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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尔森:经济铁幕一旦落下会给美国和全球带来灾难,我们必须马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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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

  保尔森基金会主席、美国第74任财政部长亨利·保尔森今日在“2019创新经济论坛”上发表了主旨演讲。亨利·保尔森表示,我对迈克·彭斯副总统在上个月的公开声明表示欢迎。他说特朗普政府实际上并不把与中国“脱钩”作为战略目标。
  脱了钩的经济体注定会陷入多维度的冲突,因为一旦脱钩,它们就不太可能与新晋的对手在其它议题和利益上合作。如果我们在经济上脱钩,又怎么可能联合应对共同的敌人,例如核扩散、气候变化、全球流行病或任何其它对全球稳定的威胁。
  我希望不久后就能热烈祝贺姆努钦财长、莱特希泽贸易代表和刘鹤副总理成功完成中美贸易协议第一阶段的谈判,这是全世界翘首期盼的结果。不过,即便谈判完成,故事也还没有结束。但这将是中美近二十年来的首个贸易协议,这个协议姗姗来迟。中美关系未来的发展将需要奋力争取,胜利将来之不易。
  最令我担忧的是过去一年资本和技术流动受到的影响。资本和技术流动正在面临政治压力以及中美两国都在考虑的部分政策变化所带来的严峻风险。
  保尔森表示,在全球经济铁幕的背景下,会给美国和全球带来灾难,我们要避免产生这样的结果,现在就开始行动。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1

旧文章ID:20040

美报告显示中国赴美留学生增长率放缓 外交部:希在明年报告里看到积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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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

  在11月22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据报道,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发布的《2019美国门户开放报告》显示,2018至2019年度,中国继续成为美国最大的留学生来源国,但是受签证等问题的影响,中国赴美留学生增长率放缓,为十年来最低。请问你如何看待这一变化?
  答:我看到了这份报告,也注意到报告提到,在2018年至2019年度,不仅是中国赴美留学生增长率放缓,美国高校整体国际学生数量的增长率也大幅放缓。这充分说明,一段时间以来美方采取的一些政策明显地影响了美国的形象和声誉,阻碍了美方与外界的交往与沟通,也损害了美方自身的利益。也难怪此前很多美教育界人士都在这一问题上明确表达了担忧和关切。
  我们多次说过,留学生交流一直是中美人文交流的重要内容。就在昨天,也就是21日,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与美国国务院教文局合作举办了中美留学40周年纪念活动。美国前总统卡特向活动发去了贺信。卡特先生在贺信中特别提到,中美关系正常化谈判时,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留学生交流。
  40年来,中美教育交流迅猛发展。40年间,有33万多名美国学生来华学习,中国已成为最受美国学生欢迎的留学目的国之一,而中国也已连续十年位居美国海外留学生第一大生源国,仅2018-2019学年,中国在美留学生总数就达37万,占美国国际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两国留学生交流长期以来有力地促进了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相互了解,为中美各自的发展进步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40年后的今天,中美双方更应该秉持开放包容的心态,为两国留学合作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中美人文交流不断向前发展。特朗普总统和包括布兰斯塔德大使在内的美方高级官员近来也多次表示,美方欢迎中国留学生赴美国留学。我们希望美方顺应两国人民的愿望,将有关的积极表态落到实处。也希望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在新一份年度报告里,能够看到一些积极的变化。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2

旧文章ID:20039

旅美大熊猫“贝贝”回家,但这个故事还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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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孟统  来源:美中報道

  出生在美国国家动物园的雄性大熊猫“贝贝”19日从华盛顿启程,返回家乡中国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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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1月19日,旅美雄性大熊猫“贝贝”从华盛顿启程乘专机直飞中国成都。
图为“贝贝”19日在华盛顿杜勒斯机场“登机”。

  2015年出生的“贝贝”,今年8月22日满4周岁。根据中美有关大熊猫繁育协议,在美国国家动物园出生的大熊猫要在4岁时返回中国。“贝贝”在家中排行“老三”。它的哥哥“泰山”、姐姐“宝宝”分别于2005年和2013年出生,已先后回到中国。
  “贝贝”目前体重约113公斤。临行前最后一次体检结果显示,它身体很健康,状态适合旅行。美国国家动物园发言人帕莫拉向中新社记者表示,“贝贝”在数周前就已开始每天“练习”进出旅行专用兽笼,以便更好适应旅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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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贝贝”19日在出
发前进行最后一次室外活动。中新社记者 陈孟统 摄

