经不是君子,而是堕落为“庶民”——“小人”了,而和后者谈论仁义礼智是“对牛弹琴”。问题是,凡人都不是上帝;每个人或许都有君子的一面,但也都有小人的一面,程度不同而已。再说即便你说自己是“活雷锋”,我也没法知道你究竟是真雷锋,还是为了沽名钓誉而伪装成乐于助人的“雷锋”。因此,法律只能把我们都当作是潜在的“坏人”,对所有人平等适用。

“法律的道路”把法律比喻为一份“菜单”,上面每个“菜”都有价格——杀人死罪,盗窃20年……换言之,你其实是有犯罪“自由”的,只不过和去饭店点菜一样,每个罪名都有代价;对社会伤害越大,代价肯定越高,就和“好菜”更贵一样。从霍姆斯的实用主义角度来看,国家也就只能做到这个份上——它没法禁绝犯罪,因为不可能像孙悟空那样用金箍棒在每个人脚下画个圈圈,把每个人禁闭在法律的框框里,因而只能用刑罚告诫每个潜在的罪犯——我们都是:行为要谨慎,违法有风险!刑法的前提是什么呢?我们都是趋利避害的理性人,害怕法律的惩罚;明知要受到法律惩罚还知法犯法,那是白痴。我们都不是白痴,所以法律对我们有用。当然,中国某些朝代到了“民不畏死”的地步,人民都和白痴一样“飞蛾扑火”,那么法律也就没什么用了。譬如最近那个“灭门案”的欧金中,明知杀人死罪还照杀不误。社会发展到这么不理性的地步,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依法治国

既然法律和惩罚被认为是实现社会秩序的必要与充分手段,儒家仁义学说就显得多余、无用甚至成了大国治理的障碍。法家只问儒家一句话:治国到底为了谁——为了少数“君子”还是多数“小人”?儒家就得停下来想半天再说,因为儒家同意法家的事实前提,那就是任何社会都是自私自利的“小人”多、克己奉公的“君子”少——至少那个年代是这样,今天其实也差不多。既如此,法家接着来:统治难道不应该考虑如何统治为数众多的“小人”,而不是寥寥无几、真伪难辨的“君子”吗?“小人”短视自私,只在乎利益,不在乎道德;你和他讲道德,那是“鸡同鸭讲”,只能被他耻笑。既然大众都是趋利避害的“小人”,治理大众的办法只有用“刑德”——刑是罚,让他们不敢为非;德是赏,劝他们行善。

在法家看来,等到每个人都成为道德高尚的君子再来谈治国,显然是荒诞可笑的;儒家通过“礼”的规范体系改善每个人的德性,也是完全不切实际的奢望。毕竟,修身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因而注定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成功,对于控制多数人的欲望来说似乎徒劳无益。秦晖老师前阵子也指出了贯穿中国历史的“儒表法里”现象,但这并不只是一个“表面”和“里子”的问题,而是体现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套人性分层的二元世界观。在贵族精英(哪怕只是道德贵族)圈子,儒家至少自认为是有德性的;出了这个圈子,对众庶就无所谓伦理和礼仪了。因此,儒法在这个问题上都很现实主义。瞿同祖先生的《中国社会与中国法律》区分“官”和“吏”:县官属于儒生阶层,是通过科举考试的,有一定的决策权和司法权;吏则是被雇来执行决定的差使,像捕头武松那样,这些人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是可以很如狼似虎的。反正,“小人”虽然得被好好养着,但他们的本性和趋利避害的动物差不多,治国实践也就顾不得这么多礼数了。儒家并不否定刑法的必要性,只是不认为它是治国根本而已。

儒法的分歧是在于儒家认为自己还有存在的社会必要,法家则坚持“道德无用论”。既然道德对小人完全无用,养着这帮“君子”只是“吃闲饭”,时不时还来“砸锅”、“妄议”,有害无益。韩非指出,国家的惟一要务就是统治大众: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圆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圆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用也。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圆之木,良工弗贵也。何则?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何则?国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道,而行必然之道。[3]

两千多年之前的战国法家就有这等见识,令人拍案!法家的思想高度和深度显然不是一个“坏人”的标签就能抹杀的。

法律公开透明、简明易懂

当然,以上假定了老百姓至少知道法律禁止什么以及违禁的后果。如果老百姓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甚至有些官员把“红头文件”、“内部规定”当作“国家机密”,不让老百姓知道,那么法律对百姓就起不到惩戒作用了;等到老百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法,再拿法律来惩治百姓,那就十分不地道了,等于给老百姓设陷阱,用孔子的话说是“罔民”。因此,法家十分重视法令公开。

天子置三法官……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如此,天下之吏虽有贤良辩慧,不能开一言以枉法;虽有千金,不能用一铢。[4]

另外,法律还必须简明易懂,不能过于复杂深奥;否则,即便公布了法律,没有经过法律训练的老百姓也看不懂,法律还是起不到抑恶扬善的作用。只有当所有老百姓不论智愚、贤不肖都懂法,才会主动规避法律禁止的有害行为,法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知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知;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故圣人立天下而无刑死者,非不刑杀也,行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5]

老百姓都知道“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社会就能自然而然实现大治。说得多好!这就是霍姆斯“菜单”隐喻的境界,近现代西方法治的基本思想正是让法律能调整理性人的行为选择,惩罚恶行、奖励善行,实现社会良性自治。事实上,法律的主要作用是禁止恶行,而非奖励善行;当代文明国家都接受“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律不禁止的事情国民自己去做即可。韩非从他的角度,也论证了刑胜赏简的必要性:

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夫民之性,喜其乱而不亲其法。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6]

法律不仅对老百姓必须简单明了,而且也必须有利于统治者施行。和儒家的“君子—小人”人性二元论不同,法家和当代西方法治国家一样设定了人性一元论——所有人都是“小人”,君主也好不到哪里去。儒家还念念不忘尧舜禹这类“明君”,“君子”似乎不是人——不是“小人”,改变了人性,所以不需要受到制度约束。对于法家来说,这一套统统是不知所云的“中国梦”。就和法律是为“小人”而非“君子”设计的一样,制度是为平庸的统治者而非“明君”设计的,因为尧舜这样的“明君”是可遇不可求的。资质平庸的君主只要守住法律底线,就能实现秩序:“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7]

限制公权、官民平等

和儒家相比,战国法家对于官吏滥用公权的可能性更加警惕。之所以设置“法官”,也是为了公正释法、执法、司法,以防官吏违法欺骗百姓。法律必须官民平等,官员、贵族不能搞特权。什么“刑不上大夫”?党员经过纪检、开除党籍,照样移交司法治罪。又是商鞅说的:“所以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8]

法家尤其介意君主被群臣蒙蔽,因而对治民和治官同样重视。韩非特别注重君主不受大臣之蒙蔽,而排除权力阶层的中间盘剥偶尔会对下民有点好处:“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9] 韩非可能是第一个注意到官员有“政绩工程”心理的法治思想家。在自上而下的统治体系中,君主受制于信息蔽塞,往往不能了解群臣的真实政绩和能力,这样就会助长臣子的“小人之心”,造成瞒上欺下、阳奉阴违、滥竽充数等各种问题:

故左右知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积功劳而求安,是犹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几矣;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趋富贵,事上而求安,是犹聋而欲审清浊之声也……”此必不顾人主之义矣。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10]

韩非把驾驭人臣视为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人主之所以身危国亡者,大臣太贵、左右太威也。所谓贵者,无法而擅行,操国柄而便私者也。所谓威者,擅权势而轻重者也。此二者,不可不察也。”[11] 如果官员权势太大,那么不仅会欺压百姓,而且会蒙蔽君主,法治也就无法实现了。

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重无前;奉重无前,则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12]

然而,如何驾驭群臣是一门大学问,韩非也没有提出什么有效的御臣妙术。分权制衡似乎也不足以让群臣服服帖帖,君主很难明了宫廷斗争的是是非非。说来说去,还是只有劝说君主严格依法办事:

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相憎者朋党而相非。非誉交争,则主惑乱矣……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能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此之谓明法。[13]

偶尔,法家也会和道家合流,主张“无为而治”,让群臣在下面忙乎,自己躲在幕后静观:“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明君主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14] 不过这个境界要求的“段位”较高,似乎不是平庸的君主所能做到。归根结底,法家并没有对依法行政提出令人信服的学说。如下所述,这是法家学说的内在局限造成的必然结果。

执法必严

依法治国的另一个条件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大家都知道法律可有可无、形同虚设,犯法无需付出代价,这样的“法治”无异于儿戏。国家必须向人民保证,法律将得到公正和无情的执行。不过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此,法家只有不厌其烦地强调“法必行”:

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为奸邪、盗贼死刑,而奸邪、盗贼不止者,不必得。必得而尚有奸邪、盗贼者,刑轻也。刑轻者,不得诛也;必得者,刑者众也。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而民善……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况跖乎?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韩非也精辟指出:“故明主峭其法而严其刑也。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手,则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诛也。”[15] 不过除了统治者自己的决心之外,韩非或其他法家都没有解释如何使得惩罚变得确定可靠。这正是法家的致命短板,儒家抓住后自然也穷追不舍。“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法家理论体系貌似严密,却在“执法必严”这个问题上一败涂地。

二、法家毛病在哪里?

今天重读《商君书》、《韩非子》等法家经典,再对照斯密、边沁、霍姆斯的现代学说,任何学过法的人都会感到何其似曾相识。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以上引用的法家经典不仅没毛病,而且很精辟!然而,法家学说当然是有毛病的,而且是大毛病!在中国历史上,法家主义的命运可以被总结为短期成功、长期失败。秦朝的迅速崛起和暴终表明,法家理论貌似严密,其实并不符合社会现实。虽然法家政策可以给国家带来一时的军事强盛,在和平时期维持统治则要困难得多。法家成功的短命是诸多因素造成的,尤其是理性自私的结果计算和得失权衡本身并不足以使各级官吏和平民百姓守法。事实上,正是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智慧的人得以规避法律惩罚,并最终对过度压迫公开诉诸暴力反叛。在汉朝关于官办盐铁政策的争论中,儒家准确揭示了法家逻辑的“短板”:“昔秦法繁于秋荼,而纲密于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奸伪萌生,有司法之,若救烂扑焦,不能禁非。纲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16]

理性主义的内在局限

法家认为人之所以守法,无非是出于自我利益,而这种理性主义思维却难以自圆其说。最高统治者确实可以制定严刑峻法,但是有什么能保证这些法律得到如实执行呢?法家理论其实包含着一系列值得商榷的假定。法家逻辑是建立在王位稳定的基础上,但是没有任何法家论证过如何保证王位稳定继承。在没有任何制度或道德约束的情况下,王朝继位是否可能平稳连续?这个大前提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法家声称要设置一个庸君也能驾御的制度,但是代代相传的世袭君主是否可能达到法家所期许的那种开明程度?

除了这些显然的问题之外,法家所预设的自私人性虽然可以在现代行为学理论中找到依据,却很可能挫败自己的治国学说。如果每个人都纯粹受一己私利所驱使,那么就没有什么能防止所有层次的官员滥用职权,也没有什么能防止平民百姓逃避法律惩罚,尤其在他们对法律熟悉到足以利用文本漏洞的程度之后。为了控制大众,法家不得不诉诸众多极权国家和极端人治所特有的高压专制,结果恰和其所期待的开明法治背道而驰。中国的漫长历史证明,法家提倡的这些措施都是无效或短命的。事实上,在法家当政时期,几乎无一例外都出现了宫廷内部的大规模迫害,有时甚至殃及整个社会。迫害必然引起报复,过度压迫必然导致暴力抵制,结果恰恰走向法治与稳定的反面;法家政策的初衷是给社会带来稳定和秩序,但是结果却诱发了无所不在的斗争和暴动。

因此,法律制度是秩序与和谐的必要条件,但是并非充分条件。无论某项法律对于某个群体的整体利益看起来如何理性,其中特定的人总是会发现违法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好处。 由于现实社会中的人际交流如此复杂,任何特定的人类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此众多,而人类的预见能力如此有限,统治者的强制实施和监督又往往力不从心,以至于人几乎从来都可以对违法发现某种“理性”。尽管后果看似可怕且代价高昂,法家主张的严厉机制仍然无法得到实施并发挥作用。和法家预期恰好相反,严苛的律法和沉重的处罚并没有对犯罪动机产生威慑作用。在民不聊生、天下大乱、法不责众的环境下,它们显得如此苍白无力,以至法家政策不仅没有挽救秦朝的覆亡,反而鼓励执政者滥用权力并加速了王朝的衰败。历史上的法家主义复兴几乎全部都验证了同样的悲剧,总是伴随着大规模迫害和个人暴政并引发同样剧烈的社会报复。

“道德无用论”的逻辑困境

由此可见,制度与法律固然是为了理性自私的人设计的,但是如果走到战国法家的“道德无用论”极端,把人完全视为趋利避害的动物,纯粹靠刑罚威慑才免于犯罪,那么这样的国家注定是维持不下去的。理性制度的有效运转必然依靠一个愿意并能够按规则办事的立法者和执法者群体,而他们一定能依法办事吗?法家固然没有忽视这个问题。事实上,为了防止贪赃枉法,他们设计了极其复杂乃至严酷的机制,使人处于相互牵制的恐惧状态之中。例如他们设置了高度组织化和军事化的地方政府以及臭名昭著的“连坐”体制,让老百姓相互揭发,知情不报者按同罪论处:“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17] 然而,由于内在的逻辑缺陷,如此严酷的法家治国方案却依然不能防止官民对法律规则的背离。在此可以区分两类不同的违规行为——平民违法和官员违法,而法家方案对防止其中任何一种都无能为力。

首先,法家假定人性自私,因而普通人只要发现有利可图就会钻政治和法律体制的空子,而不会自愿守法;如果不严格实施禁止偷盗的法律,那么社会必然是盗贼横行。然而,即使我们同意法家的某些假定——最高统治者是善意(具备促进公共利益的意愿)和明智的(能选择有效的手段实现良好的目的),法治的社会成本也是如此之高,以至在实践中完全不可行。 假如每个人确实都是蠢蠢欲动的潜在罪犯,只是出于对法律惩罚的畏惧而不敢出手,社会还能维持下去吗?正如儒家所主张的,法律本身具有内在的局限性。每一部法律的设计者都假定,违法只是例外而非规则;否则,一旦所有人都成了违法者,谁来实施这部法律呢?这样的法律还可能得到实施吗?正如儒家指出,秦朝的法律不可谓不具体、不公开、不严厉,但是面对屡禁不止的犯罪却显得无可奈何。要让惩罚对犯罪产生有效的威慑作用,首先必须调查并确认违法行为的存在,而这假定了执法人员的职业能力和道德素质。然而,即便假定整个执法系统有能力、负责任并严格依法办事,如果人民决定联合起来欺骗政府、违法变得无所不在,它也会无能为力。要纯粹依靠法律来约束一群无孔不入的盗贼,惟一的希望在于建立一个无所不在的全能政府——如此全知全能,以至这种政府在人类历史上从来不存在,或许永远不可能存在。

然而,如果一个社会需要刑法和法家的严格监督,谁才有资格监督法家监督者呢?如果监督者自己腐败,在权衡风险之后发现接受贿赂比严格执法更有利,那又怎么办呢?从一个普遍腐败的人群中,显然没有任何理由期望会出现一个圣人一般的公正无偏的政治精英阶层。事实上,法家自己也假定大大小小的帝国官员都是理性自私的,随时准备占国王和王国的便宜,因而不能被指望会自愿严格执法。在此我们遭遇了企业内部的主从(principal-agent)关系问题,其中经理和老板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家设计了许多策略帮助国王更有效地控制各级官员。由于君主在资源、能力和远见等方面捉襟见肘,法家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是很成问题的,但更重要的是,法家其实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而只是将问题推到更高的层次。

如果不能信任所有层次的大小官员自觉维护国家制度,那么最终希望只能寄托在君主一人身上,因为君主应该有理性动机对他自己“拥有”的国家采取有利的措施,保证国泰民安。法家在此假定君主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总是一致的,尽管中国历史上存在大量相反的证据;而如果像法家主张的那样完全忽视儒家对统治者的道德教育,情况只会变得糟糕得多。即使君主个人想促进秩序、合作与繁荣,从而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也很可能缺乏足够的个人和制度能力达到目的。不论哪种情况,如果君主自己是平庸、无能、腐败甚至暴虐的,那么法家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任由社会跟着一道衰败。

因此,沿着理性选择的逻辑,战国法家从法治开始,却以极端的人治告终,君主一人的意愿和能力成为决定整个社会兴衰的关键因素。由于否定了儒家主张的通过道德教育生成社会内在的道德资源及自愿合作的潜力,法家被迫将所有的社会责任和控制权全部交给政府;由于自私官员也不能被信任,他们进一步将所有责任推到君主一个人身上,从而为个人专制和暴政铺平了道路。归根结底,法家的理想社会遭遇了理性自私和缺乏互信的个人之间无所不在的背信弃义,从而陷入了没有出路、不可自拔的“囚徒困境”。要摆脱这个困境,纯粹的法律或政治方案是不够的。一群相互孤立的个人不可能团结起来,互相信任并避免相互侵渔,更不用说自愿相互合作;惟一的办法就是建立一个利维坦(Leviathan),而它所产生的问题比解决的更多。在高压专制之下,包括统治者自己的生活都和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一样“贫困、龌蹉、野蛮、短命”。

要维持长期稳定、繁荣与和谐,社会成员不能仅依靠法律规定和国家实施的一套理性设计的奖惩制度,而必须通过某种方式建立互信、荣誉感、责任感以及遵纪守法的内在动机,进而建构“一法立而天下共守之”的社会契约。可惜,这一切都不在战国法家的选项之中。

极权国家的雏型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法家的理性主义人性假定成就了法家的法治理论,也注定了法家和儒家一样走“上层路线”而不是契约路线。事实上,法家在这方面比儒家还极端得多。儒家尚且认为少数“君子”是道德可靠的统治者,法家则认为“君子”只是虚伪的小人,“伪君子”比“真小人”更有害,因而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最靠不住的那个人——君主——身上,从而反讽地从法治走向人治的极端。和孟、荀等儒家一样,法家把老百姓想象为道德和智力均不成熟的“婴儿”:

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婴儿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悦也。[18]
     “婴儿”当然是无力自治的,他们注定只能被统治。儒家屡屡批评法家法令严苛、横征暴敛,法家则屡屡批评儒家“妇人之仁”、“慈母败子”,因为“小人”看不到自己的长远利益,严刑峻法其实是为了他们自己好。法家的批评者常常责难他们充当统治者的酷吏走狗,一心只为君主卖命。这真的是冤枉他们了,法家的终极出发点确实是为了黎民百姓。但是在每个人都是靠不住的“小人”的逻辑体系中,他们真的找不到支撑法律大厦的力量,最后只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君主一人身上——毕竟,他拥有这个国家的一切,土地、财产、人身都系在他一人身上;为了他自己和世代相传的家业,他总得有动机把国家治好吧?其实,法家在这里已经犯了一个不起眼的方法论整体主义错误:“国家”不是一个囫囵吞枣的整体,而是一个由亿兆臣民个体组成的集体,君主能代表他的每一个臣民吗?他至多只能代表一部分人——事实上,按照法家的逻辑,他连朝廷都代表不了,君臣之间都有各种勾心斗角的矛盾。在什么意义上,他能代表整个国家呢?
   
  按这个“逻辑”发展下去,法家世界中不仅不会有民主——“小人”统治必定天下大乱,而且只能有极端的专制。这首先体现在法家对“公—私”截然二分的定义上:“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19] 法家一下子穿越到卢梭的启蒙时代,把法和“公”划等号——当然,“公”的代表不是抽象的“人民”,而是具体的君主。言下之意,“私”就是非法,非法就是黑恶;公、私彼此对立,不共戴天。通过法治,法家要以公灭私:“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20] 本来严刑峻法也就罢了,这下有了点意识形态,法家就直奔极权而去了。

既然法代表“公”、代表君,法不仅不能违,也是不能批的。“妄议”法律就是冒犯君主,必然严重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于国家法治秩序危害极大: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而西行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骛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人主为法于上,下民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此令奸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亡国灭社稷之道也。[21]

法家认为,“妄议”就是要离间君臣、分裂国家。本来,在法治的“公天下”之下,人人一心为公;“妄议”者就是有私心,“妄议”的目的就是为了谋私利。官员与民争利,民众怨恨朝廷;国家就出现了“缝隙”,不再团结一心。这样,凡是“妄议”法律的都是分裂国家的奸臣、蛀虫、“坏蛋”: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私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22]

韩非断言国有“五蠹”,“五蠹”之首就是喜欢“妄议”、“砸锅”的儒家: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法、取、上、下,四相反也……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

是故乱国之俗: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言谈、带剑、患御、商工:此五者,邦之蠹也。人主不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23]

按照法家逻辑,要富国强兵,就得严禁言论:“国去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民不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强。”[24] 只有人民被彻底洗脑之后,才能简单“纯朴”,一心为国家效力;否则,人民被各种不同言论、信息包围,就会“开窍”,就会为自己谋私利,也就不会好好为“国家”服务了。按这个“逻辑”继续推,民不仅要“朴”,而且要“弱”,否则“国家”就弱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法家的“国”和“民”变成了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敌人: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25]

本来说好的要“富国强兵”,但民不能富,富了之后赏罚就不管用了;也不能有尊严感或荣誉感,因为你有尊严,官在你眼里就没有尊严,瞧不起官就不会听话。因此,治国只有让人民过贫穷、卑贱、屈辱的生活,才能实现井然有序。这听上去很过分,实际上和法家理性主义逻辑一脉相承,因为这就是法家的人性论——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趋利避害的动物,也唯有此赏罚才管用。跑来一个自以为是、牛逼哄哄、死心塌地的“君子”,“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连国君说话他都不听,国法还能对他怎么样呢?这样的人多了,谁都敢对国君和国法说“不”,国家不就乱了,法治还能维持吗?