  这趟回家的航班上餐食充足——30公斤竹子、1公斤苹果和梨、1公斤熟红薯以及两袋绿叶饼干。帕莫拉说,“贝贝”还带上了平常爱玩的玩具,保证旅行“不会无聊”。
  此次航班的机长约翰·亨特已是第5次执飞运送大熊猫的专机。他说,大熊猫的习性各不相同,因此每一次飞行都是独一无二的体验,“希望‘贝贝’可以放松享受它的旅行”。为了确保“贝贝”旅途无忧,美国国家动物园饲养员劳里·汤普森和首席兽医唐·奈弗将陪同它一起前往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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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19日在出发前进行最后一次室
外活动。中新社记者 陈孟统 摄

  “从出生开始,它的每一次成长都会成为动物园最重要的节日”,来自马里兰州的凯文是一名动物摄影爱好者,他已跟拍“贝贝”两年,“它的离开会让熊猫馆安静不少,让人觉得空落落的。”
  大熊猫每年为美国国家动物园带来数百万的游客。为了欢送这位“大明星”,园方为“贝贝”组织了长达一周的系列活动,还专门制作了一款纪念明信片供粉丝留下“临别寄语”。明信片的封面是“贝贝”每年的生日照,背面印着5个邮戳,分别记录了“贝贝”出生、起名、第一次迈步、第一次玩雪和第一次爬树的日期。
  中国驻美大使馆公使李克新当天也来到动物园为“贝贝”送行。他说,“贝贝”的旅美时光给美国民众带来许多欢乐,这些美好记忆将永远留在人们心中,成为中美两国人民友好、合作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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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贝贝”19日“乘坐
”专用飞行笼离开美国国家动物园。

  美国国家动物园主管史蒂文·蒙福特当天特地系了一条印有熊猫图案的红色领带,并一路送“贝贝”到机场。他说,“贝贝”回到中国后将加入大熊猫繁育项目,他期待着有一天“贝贝”的子孙能回到华盛顿。
  史密森学会下属的国家动物园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它于1972年首次迎来大熊猫。在“贝贝”回家后,它的妈妈“美香”和爸爸“添添”将继续留在华盛顿。
  蒙福特说,美中两国在大熊猫领域的合作,是两国合作最好的榜样,足以证明只要合作,两国就能取得巨大进步。“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经历47年,我们仍希望继续做下去,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1

旧文章ID:20038

96岁基辛格再访中国:希望中美经贸磋商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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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恩博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美经贸磋商正在进行之中,96岁高龄的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又来到了中国。他在北京再谈两国关系,并表示希望此次磋商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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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2019年创新经济论坛在北京举行,在“特别会议—对话:基辛格博士”环节,美国前国务卿、
创新经济论坛名誉主席亨利·基辛格(Henry Kissinger)出席并发言。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燕山脚下、雁栖湖畔,这里曾因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等多场重磅活动受到世界关注。2019年创新经济论坛21日在此开幕,现身会场的基辛格虽然拄着拐杖缓步而行,但西服领带一丝不苟,谈吐顺畅逻辑缜密。
  此时,距他那次着名的秘密访华已有48年之久。
  基辛格在其着作《白宫岁月:基辛格回忆录》中披露,1971年7月的一个夏日,时任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的基辛格在访问巴基斯坦时忽然“身体不适”,遂被送往巴基斯坦总统官邸休息,但他的真实目的地却是数千公里之外的北京。
  彼时,由于两国政治关系并未“解冻”,中美人员往来不多,贸易量亦处在相当低的水平,双方经济体量更难以相提并论。基辛格的那次访问,最终打开中美交往的大门,故在历史上被称为“破冰之旅”。
  谈及这段历史,基辛格在论坛上说,保持国际体系稳定需要平衡、均衡。中国作为国际体系的组成部分,以及中国自身的体量,必然会是国际体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自那以后,基辛格成为中国的常客,几十年间他横穿太平洋的次数已难以统计。2018年11月,基辛格在北京与中国领导人交谈时说,“在过去几十年的岁月中,我多次访华,亲眼见证了中国的发展”。
  常来常往之间,基辛格对中国的了解不可谓不深。2011年,他发表《论中国》一书,用一本专着的篇幅讲述这个自己“亲密接触”了数十年的国家。在该书序言中,基辛格写到,“我日益钦佩中国人民,钦佩他们的坚韧不拔、含蓄缜密、家庭意识和他们展现出的中华文化。”
  但即使是这位“中国通”,也不得不惊叹于过去数十年间中国的巨大变化。自1979年中美建交以来,中美两国贸易额从不足60亿美元提升到超过6000亿美元。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30%左右。
  随着中国飞速发展,中美关系也不断演变。但无论时局如何变幻,曾为两国关系发展作出历史性贡献的基辛格始终认为,合作与沟通才是正道。
  对于当前中美在经贸问题上的不同看法甚至分歧,基辛格认为,双方需要通过谈判的方式直面矛盾,“为了共同利益,应该努力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他进一步指出,中国是经济大国,与美国难免会有一些“相互踩脚”的情况,双方需要了解清楚各自情况。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尽管美中之间存在分歧与差别,但双方互相交往的方式总体是非常正向的。
  在基辛格从“神秘访华客”到“中国老朋友”的48年间,中美关系有过波折,但这位见证过两国间风风雨雨的老人对此并不悲观。
  他表示,新形势下,美中对双方关系都有新的诠释,但两国应该与之前一样,继续以比较正向的方式解决问题。美中关系并未出现“不能重建”的情况,希望双方正在进行的经贸磋商能够取得成功。
  “这可能是美中之间一场更大规模对话的开端,希望双方今后能继续开展更多深层次对话。”基辛格如是说。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1