对于依法治国,这样的人不仅无用——就和不听使唤的牛马对于主人无用一样,而且影响极坏,应该杀掉!“行极贤而不用于君,此非明主之所臣也,亦骥之不可左右矣,是以诛之。”[26] 没几年,“千古一帝”秦始皇就执行法家建议,“焚书坑儒”了。

三、法家秦制化的原因及其改造

“没毛病”的法家怎么变成了这样?都是法家,都主张“法治”,韩非与霍姆斯怎么差那么大呢?一个是美国司法史上的丰碑,一个却被指责为儒家师门的“叛徒”;一个告诫最高法院不要干预民主议会制定立法保护民生,一个则鼓吹严刑峻法、穷兵黩武、愚民弱民;一个奠定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法理基础,一个却要把“妄议”朝政的儒生赶尽杀绝……

刀制、水治,恶法、良法

造成“西橘东枳”的原因可能有许多,但某些表面化的所谓“原因”是不成立的。一个流行的说法是战国法家主张的不是“法治”,而是“法制”,也就是“刀制”而非“水治”;“刀制”是“厉害了,我的国!”,“水治”则是很人性、很“温柔”的。1980年代初期,中国曾发生过“刀—水”之争。至少从1999年修宪开始,“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成为既定追求目标。相对无法无天的人治,法治无疑是巨大进步。然而,法治的大力推行也造成神化法治的倾向;一旦“法治”被神化,不但许多问题说不清,而且也会模糊视线、误导方向。“法治”成了包罗万象的“聚宝盆”,里面要什么有什么;不敢直说自由、民主,用法治一“代言”,好像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假如法治等同于自由、民主,我们似乎就既不需要追求自由,也不再需要追求民主,只需要“依法治国”就行了。但我们已经看到,“法治”之法既可以是良法,也可以是恶法。“法治”既可以治官,也可以治民;如果只治民不治官,这样的“法治”也值得追求吗?

实际上很简单,法治就是“法治”,也就是依“法”治国,而不是“民主”、“自由”、“尊严”的代名词。至少理论上,即便一个专制甚至极权国家也可以有法乃至法治。看看高度极权“大一统”的秦朝,严刑峻法还尤其之多;如果官吏严格执法,未尝不能使这些“恶法”落到实处,而这样的社会也未必不能被称为“法治国家”。在这个意义上,“刀制”、“水治”之争非但没有击中问题的要害,反而模糊了法治本身的局限性。

由此可见,“法”和“法治”本身是道德中性、作用有限的概念。就和法律可能是“恶法”而非“良法”一样,法治也未必能保证良治、遏制恶政;法治既可以和大众民主联手压迫少数人,也可以由少数僭主篡权压迫多数人。秦朝之所以走向暴政,不在于其是否有“法治”,而是因为它欠缺法治本身所不能提供的东西。专制体制下制定的法也是“法”。虽然这样的法可能是侵犯自由的“恶法”,但是“恶法”至少在形式上仍不失为“法”,而一部法在实体上究竟是“良法”还是“恶法”,往往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可能在法治框架内得到答案。要保证法是“良法”、保证政府依“良法”而治,必须解决法治之外的一系列制度问题:“法”由谁制定,由谁执行?为谁服务?这么来看,马克思的法律工具论也没有错:法确实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关键在于谁是控制法律公器的“统治阶级”。

在某种意义上,法是政治的“婢女”;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法律。当然,对于某些特殊政体,确实可能存在“有良法无法治”、“有宪法无宪政”的奇特现象,但是这并不改变问题的实质:恶政出恶法,善政出善治,也就良法之治。至于法的善恶,并不是由法本身决定的,也不是由法家决定的。战国法家只不过是为特定时代的特定体制出谋划策的术士,只能算“帮凶”而非“元凶”。事实上,没有理由认为法家、法学甚至“法治”不会成为专制乃至极权的帮凶。不独战国法家是如此,西方也不例外,纳粹德国宪法学家施密特即为一例。法学本身是一门技术活,法律并不决定一个国家的基本性质;相反,它们都是被决定的对象。取决于政治体制,“法治”完全可以是“刀制”,“刀制”也不意味着战国法家提倡的不是“法治”。

“刀制”—“水治”这样的文字游戏可以休矣。

法家问题的源头

这也意味着法家并非不可救药。不论东西,今天的法律人基本上都是“法家”,他们完全可以提倡一种建立在自由民主基础上的“法治”。换一种体制,韩非可能就成了霍姆斯。全盘否定法家,也就否定了法治。毕竟,法家的理性主义人性论是各国普遍接受的法治观念。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为何主张依法治国的法家会走向极权国家?既然法家的推理貌似天衣无缝、无懈可击,问题的源头还是要回到理性主义人性假定本身。法家在这里犯了几个不起眼的错误,但恰恰是这些错误让他们向极权国家一路狂奔。

首先,法家把理性主义人性论推向极端,以至于陷入“道德无用论”。不错,人主要是理性自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就是彻头彻尾自私自利的动物。孟子也说过,“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27]事实上,即便动物界也普遍存在一定的利他行为。人在经过学习、教育、实践之后,完全可以成长为具有道德底线的“君子”。人的道德本能并不否定法治的必要性,但至少说明“道德无用论”是错误和有害的。人类道德是实现自由、自立、自治的不可或缺的道德资源,舍此就只能走向绝对国家和极权体制。法家的“道德无用论”及其天衣无缝的“逻辑”推演恰恰证明,极权国家是绝对理性主义的必然归宿。

其次,法家的人性一元论值得称道,却在落入“道德无用论”陷阱之后变得过于消极。事实上,儒家起初也是人性一元论,仁义礼智“四端”人人都有,只是在后天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君子”—“小人”的差异,从而实际上变成二元论。儒家二元论尚且有“君子”、有“小人”,法家一元论则更加极端,每个人都成了自私自利、尔虞我诈、相互伤害的“小人”。遍地“小人”们不能自治自立,事事都得依靠“国家”——法家也不问问“国家”是谁?为什么靠得住?因为这个问题在法家世界里根本就是无解的,所以才不得不“上层路线”越走越高,直到不得不自毁法治逻辑,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一个人身上。

最后,法家把自己逼到犯下一个最不该犯的错误——方法论整体主义。理性选择的出发点当然是个体主义的,自私自利当然是指个人;这堆人生活在一起就成了“国家”,他们每个人的私利之和就成了“公益”。“国家”怎么会变成和他们不相干甚至对着干的整体呢?怎么能说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这样的昏话呢?国家就是人民,穷民哪来富国?军队也来自人民,弱民怎么可能强兵呢?但因为谁都是不可信、靠不住的“小人”,法家硬是把自己逼疯了,只能寄全部希望于君,于是“国”就成了“君”,法就成了“公”,私就成了“恶”——倒是和“人性恶”的前提假定高度一致,只是这样一个走投无路、处处是“恶”的国家理论只能构筑出一个十恶不赦的人间地狱。

如何改造法家

法家当然是没有必要犯这些错误的。即便从纯粹理性主义视角来看,国家当然是人民的,人民是理性自私的;国家治理得好不好,难道不应该问问人民自己过得好不好?“民强国强,民弱国弱”的基本逻辑先要摆正吧?既然每个人都自私,就不可能指望不经被统治者同意的统治者会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好好统治。“雷锋”是不存在的!这是法家的基本逻辑。如果我没有某种手段控制你,你凭什么为我做好事?统治者凭什么制定并实施对人民有利的“良法”,而不是为自己谋利的“恶法”?我们如何控制统治者?用枪?用炮?对不起,这些恰恰在统治者手里。我们手里只有选票。实现法家理想的最好方式难道不正是让人民用选票把代表他们利益的立法者选出来,让他们制定的法律统治国家吗?这才是我们想要的“法治”。真正的“理性”选择意味着人民的国家最终只能由人民自己来统治。

法家一定会问,“人民”行吗?人民未必行,但没有他们肯定不行。在这个问题上,儒法都一再重蹈覆辙;现在还有人大力主张“贤能制”(meritocracy)、反对民主制,好像民主了就不“贤能”了似的。他们都必须“洗心革面”,彻底反思“君子”—“小人”之分及其对“小人”的偏见。“小人”怎么了?自私自利有什么错?当然,自私过头、侵犯了别人的利益是不对的,但是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有什么错?至少自亚当斯密之后的普遍共识是,正当谋利不仅无罪,而且对社会有功。这也是中国市场改革的共识。就和“君子”并不是不会犯错的上帝、圣人一样,“小人”也未必是没有底线的纯粹利己动物;凡人都有“君子”、也都有“小人”的一面,都有自私自利的冲动、也都有克制守法的能力。换言之,人是可以有自由的,正如他们可以有道德;自由不等于“恶”,自私不是“原罪”,“小人”也可以是“君子”。人民完全有能力选举对他们负责的代表,制定代表他们利益的法律,实行尊重他们自由的法治。

战国法家当然看不到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的发展,我们也不能以“事后诸葛亮”的方式苛求他们,而法家学说并非不可修正和改善。他们要坚持人性一元论,但没有必要把人性设定得那么幽暗;他们要坚持法治的必要性,但没有必要主张“道德无论用”;他们要坚持方法论个体主义,并把实现法治的希望寄托在普罗大众而非某个孤家寡人身上。换言之,他们只有把理性主义法治理论建立在自由民主政治基础上,才能走出战国法家无法摆脱的自相矛盾的困境。

还是回到一开始说的尊严问题。法家可以没有自己的尊严理论,但是不能否定人的内在尊严。如果还是像战国法家那样把人想象为自私、短视、愚昧的“两脚动物”,那就永远离不开他们为人类精心设计打造的“动物庄园”。


[1]《商君书·算地》。

[2] 霍姆斯(Oliver Wendle Holmes):“法律的道路”,张千帆等译,《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秋季号,第6-19页。

[3]《韩非子·显学》。

[4]《商君书·定分》。

[5]同上。

[6]《韩非子·心度》。

[7]同上。

[8]《商君书·赏刑》。

[9]《韩非子·备内》。

[10]《韩非子·奸劫弑臣》。

[11]《韩非子·人主》。

[12]《韩非子·八经》。

[13]《韩非子·南面》。

[14]《韩非子·主道》。

[15]《韩非子·五蠹》。

[16]《盐铁论·刑德》。

[17]《商君书·垦令》。

[18]《韩非子·显学》。

[19]《韩非子·五蠹》。

[20]《韩非子·诡使》。

[21]《商君书·定分》。

[22]《商君书·修权》。

[23]《韩非子·五蠹》。

[24]《商君书·农战》。

[25]《商君书·弱民》。

[26]《韩非子·外储》。

[27]《孟子·离娄下》。


来源时间:2021/10/21   发布时间: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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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一个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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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千帆  来源:中美印象

前阵子大概是“奇葩说”流出一段视频,让“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这个颇有学术味的话题火了一把。这确实是一个学术问题,而且是代表两大流派的深奥学术问题:“恶法非法”代表自然法学派,“恶法亦法”代表了实证法学派。两大流派从欧洲打到美国,至少自美国最高法院成立之日起就开始打,到现在还在打,而且这个仗应该会一直打下去,胜负不会见分晓的。所以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不过回到现实世界会发现,它基本上是一个伪问题。

一、为什么“恶法非法”

先说说“恶法非法”。对上面这个问题的回答看上去是显而易见的:难道恶法还能是法?我们确实要法治,但显然不要恶法之治。如果法律规定你必须作恶——杀人放火、虐待家人、抢夺财产,你难道也必须做吗?如果法律规定政府可以征你的地、拆你的房,而不给补偿,你是否也有服从法律的义务呢?这类恶法徒具法律之名,应该没有实际效力,公民不仅无须服从,甚至当政府前来强制执行的时候,还可以行使“抵抗权”。

要论法律的“善”“恶”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法律之上还有法——还有衡量法律善恶的标准,度量者肯定比被度量者地位高;否则,“善”“恶”从何谈起?自然法的基本逻辑是,在人间一切法律之上还有“更高的法”——不论是“自然理性”、“天地良心”,还是上帝“刻在人心中的律法”。自然法不仅地位最高,而且是不和人捉迷藏的——它就活在“人民心中”。某条法律是对是错、合不合理,我们一看就知道。中国人也常说,“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

事实上,这个话都轮不到我们说,也不用去“西天取经”,从西方自然法学说中引经据典,中国人自己就说了几千年。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貌似四对叠字,意义本质不同:前面是实然,后面是应然。做君主的得像个君子的样子,有君主的范儿;这个“范儿”不是摆出来的,是你自己的所作所为决定的。换句话说,君主和臣子、父母、子女一样,都有各自的标准。你没达到标准,即便在那个位置上,也“望之不似人君”。孟子说得更直白了:“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1] 如果你是暴君,那就是独夫民贼,根本不是什么“君”;杀了桀纣,那不是“弑君”之罪,而是为民除害。“暴君非君”的逻辑和“恶法非法”是完全一样的。

历朝历代的中国古代思想家中,要数明末黄宗羲(1610-95年)的学说包含的自然法要素最多。他明确提出“恶法非法”论,认为不是所有的“法”都有资格成为法;天下的治乱也不取决于法治的存亡,而取决于法的性质。他振聋发聩地指出,中国“三代之上有法,三代之下无法”[2]——当然不是因为后来的国家没有律法,而是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因而是“私”法,是“非法之法”。“三代之法,藏天下于天下者也”;“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3] 由于统治者立法是为了一己之私,因而不得不设法防备他人侵越:“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4] 这样的法非但不能保障天下太平,而恰恰是争斗和混乱的根源。因此,“天下之治乱,不系于法之存亡”;只有符合正当目的之法才能给社会带来长治久安,也才配得上法的称号。那些统治者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法”其实不是法,而是供其荼毒压迫社会的私人工具。

总之,如果法是恶法,法治就成了侵犯人权的帮凶,失去了自身的意义。中国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时候,法学界也讨论过“水治”和“刀治”之分。1999年,“法治国家”正式入宪,标志着这场争论落下帷幕:我们要“尊重与保障人权”的“法治”,不要侵犯人权的“法制”。然而,这场争论实际上回避了一些实质问题。法究竟是“刀”还是“水”,不是法本身决定的,而是法外的制法的那个权力体制。且听下回分解。

二、为什么“恶法亦法”?

既然自然法学如此言之成理,照理说实证法学应该彻底歇菜了。没想到他们不屑一顾、哂之一笑:这些都是老夫子的意淫!怎么会这样?原来,孔孟、黎洲虽然气魄很大,但是需要回答几个显然的问题。首先,“法”应该是什么?判断“良法”“恶法”的标准是什么?这是一个大话题,但是对于中国古代和今天来说最不成问题。“民为贵”、“民为邦本”、“为人民服务”这套话语耳熟能详,法律的终极目标无非是为了人民的利益。用边沁更有操作性的功利主义表达: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当然,现代国家还会对多数人的利益加上限定,譬如也需要尊重少数人权利,等等。总之,问题不大。

更大的问题是,“法”是什么?这是一个根本问题,存在理性主义和现实主义两种回答。理性主义把“法”捧到天上,法是理性、正义、高尚的代名词,达不到这个高度的法都成“恶法”。事实上,理性主义的“法”是和“良法”划等号的。遗憾的是,这么伟大的“法”只能是“天上有地上无”、“不食人间烟火”,听上去很好但现实中找不到。现实世界的法都是良莠不齐、善恶参半,不是我们想象的非黑即白那么简单。在理性主义看来,那些乱七八糟、疙疙瘩瘩的法律细节可能统统算不算“法”。这样,国家法律大全就剩不下几个法条。“恶法非法”听上去不错,但走到极端就成了无政府主义——没有法律,拿什么治国?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理性主义或理想主义在独裁国家特别盛行。独裁国家的法学家都是理性主义者,而且通常具有强烈的无政府主义倾向,因为他们无法参与现实治国,所以只能在理想世界天马行空,树立一块块绝对主义的道德丰碑。既然理想和现实脱节,现实往往尤其黑暗,更促使对现实绝望的理论家占据道德高地,在否定一切现实存在的同时把理想推向诗的远方。黄宗羲一句“三代以下无法”,一笔勾销了从秦至今一切朝代的合法性。但没有国家,真的好吗?他们不理解,霍布斯很可能是对的,再糟糕的国家也比没有国家好。黄宗羲本人也经历了明末清初巨变,当时正好是他20-35岁。1630-44年,中国人口15年不到就从1.9亿下降到1.5亿,损失了4000万,超过人口的20%。这个伤亡规模在中国历史上还不算最大。所以中国的“礼崩乐坏”可是不好玩的,不只是道德沦丧之类的,而是名副其实的民族物种存亡危机。在这个意义上,“恶法亦法。”现实中的法都是有瑕疵甚至缺陷的,即便一部良法也可能混杂一些恶规,但仍不失为法。

最后也最成问题的是,有了法,也有了法的标准,谁来判定法的良恶?都说“人人心中有一杆秤”,不过我心里那杆“秤”和你心里那杆“秤”不见得一样,不一定向同一个方向倾斜。某些问题固然社会“自有公论”,但大量的现实问题是见仁见智的。譬如德州议会刚通过了相当严格的反堕胎法,许多人尤其许多妇女会认为这是“开历史倒车”,但是为什么会通过民选产生的德州两院呢?这些代表可不是上级内定,都是选民投票选出来的。他们当中多数投票通过了反堕胎法,可见这样的法律虽然争议巨大,还是有相当多的人甚至多数人拥护的。在众说纷纭的情况下,谁有资格判定反堕胎法究竟是“良法”还是“恶法”?能不能只要我认为是“恶法”,就可以不执行或不服从?如果这样,又成了赤裸裸的无政府状态。

有的理想主义者主张“公民抗命”和暴力抗法,其实就是在鼓励无政府主义。在法治国家,这显然是在破坏法治;在法治彻底失败的国家,这样做或许是不得已的无奈之举,但结果一定不是自杀,就是天下大乱。也有人按此思路以美国为样板,支持“持枪权”,以为那是让美国政府收敛的“法宝”。这都是在一片没有自由的土壤上生活太久之后,对自由产生的臆想。美国有那么强大的武器库,还怕民间几条AK47?现在早已不是冷兵器时代,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武力对比如此悬殊,如果真要镇压,几条枪又怎能抵挡正规军呢?美国立国已两百多年,你见过几次政府暴行是被人民用枪吓阻的?让美国政府收敛的不是枪,是选票;如果哪天选票不管用了,人民不再相信选票了,那就准备打内战吧。枪从来是用来老百姓自相残杀的,对付不了政府。美国也是这样,非洲就更不用说了;民间散落大量枪支,都是自己杀来杀去,从来没见他们用枪打出来一个民主法治政府。在这些地方,什么法不法?枪就是法,法就在我手中。这真是我们想要的吗?

这些国家的政府可能真的很糟糕,但最糟糕的还是政府没用、法无力。他们最需要的不是“恶法非法”这些空洞的口号,而是先让政府有效能,让法律管用。任何法律都要规定人至少某些人的义务,也就是限缩人的自由。这是法律的本质,否则就没必要有什么法律了。没有哪部法律会说:今天吃饭了吗?让我们看电影吧!它永远会告诉你不得做哪些事,否则将承担对你不利的后果,而且不可能依赖理性自私的你会自愿服从或实施。任何法律都是要靠国家强制实施的,不可能把判断的自由裁量留给公民个人;否则,就和依赖小偷自愿实施刑法一样可笑。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实证主义认为自然法学幼稚可笑。

不过笑归笑,实证法学自己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如果“恶法亦法”,法治岂不是太失败了?法律还是要有自己的道德评判,否则就走向了道德虚无主义或在权力面前的犬儒主义,只不过道德评判必须制度化,才不至于停留在理想的星空中意淫。

三、什么是真问题

综上,“恶法非法”和“恶法亦法”两种观点不加限定都失之偏激。符合治国常理的回答是:“恶法亦法”,但必须通过制度清除“恶法”,而不是听之任之、无动于衷。所以这个设问设的是一个假问题,因为它没有问实质性的真问题,因而正确答案也不可能是二选一。“恶法非法”提出了问题,但不能回答问题;“恶法亦法”回答了问题,但是没有也不能解决问题。真问题是,法为什么会成为“恶法”?“良法”“恶法”谁说了算?如何从制度上把“恶法”变成“良法”?

让我们来说说这些真问题。法是怎么成为恶法的?恶法之源何在?这个问题首先得问,法是谁制定出来的?这个人或这群人为什么要制定恶法?要回答这个问题,又要问“恶法”的定义是什么?前面说了,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在此不展开了。简言之,一部“良法”的必要条件是至少让多数人满意。一部法律之所以让多数人不满意,还敢怒不敢言,那一定是因为制定者不能代表多数人的利益。人都是理性自私的,统治者肯定是为了统治者自己的利益而制定法律。这一点马克思倒没说错,只不过“统治阶级”未必是资产阶级或无产阶级;要让多数人满意,多数人一定要成为终极意义的统治者。当然,让每个人参与日常立法和执法工作不现实,所以才有几年一次的选举。我选了你,你就得代表我的利益,不然下次不选你了。这样,多数人选举产生的议会代表通过的法律一般是会让多数人满意的,否则会在下次选举中被淘汰掉。换言之,只有周期性选举民主才能保证制定出来的国家法律是“良法”而非“恶法”,至少最大程度地减少“恶法”产生的可能性。

非民主体制则特别容易产生恶法,因为少数统治者的利益必然和多数平民百姓相冲突,而他们作为不对选民负责的统治者,掌握了立法权以及其它国家权力。少数人立法当然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不会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因此,非民主制度是恶法的源头。不解决这个问题,“恶法非法”、“恶法亦法”说来说去,能有什么用?“刀制”、“水治”部首偏旁考证来考证去,又有什么用?有人说,秦朝是“法制”而非“法治”,因为秦朝的法对老百姓特别厉害,但那不是因为“法”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秦朝实行的是“秦制”,秦始皇制定的法律能对你好吗?