旧文章ID:20037

硅谷的中国裔高管全军覆没了!为啥硅谷的中国攻城狮不敌印度人?

作者:Bing  来源:英华兰DrBing

  不知道大家最近有没有看新闻,硅谷的中国裔高管终于全军覆灭了。
  自从上次微软前全球执行副总裁陆奇离职之后,大家都眼巴巴的看着微软的执行副总裁——沈向洋这个宝贝独苗,而他最近也宣布了离职,这就意味着美国科技巨头中再也没有一个华人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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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洋

  而相比之下,越来越多的印度人在硅谷坐稳了米国公司高管的位子,甚至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比如近来谷歌的CEO桑达·皮猜(Sundar Pichai),微软的CEO萨提亚·纳德拉(Satya Nadella),都是妥妥的印度裔。
  硅谷三大科技巨头,已经被印度人拿下两个(据说因为谷歌的印度高管太多,在员工餐厅里连牛肉菜谱都见不到了)。
  除此之外,摩托罗拉、诺基亚、软银、Adobe、SanDisk、百事可乐、联合利华、万事达卡、标准普尔……这些知名国际巨头的 CEO 都已经被印度人占领。
  于是,大家纷纷不淡定了。
  为什么好端端被印度人抢了地盘?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有趣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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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在硅谷这个战场,印度人和华人一直都是势不两立、水火不容,两方明掐暗斗的故事能讲三天三夜。
  而沈向洋的这次离职,传说也是被印度人挤兑的。
  所以很多人都不理解,印度人是怎么做到的?
  第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印度人英语好。
  有些人可能会不服气,就印度人那个“咖喱味英语”也能算好吗?
  你还别不信,在硅谷经常能看到发音标准的中国人把老外说的一脸懵逼,而印度人操着一口流利的“咖喱味英语”却能和老外愉快的交流的场景。
  知乎上有个答主在硅谷工作,他专门对硅谷的印度裔和华裔做了词汇量测试,结论是华裔的词汇量普遍在2万个上下,而印度裔居然都在3万以上,差距是整整一万个单词!
  据这个答主说,他的印度同事大部分在高中时都至少读过三四百本纯英文书了。而华人普遍少的多,平均1-8本,大部分人都是考完了GRE才有足够单词量进行这种阅读。
  这倒也不是说印度人学霸,而是历史造就的。
  因为印度这个倒霉的国家从18世纪开始就一直是被英国爸爸管着,当了一个世纪的英国殖民地,英国政府也是狠,在1835年开始在印度推行英语教育,规定印度所有大学都必须以英语为教学语言。
  所以,接受过这种英式教育的印度人,尽管口音很谜,但实际上他们品味、内在和价值观都是英式的了。他们不光词汇量占据优势,沟通表达能力和在西方国家的适应性也比中国人强。
  这就好比是你身边有两个歪果仁,一个思密达,一个新加坡人,你觉得哪个比较好沟通呢?一定是新加坡人啊!
  而你们知道,融入一种文化、一个圈子,语言绝对是最重要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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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就是印度人很会忽悠。
  我们中国人骨子里还是低调的,这是我们的民族特性,但印度人就很不一样。
  他们普遍不像华人那样害羞,脸皮比较厚,即使什么都不懂,也能和人用咖喱英语哈拉半天,喜欢问问题,比较能迎合欧美人的交流习惯。
  而且能像我上文说的接受“英式教育”的人,往往都是印度的高种姓族,他们在先天上确实很有心理优越感,显得更加自信。
  再加上印度是个什么样的国家?那是地狱生存模式啊!
  他们经历的竞争比中国还要残酷激烈,能来混美国的印度人,都是在各种复杂的印度文化下摸爬滚打出来的老油条了。
  所以,印度人普遍会给人一种“能忽悠”的感觉。
  他们往往能给项目赋予很好的愿景,而愿景是对产品的抽象,所以寻常的产品也能被他们忽悠出屌炸天的感觉,至于项目实施,去找聪明的华裔干好了。
  相比之下,咱华人要老实多了。
  中国去到米国的码工、硅工,大多是清北复交等top高校的精英,往往都是清高惯了的,本身也都是多年老老实实寒窗苦读出来的中产家庭娃子。
  所以,普遍社会经验欠缺,江湖斗争经验不足,对复杂情况不能自如应对——一句话就是:不会抢食。
  再加上民族本性,往往都比较温和谦逊,怎么可能斗得过恶劣生存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印度人呢?
  用硅谷华人码农的话说,印度人工作出招往往是出其不意,“乱拳打死老师傅”,你拿他一点办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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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网上看了不少分析的帖子,除了上面两个主要原因,还有不少网友奉献了自己的观点:
  比如印度人普遍对薪水要求低,比中国攻城狮便宜;
  比如印度裔内部很团结,在公司内部互相扶持提携拉帮结派,带动了整个部门高层、中层和基层的快速“印化”,而华人就比较清高不搞这些;