另外还别忘了,治国不只是立法一件事,还有执法、司法……即便法制定得不错,看上去是“良法”,但是执法、司法不力,那么“良法”也只是一个花瓶,至多无害而已。如果不解决选票问题,则不仅恶法丛生,而且良法无用。

接着讲讲操作问题。即便在一个民主国家,仍然有可能产生恶法,譬如我认为最近德州议会通过的反堕胎法就是“恶法”。民主立法一般会照顾多数人利益,但未必尊重少数人权利;一旦构成“多数人暴政”,也就成了恶法。一部“恶法”制定出来,怎么办?谁来判断?自然法是完全没有可操作性的,因为除了你的“内心”之外,没有谁告诉你去哪里找“自然理性”是怎么说的。要实际操作起来,自然法——如果存在的话——必须体现在成文法律体系当中,最自然的选择就是宪法。作为基本法,宪法被普遍作为衡量法律“善”“恶”的标准。事实上,早在1803年世界上第一个宪法判例“马伯里诉麦迪逊”,它就被美国最高法院作为“更高的法”,撤销了一部国会立法。这样,“恶法”的判断就很确定了:违反宪法的法律就是“恶法”,法院应予撤销,它对人民就不再有约束力了,“恶法非法”也就得到了落实。

当然,你还可以再问,凭什么宪法就是衡量一切的标准?作为人制定的成文法,宪法本身是不是也可能成为“恶法”?会不会一部“恶宪”反而把“良法”给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但是不大。这也是一个大话题,在此先不展开了。我看到的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宪法都是“良法”——未必能保证每一条都没问题,但总体上都相当完整体现了“政治自然法”。只要宪法能得到落实,就一定能取得极好的政治与社会效果。

因此,法律是“善”是“恶”,宪法说了算。光是“恶法非法”“恶法亦法”翻来覆去,不仅没有任何意义,而且架空了宪法,所以宪法学者会和你急:都已经认定了“恶法非法”,剩下的都是“良法”,那还要宪法做什么?事情当然没这么简单。宪法正是来帮助我们鉴别什么是“恶法”、什么是“良法”,而一旦面对具体的法律、具体的问题,是非其实远比“恶法非法”之类的想象复杂。美国最高法院经常5:4判决某个法律(经常只是法律中的某个条款)合宪(“良法”)或违宪(“恶法”),判决生效后仍然社会争议巨大,可见什么是“恶法”本身绝非一目了然的事情。没有确切的标准和有效的机制,争论这样的问题纯属枉然。

判断标准和依据都明确了,最后需要确定判断主体。要落实宪法,需要建立一套司法审查制度。判断法律是否违宪就和判断行政是否违法一样,都需要独立于政府的法院。如果行政控制了法院,那么行政诉讼就不可能得到公正审理;如果法院不独立于议会,宪法诉讼就不可能受到公正审理。这个话题法律人都熟悉,无须赘述。

我要强调的是法律人往往忽视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太把宪法诉讼当回事,而太不把选票当回事。宪法诉讼固然重要,但绝对没有选票重要。我刚才说的两个方面——选票和诉讼,选票绝对是第一位的,诉讼是第二位和辅助性的。你可以没有诉讼,但绝对不能没有选票——没有选票,真的是一无所有;没有诉讼,则至多只是不便而已。这样的国家只是极个别,但我们都知道是有的,那就是最老牌的民主国家——大英帝国。人家根本就不制定成文宪法,司法审查自然无从谈起了。这不是一种最佳状态,就和保留君主制不是最佳选择一样,但无伤大碍。英国虽然既非十全十美,亦非最富最强,不也活得挺好吗?

转型政体的经验更说明问题。司法审查表面上是冲着“多数人的暴政”来的,实际上是政治民主的孪生兄弟:转型前的威权甚至极权体制,二者都没有;民主转型之后,二者同时出现。1990年初的东欧转型过程证明,民主没有确立的政体,也不会有司法审查制度;即便有个别例外,司法审查也发挥不了作用。台湾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大法官会议”制度就写在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中,但发挥的作用一直极有限;1987年民主转型后,大法官会议很快成为一个高效的司法审查机构,由此可见选举民主对于司法审查的奠基性作用。我以往做宪法讲座的时候,总有听众问我:中国什么时候能建立自己的司法审查制度?我总是回答:先用好我们自己手里的选票,把直选产生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好再说;否则,这个问题会永远问下去。

因此,我要修正一下刚才的说法:“良法”“恶法”确实是宪法说了算,但其实没有宪法也无妨;只要有货真价实的选举,议会就是一个天然的“良法生产机”,绝大多数恶法都会被自动拒之门外。假如我不得不在宪法和选举之间二选一,那我会选后者而非前者。这话当然说得过于绝对——本来就是一个“假如”而已,但是并没有说错。我们当然要宪法,但这首先是因为宪法里规定了选举;和它规定的一切其它元素如合宪性审查机制相比,选举都重要得多。选举民主是一切良法善政的发生器。有了它,虽然说不上万事大吉,但至少不会有大碍;即便产生了个别恶法,民众智慧和民主机制的完善往往足以自我纠偏。没有它,则一切归零,“良法”无用,恶法丛生。

“恶法非法”是一个伪问题,如何鉴别并制止“恶法”才是真问题。与其在伪问题上纠缠不休,不如把注意焦点集中在如何用好自己的选票、如何让选举变得更加真实、如何防止民粹主义产生“恶法”这类真问题上。


[1] 《孟子梁·惠王下》。

[2] 《明夷待访录·原法》。

[3] 同上。

[4] 同上。

来源时间:2021/10/21   发布时间:2021/10/21

旧文章ID:26237

超过90%日本人对中国印象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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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法广网

由中国、日本的民间团体联合实施的最新舆论调查显示,超过90%日本民众对中国的印象不佳;中国民众对日本的印象一年来急速恶化,将近70%中国人对日本没有好印象。
      中央社消息,日本非营利组织言论NPO与中国国际出版集团今年8月至9月底共同实施的"第17届中日联合舆论调查",采取问卷或面对面访谈方式针对1000名日本人及1547名中国人实施民调,结果周三出炉。

调查显示,日本民众对中国的观感没有改善,对中国印象差的日本人占90.9%,较去年增加了1.2个百分点,仅次于2016年调查结果的91.6%,是5年来再次超过90%。

认为目前中日关系好的日本人降至2.6%。日本民众对中国印象佳者仅9%。认为中日关系恶化的日本民众有54.6%,与去年调查结果相差无几。

中国民众对日本没有好印象者占66.1%,较去年增加13.2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中日两国民众对对方国的观感,开始重返这项联合舆论调查开始实施的2005年严峻水平。

问及中日关系发展的受阻原因,中国民众认为"中日两国政府之间缺乏政治互信关系"占29.3%,比去年增10.4个百分点。

中国人对日本印象差的理由,回答"日本对过去侵略的历史没确实道歉反省"占77.5%;回答"部分政治人物的言行不当"21%,较去年增8.7个百分点。

这项民调显示,中日之间因彼此的军事威胁被强调、热议,两国人民感到不安之际,政府之间并未发挥外交功能,加上新冠疫情导致两国人民缺乏直接交流,导致在中国,有关历史认识的问题再度成为话题。

言论NPO的负责人工藤泰志认为,至今17年间的中日舆论调查显示,中国民众对日本的印象恶化的最大原因是历史认识问题及钓鱼台列屿问题。

工藤指出,中国众对日本印象恶化的情况,有时会发展成连政府间外交都无法处理的局面。现在再加上中美关系对立这项全球变化带来的影响,中日两国民众的意识也起变化。



来源时间:2021/10/20   发布时间:2021/10/20

旧文章ID:26263

“美国优先”有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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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海国图智研究院

原文标题:The Age of America First: Washington’s Flawed New Foreign Policy Consensus

来源:Foreign Affairs

作者:Richard Haass

作者介绍:理查德·哈斯:现任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主席,著有《世界简介》。

翻译:崔怡佳 李佳祺

校对:柯曼琪

唐纳德·特朗普本应是个例外。过去七十年间,国际主义是美国与世界互动的基调,特朗普的外交政策则截然不同。特朗普认为联盟毫无价值,弃多边机构如敝履。他屡次退出国际协议,包括《巴黎气候协议》、《2015年伊核协议》,漠视新协议,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他纵容专制,还抛弃美国昔日民主盟友。

乍看之下,美国新任总统乔·拜登的外交政策似乎很不一样。他重视美国与欧非传统盟友的关系、支持多边主义、致力于建立“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还关注气候问题、重视武装统治。他认为,当今时代的斗争是民主与专制的斗争,并承诺召开“民主峰会”以重建美国在民主事业中的领导地位。正如他在就职后所言,“美国回来了”。

但是,显而易见的差异遮蔽了更深刻的事实:其实,拜登与特朗普的外交政策间的连续性极强。并且,形成这种连续性的关键因素甚至在特朗普上台之前、即奥巴马执政期间就已经出现。这说明,美国对外范式的转变是长期的过程。剧烈变动之下,是冷战后美国外交政策的新轮廓。

旧的外交政策范式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时期,其认知基础是:美国国家安全不仅取决于对本国的狭义关注。保障美国国家与国际利益,需要形成、维系一种特定的国际体系。这个国际体系不必完美,但必须能够维护美国的长期安全与繁荣。尽管该体系确有差错,如武统朝鲜半岛与越南战争的失败,但总体而言仍达到了目标。美国避免了和另一超级大国苏联的热战,以胜者的姿态结束了冷战。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实际GDP增长了八倍、名义GDP则增长了九十倍。

原外交范式的核心准则是,美国利益与全球体系休戚相关,因此有必要进行军事干预,或是为长远原则而牺牲短期利益;但新的外交范式不再遵循该准则。新范式并非全面孤立主义,而是对国际主义的否定——毕竟对中国采取鹰派强硬做法很难算是孤立主义。尽管拜登承诺要“带领世界走向和平繁荣的未来”,但美国人只希望从国际秩序中获益,不愿承担建立与维护国际秩序的代价。

这种新兴的民族主义世界观的影响深远,也是奥巴马、特朗普及拜登政府之间的连续性所在。不过,这是否能形成保卫美国安全、繁荣与价值观的外交政策,则完全是另一回事。

错失大好时机

和任何范式的转变一样,历史上的失败导致了美国外交政策范式的转变。这些失败或是真实存在、或是观念共识。三十年前冷战结束,美国在这场长达四十年的斗争取得胜利,赢得了“前无古人”的重要地位,国家绝对与相对实力都遥遥领先。“单极时代”的说法或许略有夸张,但也是事实。

研究这三十年的历史学家将会对美国的功过是非提出中肯批评。美国取得了一些重要成就,包括北约内两德统一、1990-91年海湾战争妥善处理、以军事和外交努力结束前南斯拉夫的战争屠杀、制定新贸易协定,以及发起挽救数百万生命的总统防治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PEPFAR)。

但是,失败也是衡量标准之一,无论是作为或不作为方面。如今,美国很少进行关系调整、机构建设,缺乏二战后美国外交政策特有的创造力和雄心。杜鲁门政府的国务卿迪安·艾奇逊(Dean Acheson)将其回忆录命名为《创世亲历记》(Present at the Creation),没人会他觉得夸大其词;然而,近来的国务卿却无法在他们的回忆录中加入“创造”一词。尽管美国实力仍无可匹敌,但在更新相关机构以解决全球问题方面,美国着实没什么作为。

这一阶段,美国犯下数不清的错误。它没能适应中国的崛起、扩大北约的决定违反了丘吉尔“胜时大度”的箴言、与俄罗斯搞对立却没有加强盟友关系、对非洲和拉丁美关注有限。其中,“911”后,美国发动的阿富汗与伊拉克战争彻底失败,过度扩张代价高昂;这是美国对大中东地区广泛关注的体现,完全不符合战略逻辑。小布什和奥巴马政府错误地将外交政策的重点放在了这样一个地区:人口仅占世界5%、没有大国、经济高度依赖化石燃料。

在评价美国冷战后外交政策时,人们常常想到“浪费大好时机”。先前的外交体系通过冷战,成功进入了由新挑战与新对手定义的时代,而美国却错过了升级该体系的最佳时机。同时,由于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的失败,美国民众普遍认为当下的外交政策伤财且无效。尽管新技术的发展才是元凶,但美国民众认为是贸易抹去了数百万制造业工作岗位。2008年金融危机与新冠疫情导致贫富差距日益加剧,针对精英阶层的民粹主义也逐渐兴起。面对复杂的国内问题,如落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教育系统,参与外国事务花费高昂且不得民心。这为新的外交政策范式奠定了基础。

激烈的竞争关系

拜登政府的外交政策与特朗普政府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大国竞争,首先就是中美竞争。实际上,拜登政府的对华政策几乎没有改变。特朗普时期国家安全委员会高级官员博明在其文章中指出,拜登政府在很大程度上维系了前任政策。拜登本人曾提到与中国“激烈的竞争关系”;美印太事务协调员也表示,“中美之间接触的时期已经结束了”。这些表态反映出美国外交机构对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与国际体系的行动很是失望。

两届政府间的连续性在对台态度上也可见一斑。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中最敏感的一环。对于特朗普政府最后几周制定的取消美台官员互动限制政策,拜登政府非但没有废除,反而积极实施,公开进行官员高级别会晤。特朗普政府曾致力提升美台关系,拜登政府也一再强调其对台湾的支持“绝不动摇”,且在与多个盟友国家的联合声明中反复提及两岸关系稳定的重要性,包括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以及七国集团这样的全球机构。

连续性不仅体现在台湾问题上。拜登政府保留了特朗普时代的关税和出口管制,且正在考虑调查中国的大规模工业补贴。另外,拜登政府还指责中国拒绝新冠病毒溯源调查,认为武汉实验室极有可能泄露了新冠病毒。拜登政府还进一步升级四方对话,旨在加强与澳大利亚、印度、日本的合作,并与澳大利亚和英国达成印太安全协议。特朗普政府首次将“印太”一词纳入官方术语,拜登政府也加以沿用。

当然,拜登政府在一些关键领域实施的政策与特朗普不同。例如,拜登政府寻求气候方面的有效合作、努力重建盟友关系。但是,中国是美国的主要竞争对手、甚至是敌人,这一观点在美国外交机构中已然“深入人心”。在这一点上,两届政府明显“同”大于“异”。

两届政府对美国另一竞争大国的态度也大抵如此。拜登政府对俄政策没有实质性改变。当然,不再有特朗普对俄罗斯总统普京隐约的钦佩之情。不过,无论特朗普对普京的个人评价如何,上届政府对俄罗斯的姿态实际上相当强硬:其出台对俄新的制裁措施、关闭俄罗斯在美领事馆、加强对乌克兰的军事支持。拜登政府将继续延续这些政策。两届政府似乎都认同对俄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减少损害,防止欧洲地区或太空问题紧张局势恶化为危机。即便是拜登提出的延长美俄军备控制条约、进行“战略稳定”谈判,也都旨在避免危机而非推动关系发展。换言之,寻求与莫斯科“重启关系”的日子早已过去。

美国民族主义

除对大国关系都十分关注外,两届政府也具有民族主义倾向。特朗普政府热衷“美国优先”的口号和理念,即便该口号源于带有同情纳粹德国的孤立主义倾向。相比之下,拜登政府的民族主义较为隐晦,但其“中产阶级的外交政策”口号也体现民族主义。

拜登政府对新冠疫情的应对也带有“美国优先”的色彩。即使国内供应远超需求,美国还是在限制和拖延疫苗出口,仅采取有限行动增加疫苗产量、扩大出口。这种做法缺乏远见——病毒很可能在其他地区变异,进而危及美国。此外,在中国与俄罗斯开展疫苗外交的背景下,美国还失去了展示技术优势与施以援手的机会。

美国贸易政策的形成因素没有改变,这也是两届政府政策连续性的体现。不过,特朗普政府更加极端,对除本政府参与谈判外的贸易协定一概大加批驳,尽管其制定的协议几乎都是在原有协议上加以升级。例如,《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实际上是备受批评的《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翻版,而修订部分内容则大量借鉴同样被批驳的《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同样,尽管强化世贸组织作用、加入或缔结贸易协定高度经济与战略利益,拜登政府也没有表现出这方面的强烈意愿。例如,美国并不打算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的后续版本《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步协定》(CPTPP),而这可能导致美国在印太经济秩序中处于边缘地位,并错失其他机会,如以跨境碳税促成全球气候目标,或对中国进行经济制衡。

不惜代价的撤军

新外交政策的另一要素是从大中东地区撤军。这里是所谓的“永恒战争”,美国外交政策的范式转变也归结于此。阿富汗就是典型范例。2020年12月,特朗普政府与塔利班签署撤军协议,规定2021年5月1日为撤军的最后期限。这一协议削弱了阿富汗政府的根基,也没能解除塔利班武力或是停火。相比“和平协议”,“撤军协议”似乎更为贴切。

到拜登上任之时,美国曾对阿富汗实施的过度扩张战略就已经成为过去了。奥巴马执政期间,美国部队人数曾达到10万人,现在已降至3,000人以下,作用仅限于为阿富汗部队提供培训、咨询和支持。随着2014年作战行动的结束(距离美国与塔利班达成协议还有几年),美国的战斗死亡人数急剧下降。美国的少量驻军为来自盟国的约7,000名军队士兵(以及数量更多的承包商)提供了支柱,并为阿富汗政府提供了心理和军事支持——也就是说,这种存在足以避免阿富汗政府的倒台,但不足以实现胜利或和平。20年后,美国对阿富汗的重视水平似乎终于与其风险水平相匹配。

拜登政府拒绝了重新谈判或废除该协议,并选择在所有方面都遵守特朗普的协议,只有一点例外:美国全面撤军的最后期限被延长了约100天,至2021年9月11日(然后提前完成了撤军)。拜登拒绝将美国军队的撤离与当地的条件或塔利班的额外行动联系起来。与前任总统特朗普一样,拜登认为阿富汗战争是一场“永远的战争”,他决心不惜一切代价摆脱这场战争。拜登不光执行他所因袭的特朗普政策;他的政府运行方式也极具特朗普风格——很少与其他国家协商,让北约的盟友们无所适从。包括取代法国向澳大利亚出售潜艇、迟迟不取消新冠期间对欧洲人访问美国的限制等决定,也同样使跨大西洋关系受挫。在实践中,多边主义和盟友优先的外交政策实际上让位于美国优先的单边主义。

在大中东地区的其他地方,拜登政府也同样延续了特朗普的做法,即减少美国的干预。它抵制了进一步介入叙利亚的任何诱惑,更不用说利比亚或也门了;宣布将在伊拉克只保持少量的非战斗性军事存在;拥护《亚伯拉罕协议》,但只是不情愿地参与外交活动,以结束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战斗;并有意避免牵头推动达成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和平协议。

乍一看,伊朗似乎是更广泛的相似性中的一个明显的例外。特朗普激烈批评过2015年与伊朗达成的核协议(拜登担任副总统时谈判达成),并在2018年单方面退出了该协议;相比之下,拜登政府(其高层人员中有几位曾在该协议谈判中发挥重要作用)已明确表示希望重新加入该协议。但事实证明,恢复该协议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两国政府一直无法就具体义务或顺序达成一致。此外,新的伊朗政府是个强硬派,它没有兴趣签署拜登政府所寻求的那种 “时间更长且更有力”的协议。因此,拜登政府很可能面临与其前任相同的选择,即伊朗将提高其核能力和导弹能力以及对整个地区的影响力。即使伊朗再次接受对其核活动的时限限制,美国仍必须决定如何应对伊朗的其他挑衅行为。

价值观问题

即使一些问题上,拜登与特朗普的言论截然不同,相应的政策转变也比预期的要温和。两位总统对价值观在外交政策中的作用有着不同看法。特朗普是一位交易型领导人,他似乎认为民主是一种障碍,并试图与世界上的许多独裁者建立密切的私交。他对普京赞不绝口,并与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交换了亲笔信。对于土耳其总统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和匈牙利总理欧尔班·维克托,他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他诋毁民主盟友的领导人,包括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和加拿大总理贾斯汀·特鲁多。他甚至对加拿大和欧盟征收关税。

相比之下,拜登宣称美国正处于“与专制者的较量”之中,宣布了他举行民主峰会的计划,并承诺优先考虑与拥护美国价值观的国家的关系。然而,这些承诺,无论多么真诚,都没有使人权和促进民主化成为美国外交政策中更突出的部分。有理有据地表达愤怒并没有使其他国家的行为发生重大变化;由于可替代美国的支持来源不断增加,这种愤怒所针对的目标通常愿意并能够消化吸收美国的批评,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甚至可以平稳应对美国的制裁。军事政变后的缅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美国制裁了该政权的成员,但中国的资助和外交支持帮助军队度过了制裁期。对于古巴政府在今年夏天粗暴镇压抗议活动、海地总统被暗杀等事件,美国只做出了最低限度的回应。无论美国对沙特侵犯人权的行为有什么顾虑,都不可能阻止其与沙特政府在伊朗、也门或以色列问题上的合作,例如,如果沙特的领导人对加入《亚伯拉罕协议》表现出兴趣的话。

当然,在其他利益或优先事项突出的情况下,美国总统总是把有关人权和民主的公开承诺放在一边。冷战时期的“自由世界”往往并不自由。但当今美国外交政策发生了广泛的转变,并着重强调大国竞争和内政短期内的优先事项,这需要更加频繁和敏锐的权衡决策。例如,在中国周边地区,拜登政府不再关心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是否侵犯人权,以保证美国军队更容易在该国开展行动,并努力加强与越南的关系。它与俄罗斯签署了一项军备控制协议,也不再计较俄罗斯对反对派领导人阿列克谢·纳瓦尔尼的监禁。它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印度的印度教民族主义的兴起,一味加强印美关系以牵制中国。

美国阿富汗撤军的失败,以及对许多最容易受到塔利班报复的阿富汗人的抛弃,让美国进一步丧失了自己的优势:尽管介入阿富汗有种种缺陷和失败,但能够改善数百万阿富汗人的生活,尤其是妇女和女孩的生活,然而美国放弃了。当然,美国的民主已然岌岌可危——特别是在1月6日的美国国会暴乱之后,这一可悲的现实进一步削弱了美国政府在国外宣扬民主价值观的能力。

但是,特朗普政府和拜登政府在外交政策上依然有重大差异。以气候变化为例:美国政府已经不再否认气候变化,转而着眼于对绿色技术和基础设施的新投资、对化石燃料生产和使用的监管,以及重返《巴黎协定》的进程。但当其他议题(其中许多议题体现了更多的连续性)处在紧要关头时,这些政策上有差异的领域很少被优先考虑。美国政府一直不愿意利用贸易来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制裁巴西对亚马逊河的破坏,或做出有意义的贡献来帮助更贫穷的国家完成绿色能源转型。

连续性问题

从理论上讲,美国外交政策有更多的连续性应该是一件好事。毕竟,如果一个大国的外交政策在不同届的政府之间摇摆不定,使盟国感到不安,为对手提供机会,使选民感到困惑,并且不能长期致力于建立全球化的准则和制度,那么这个大国的就不可能有足够的影响力。对于美国接触世界的新方式,问题不是缺乏国内政治共识;相反,两党在外交政策方面有相当多的合作。真正的问题在于这种共识的严重不足,尤其是没有意识到千里之外的发展对国内发生的事情有多大影响。

它还充斥着自相矛盾,特别是在涉及中国的时候。威慑中国将需要持续增加军费开支和更大的使用武力的意愿(因为成功的威慑不仅需要能力,而且需要表现出有行动的意愿)。支持前者的有许多共和党人士,鲜有民主党人士;对于后者,两党似乎都没有人支持。两党都赞成象征性地提升美台关系,尽管过于密切的美台关系有可能引发美国和中国之间代价高昂的冲突。虽然美国将中国视为对手,但如果要解决从朝鲜和阿富汗到全球健康等一系列地区和全球性挑战,美国政府仍然需要中国政府的支持。虽然拜登政府大谈其对联盟的支持,但在许多情况下,美国的盟友并没有准备好做美国认为对抗中国所需的事情。事实上,当涉及到中国和俄罗斯时,即使美国出于地缘政治原因,呼吁限制敏感领域的贸易和投资关系,大多数美国盟友也都表示抵制。政治立场并不代表政策制定。

与中国竞争是必要的,但它不能为美国外交政策提供组织原则,因为这个时代充满了越来越多的全球挑战,包括气候变化、疫情、恐怖主义、人口激增和网络攻击,面对这些挑战都需要巨大的人力和经济成本。

此外,还有其他矛盾存在。阿富汗战争揭示了美国支持国家建设的局限性,但帮助盟友提升实力的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在非洲、拉丁美洲和中东的大部分地区,如果当地政府要提升应对当地安全挑战的能力,这是让他们更加民主化、让美国减少负担的先决条件。加入贸易集团是可取的,这不仅是出于经济原因,而且也有助于遏制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和缓解气候变化。经济民族主义(尤其是“购买美国货”的规定)开创了一个先例,如果其他国家效仿,将导致全球贸易减少,也不利于以合作的方式开发和应用新技术,不能在与中国竞争中增加胜算。而在中东,尽管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限制美国的参与上,但目前还不清楚撤军如何与美国对抗伊朗的承诺相抵触,后者打算直接或通过代理人的方式发展其核和导弹能力并扩大其地区影响力。考虑到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以及协议中关于核限制的日落条款,即使成功恢复2015年核协议也不会改变这一现实。

孤独的美国

无论这种新模式有什么缺点,都不能回头了;历史不会有重来的机会。美国政府也不应该重拾之前的外交政策。三十年来的大部分时间里,根据该外交政策的作为或不作为都以失败告终。

新国际主义的出发点应该是明确认识到,虽然外交政策始于国内,但不能止于国内。尽管美国的影响力下降,国内分歧严重,但它所面临的世界既有传统的地缘政治威胁,又有与全球化相关的新挑战。美国总统必须寻求解决美国的问题,同时不忽视国外发生的事情。世界更混乱,“重建更美好未来”的任务将更加困难,甚至失败。拜登已经承认了“21世纪的基本真理……就是我们自己的成功与其他国家的成功息息相关”;问题是他能否制定并执行体现这一真理的外交政策。

美国也不可能靠自己取得成功。它必须通过正式和非正式途径与其他国家合作,制定国际准则和标准,并动员集体行动。这种方法将需要欧洲和亚洲的传统盟友、新伙伴、在国内可能需要美国或国际帮助的国家,以及非民主国家的参与。它将需要使用美国现有的所有权力工具——外交,但也包括贸易、援助、情报和军事。美国也不能让不可预测性毁了自己的可靠性;其他国家决定行动,特别是涉及到牵制或顺应中国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他们认为美国作为一个合作伙伴有多可靠和多积极。

如果没有一个新的美国国际主义,可能的结果将是这个世界会变得更不自由、更暴力、各个国家更不愿意或不能够解决共同挑战。当前,美国受到全球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它却越来越不愿意实施可以改变全球发展的外交政策,这既讽刺,又危险。

来源时间:2021/10/20   发布时间:2021/10/20

旧文章ID:26236

彭胜玉:孟晚舟回国中美关系缓和是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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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胜玉  来源:战略研究彭胜玉

笔者前段时间发布一篇文章建议中国和美国交往要少谈尊重多谈利益。要想从根本上改善中美关系,要想让美国尊重中国,让美国主动停止对中国的各种打压,核心要靠利益制衡。现在的时代,呼吁美国做什么,确实已经用处不大,只能用国家利益的彼此互换才能让对方做出一些行为。所以跟美国谈尊重,远不如跟美国谈利益博弈。应该少呼吁彼此尊重,多谈利益得失会更有效。让美国更加尊重中国,核心要靠利益,需要中国更多的打好“交往利益与交恶利益”这两张牌,扩大交往利益,打击交恶利益。

央视新闻9月24日报道,当地时间9月23日,美国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项最新民调显示,仅44%的美国成年人赞成美国总统拜登的工作表现,53%表示不赞成。自7月以来,拜登的支持率呈急剧下降趋势。该项民意测验是9月13日至19日对10371名美国成年人进行采访后得出的。总体而言,美国民众对两党民选官员的信心正在下降。自4月以来,美国民众对共和党国会领导人的信心下降了5个百分点,对民主党国会领导人的信心则下降了11个百分点。受访民众对拜登处理新冠疫情的信心从3月份的65%下降至51%;在经济方面,48%的人表示对拜登的经济政策有信心,51%的人表示没有信心。45%的受访者认可拜登在外交政策方面的决定,54%表示不太有信心;而在国家团结方面,只有34%的受访者认为拜登将使国家更加团结,另外66%的人则表示不太有信心。

个人认为,中美最近出现一些关系上的缓和,根源还是中美两国利益权衡交换的结果,并不是中美结构性的矛盾得到化解导致的缓和。是拜登想和中国做一些交易拉抬国内支持走出阿富汗颓势、疫情及经济的焦头烂额。

一、当前行为是美国利益求得前的举动。

美国释放孟晚舟是为了后续的美国国家利益(可能会开展商贸谈判降低关税缓解通胀),顺带成全了加拿大的期待。

经过中国政府的不懈努力,美国当地时间9月24日,被加拿大非法扣押1028天的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孟晚舟乘坐中国政府包机回国。2018年12月,加拿大当局应美国要求,将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转机过境的孟晚舟扣留。随后,美方以所谓“电汇欺诈罪”为由要求将孟晚舟引渡回美国受审。加方无视孟晚舟没有违反任何加拿大法律的事实,无理非法拘押她长达1000多天。

阿富汗的狼狈撤军让拜登政府饱受国内指责,很多国内声音要求拜登及相关官员引咎辞职。为了让美国顺利从阿富汗撤军,美国国务卿也是打电话给王毅求取帮助。撤军结束没多久,拜登也是主动给习近平打了电话。可以说,近段时间,美国上至总统,下至国务卿,商务部长,都主动的和中国沟通起来了。

为什么有这种局面突然的到来?利益的算计!

阿富汗撤军的狼狈,国内通货膨胀及国内疫情的持续严峻,都是让拜登政府备受考验。截至目前,美国疫情累计确诊感染人数超过4353万人,死亡人数高达70万人以上。而美国民众对致命疫情早已麻木,从突破千万以来,美国日感染新增人数连续都在几十万。按照如此速度,最终感染人数直逼上亿。

拜登国内能施展的伎俩已经有限,这个时候释放孟晚舟,就是要和中国缓和一下,以此促进可以开展和中国的贸易关税谈判,能有助于缓和国际紧张,提升美国经济,缓解美国国内通胀,老美何乐而不为。

美国人干事,极少无利而干,美国人很现实,他们做的事都是要达到一定目的才会去做,包括妥协。其实美国人比中国人都更能屈能伸,妥协对于美国人并没有中国人认为的面子上很挂不住。

所以,释放孟晚舟,是美国人利益算计的一步棋,目的是为了让中国配合美国在后续的一些事情,顺带成全了加拿大期待早日结束孟晚舟事件及加拿大两位间谍的回国。

二、美国利益的所求是在追求短期的一时利益,不是在追求长期利益。

据《华尔街日报》9月24日报道,美国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在接受该报采访时表示,她将寻求改善美国与中国的商贸关系,称这对于双方都有利。雷蒙多认为,鉴于中国市场的庞大体量,美国必须与中国进行贸易。“这只是一个经济事实,”她说,“我实际上认为,积极的商贸接触将有助于缓解任何潜在的紧张关系。”雷蒙多表示,她计划率领美国首席执行官代表团前往海外,包括中国,以寻找商机,讨论长期存在的贸易问题,不过目前还没有任何具体安排。

美国通胀率连续多月超过5%,美国8月尽管消费者物价指数仍然维持在5.3%的高位。据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的数据,美国政府从2020年3月起印刷有了30亿美元。美国想要用放水的方式在短时间内恢复美国经济。美国政府只能用美元来解决国内危机也带来了不利影响。据报道,美国通货膨胀持续,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认为政府对中国加征关税的方式并非经过深思熟虑。与此同时,她还甩锅给特朗普为拜登开脱,她宣称特朗普所在时期制定的“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并非解决中美两国之间所存在的的贸易问题,这些后果严重损害了美国消费者自身的权益。美国损人不利己,承担损失的是美国消费者!

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8.07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27.1%。其中,出口9.85万亿元,增长28.1%;进口8.22万亿元,增长25.9%。与2019年同期相比,进出口、出口、进口分别增长22.8%、23.8%、21.7%。中国进出口连续13个月同比正增长。2021年6月,我国外贸进出口3.29万亿元,同比增长22%,自2020年6月份起连续第13个月实现同比正增长。与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增长势头良好。上半年,我国对前三大贸易伙伴东盟、欧盟、美国分别进出口2.66万亿、2.52万亿、2.21万亿元,分别增长27.8%、26.7%、34.6%。

这些数据,充分表明,美国对中国的巨量加税,并不影响中国出口。现在美国,迫切想和中国谈判。我个人建议,美国想谈还是想捞取利益的情况下降关税,我觉得中国不宜再给美方过多利益,让美方自己难受去。中国也不宜追求对美过多出口。出口本质是中国国内物质财富的流失,换取的美元没有更多服务于国内经济的时候,得到的是财富流失国外的恶性循环结果——用美元继续服务于国外。

三、短期利益求得后,美国会继续露出凶猛的獠牙打压遏制中国。

英美澳三国最近捣鼓了一个所谓的三方防务伙伴关系(AUKUS),而这个关系协议的首个任务,就是要给澳大利亚提供核潜艇。拜登在推介会上声称,这样的关系合作协议,将能够让英美澳“抵制演化中的威胁”。英国首相府方面也发声称,三国已经达成合作协议,并将“捍卫印太共同利益目标”。澳总理莫里森在确认将获得核潜艇的同时,声称期望澳大利亚能够自己开建核潜艇,按照计划,美英两国将帮助澳大利亚在18个月内获得核潜艇,未来澳大利亚的核潜艇编队将在西澳大利亚驻扎。另外,莫里森还表示,澳大利亚将从美国购买“战斧”式巡航导弹。为了紧抱美国大腿,澳大利亚已经决定放法国鸽子,此前法澳两国签署的660亿美元军购合同已经作废,气的法国直接召回驻美国和澳大利亚大使。

我个人认为能看出美国重点想让小弟冲锋在前,自己没有决心和中国冲突对抗。培养澳大利亚当打手说明美国自己不愿意太卷进战争冲突导致双输。这种找个打手出面挑衅对中美双方管控冲突也有利,有个打手在中美中间起缓冲作用,打手干点事及挨点揍都不至于直接变成中美冲突,谁都可以说成是打手自己的责任。这种让小弟冲,反倒可以给中美提供一种缓冲,源于小弟的冲突,中美都可以伸缩自如。中国对美国小弟可以尽管硬一点,也不至于直接导致中美冲突。中国对澳大利亚可以厉害点,打狗给主人看我们还不用担心太刺激美国。

美国靠自己没有决心,靠小弟想遏制中国更没有戏。小弟更不会有牺牲的决心,小弟现在都在帮助美国打压中国捞取自己利益而已,核潜艇就是利益的一部分,不是澳大利亚要牺牲自己当打手的表现。

虽然美国基于美国国家利益的权衡,可能认为和中国走向全面对抗是不符合最大利益的。但是待美国政府走出当前不利的局面后,美国政坛的各种政客将继续露出凶猛的獠牙打压遏制中国。

拜登这届政府相对还是理性的,他做事还是权衡国家利益得失及其本届政府利益得失的。基于权衡利益做决策,所以大概率不会选择和中国走向激烈对抗,因为这不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但是虽然不搞冲突对抗,不代表美国会停止继续打压遏制围堵中国。我个人认为,待拜登从最近的一系列事件中走出来后,拜登,尤其是拜登政府的政客,会继续撕开獠牙遏制打压中国,同时更重视挑唆澳大利亚英国等盟友,及用好北约对中国展开激烈的打压遏制。

不过中国也无需过于担心,既然你还在算计利益得失,那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中国也有的是各种利益制衡你。和美国这届政府打交道,手上多些可以打的牌,都是可以钳制美国的出牌。

从近期的美国对华的系列主动行为可以证明:舍曼来华,及克里近期来华,我们给他们说的硬话,是极其应该说,说的很对的。话挑明了,说直白了,后面再难听的话也就没有了。后面跟这届美国政府打交道,还是要敢于说硬话,直话,明白话。少谈尊重,多打利益牌,扩大交往利益,严厉并及时打击美方交恶中国的利益,让美方权衡利益得失是最后的制衡美方行为的手段。

来源时间:2021/10/20   发布时间:20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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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美国对华战略的“新两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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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岩  来源:中美聚焦

中美关系正常化以来,“两面性”历来是美国对华战略的一个突出特点,在美国历届政府的对华外交实践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而自特朗普政府启动“战略竞争”这一对华新思路之后,以“打压(或“遏制”)+接触”为特征的“两面性”呈现出一些新变化,打压、竞争一面愈发凸显,接触一面明显弱化。

执政8个月以来,拜登政府在继承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这一基本思路的同时,还试图更加精细地“操控”中美关系发展轨道,对华战略的“两面性”亦开始呈现全新特征。

“两面性”的新特征主要体现为拜登政府在丝毫没有放松对华遏制打压的情况下,对“危机管控”给予了前所未有的战略关注。过去几十年,美国对“危机管控”问题也十分重视,但往往更多基于战术层面考量,重点在于防控中美之间出现重大危机、擦枪走火等可能让美国政策难堪的事件。

例如2001年“撞机事件”、2009年“无暇号事件”等意外突发情况出现后,美国均在第一时间实施危机管控,谋求“大事化小”。再如,美国过去也常常寻求在朝核问题、地区军备控制等某些热点问题上推动预置性危机预防与管控机制,谋求将潜在危机“化于无形”,也避免此类潜在危机冲击中美关系。

与前述相比较,拜登政府对于危机管控的重视程度则明显具有“战略性”色彩。在其看来,危机管控不仅是防止中美出现危机事态的重要战术手段,更是在“战略竞争”时期框定中美关系发展轨道的核心依托,有危机管控托底,美国就可以束缚中国的政策选项,限制中国对美国的反制力度,从而放心放手地对中国实施全面竞争和各种打压,也可以在诸如应对气候变化、阿富汗等问题上向中国提出合作要求。

拜登政府的上述如意算盘,十分明显地体现在迄今的对华外交接触过程之中。无论是副国务卿舍曼访华期间提到为中美关系设置“护栏”和“参数”,还是白宫新近声明与中国进行高层通话是为了“负责任地管控竞争”,均为此意。

在中美现近为数不多的高层接触中,美国如此不厌其烦地阐释危机管控,充分反映了其对该问题的战略关注,折射了它出于一己私利试图单方面为中美竞争设置框架的深层图谋。如果说特朗普政府启动了“战略竞争”的对华新方略,那么拜登政府则希望将“战略性的危机管控”打造为“对华竞争始终符合美国利益”的终极保障。

拜登政府从战略层面重视危机管控,源于其对中美实力对比发展态势的深层焦虑,源于其对无法主导中美关系进程的长期忧虑。


过去几十年,中美实力对比虽然尚未质变,但两国实力在很多领域的快速接近已经成为现实。中国经济总量历史性地达到美国的70%,中国军事能力开始对美国传统主导地位构成直接威慑,部分科技领域的“领跑”趋势让美国有了危机感,等等。上述实力变化,既是促使美国启动对华“战略竞争”的基本背景,也使得美国认识到自己恐怕无法全盘主导中美关系的未来进程。

与此同时,面对中国全新的“平视外交”,面对中国更加积极有为的对美战略布局,美国已经充分认识到“无法影响中国行为”的深层困境。正是在上述背景之下,美国既要推进对华“战略竞争”,以求维护综合国力优势和霸权地位,也需要不断倡导所谓的“负责任地管控竞争”,期望借此来影响中国的行为,防止中国的战略反制戳破其如意算盘。

对中国而言,我们需要清醒认识美国对华战略新的两面性,直面中美关系呈现出的更大复杂性,展现大格局、大担当,切实维护自身安全与发展利益,同时妥善处理好攸关世界前途命运的中美关系。

这就意味着,中国需要坚定不移地回应美国对华思维中的消极因素,推动两国关系尽快回到稳定发展的正确轨道。这也意味着,中国需要坚定不移地做好自己的事情,通过自身的不断发展来塑造处于转型过程中的美国对华战略。

来源时间:2021/10/20   发布时间: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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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伟:中美坐下来了,但心理依然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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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大伟  来源:中美聚焦

10月6日,在瑞士苏黎世,杨洁篪和杰克·沙利文坐下来进行了6个小时的详细讨论。这表明,双方试图为两国未来的互动提供一个框架(或许是路线图)。

这是3月份中美在阿拉斯加尖言冷语地交流以来,两国之间举行的最高级别讨论。杨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及中国最资深老练的外交官,现任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而沙利文是美国的国家安全顾问。

其后,中方将此次会谈描述为“全面和深入的”。美方避免对会谈进行描述,白宫只是表示:“沙利文先生提出了美中两国有兴趣合作应对重大跨国挑战的领域,以及如何管控我们关系中的风险。沙利文先生提出了我们对中国行为感到关切的一些领域,包括在人权、新疆、香港、南海和台湾方面的行为。沙利文先生明确表示,在继续投资于自身国力,并与我们的盟友和伙伴紧密合作的同时,我们也将继续与中国进行高层接触,以确保负责任的竞争。”

最后两个词(负责任的竞争)非常重要。因为,拜登政府是用“竞争”来框定其总体对华政策和美中关系的。不过,自从今夏以来,它又加上了“有管理的竞争”这种说法。拜登政府曾多次试图让中方参与使用这一概念的对话,副国务卿温迪·舍曼7月份前往中国也正是为了这个原因,但舍曼没有取得什么进展,反而被教训了一顿。这次碰壁后,拜登政府断定,总统本人应该尝试同习近平主席就“有管理的竞争”进行一次直接对话。

双方于9月9日通了90分钟电话,之后白宫称:“正如拜登总统明确表示的那样,这次讨论是美国为了负责任地管理美中竞争而持续努力的一部分。”

在苏黎世与杨洁篪的讨论中,国家安全顾问沙利文使用了“负责任的竞争”的提法。然而会晤一结束,新华社在对会议的报道中就明确表示:“中方反对以‘竞争’定义中美关系。”在北京方面,它仍坚持“合作是两国关系唯一途径”的标准提法。一位美国高官会后向媒体吹风时说:“我们努力想实现的是美中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我们可以激烈竞争,但要负责任地管理竞争。”

苏黎世会晤再次说明,美中双方在理念上(至少修辞上)存在巨大分歧。尽管如此,两位高官仍就双边、地区和全球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这一点令人鼓舞。但是可以看出,双方只是重申了各自的“对话要点”。

沙利文重申了美国“关注”的一些领域,如人权、新疆、香港、南海和台湾。杨洁篪则阐述了中方在这些问题上的“严正立场”,并表示美国“应停止利用上述问题干涉中国内政”。杨更进一步表示:“中方希望美方采取理性务实的对华政策,同中方一道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走中美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之路。”

此乃北京方面的标准说辞。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没有提杨洁篪重申“两份清单”和“三条底线”,这是中方向温迪·舍曼提出来的,其后中方发言人又再度重申。也许杨洁篪私下提出来了,只是没有公开重申。这也许说明,中方也试图降温,缓和激烈的措辞,为双方营造专业的互动模式。双方都提到,拜登与中国领导人在通话中同意保持“开放的沟通渠道”。

这样说来,苏黎世会晤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双方同意两国领导人在年底前举行一次视频峰会。两国领导人时不时地进行这种直接对话,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可以预计,双方将为这次首脑会晤预置大量脚本,提出标准的对话要点,但它也为两位领导人找到共同点、找出管理竞争的方法提供了可能性。

原文标题《坐下来了,但依然相隔很远》

来源时间:2021/10/19   发布时间:2021/10/18

旧文章ID:2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