  比如中国科技业蒸蒸日上,更多优秀的人才回国也能大展拳脚,不用死磕留在米国,机遇和选择甚至比在硅谷更好,而印度本国几乎没有太像样的科技业,就业环境太差了;
  再比如印度留学生超过60%能拿到美国H1B工作签证,中国留学生只有6%能拿到。。。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要接受这个现实,印度人确实在米国更吃得开。
  但除了这些表面的原因,我更感兴趣的是,印度人这个神奇民族的鸡娃方式有没有可借鉴的点呢?
  前一阵子我Bing和大家聊过一部纪录片——《他乡的童年》,电影讲了凤凰卫视的资深记者周轶君走访了5个国家,想看看那些不同环境下的孩子是如何成长的,其中一个国家就是印度。
  印度人口这么多,大环境里的公共教育也算不上好,为什么世界500强里印度籍的高管那么多?这也是周轶君很好奇的。
  在调查中,她发现这么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印度的教育有个很有意思的思路——Jugaa,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凡事都有替代方案。
  比如,家里没有花洒用,用铁桶戳几个洞,挂在水管上,就变成了花洒。
  再比如,TED上有一个流传很广的视频。
  某研究人员发现,非洲疟疾横行最重要的原因居然是当地医院买不起显微镜(即便买了医院的工作人员也不敢用,万一用坏就要赔上好几年的工资)——而没有显微镜,就不能及时的监测疟疾。
  于是,一个好心的印度兄弟“山寨”出了一种基于折纸技术的显微镜Foldscope,低成本低到咋舌,运输和维护也大大滴方便,在非洲大受欢迎。
  他的设计者,是斯坦福大学的生物工程教授马努·普拉卡什博士,他手里拿的那张纸就是一个折纸显微镜Foldscope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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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阿尔德库布塔——“废物变玩具”的倡导者,作为一个工程师,他发现许多穷孩子没玩具,花钱给这些孩子买玩具太不切实际了,(主要也是没钱),于是他就从垃圾堆捡垃圾里给娃子造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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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还写成教程,免费发布到网上,这样一来,即便是最穷的人也可以玩得起玩具了。
  所以印度人“山寨”的本领真是让中国人望尘莫及。。。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印度比中国更贫困匮乏,资源更有限,所以培养出这种“替代方案”的思维就显得特别必要。
  而Jugaad,恰巧是攻城狮一个特别好的品质。
  所以看印度电影,我们总会发现他们脑洞很大,这些脑洞对娃子们的积极影响都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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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个让我印象很深并思考良久的印度电影,估计大家都看过,就是很经典的《三傻大闹宝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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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描写的“皇家理工”大学原型是著名的印度理工,这是印度最好的大学,其难考程度不亚于清华,同时它也是为美国硅谷输送人才最多的印度学校。
  所以要了解硅谷的印度人,不妨看看印度理工学生是什么样。
  《三傻》里电影的开篇,就是对印度理工的无情吐槽:教条、压抑、呆板、一成不变,应试教育、毫无创新精神(但别想太多,我们也是这么吐槽自己的)。
  这种不留情面的批判,不正是表达了印度人真正推崇的教育理念吗?
  电影开头的电击门口的小便者;最危机关头的紧急助产里的临时网络教助产;自制发电机、自制吸尘器吸胎儿……
  电影完美展现了印度人对智慧的概括:
  强大的山寨能力、动手能力、灵活思考、挑战权威的勇气。
  用一句台词来说就是:All is well。翻译过来就是,随你怎么样折腾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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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学生不接受正确答案或标准答案,他们一旦发现了不认同的东西,会在课堂上当面和老师辩论,挑战老师。
  而在印度老师的眼里:“课堂上挑战老师很常见,当一个老师的观点被挑战时,这堂课的目的就达到了,教育的目的是把马带到水边,并让他觉得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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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印度理工,考试的试题是开放的,没有ABCD的选项,因为他们认为这样能够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但你以为开卷很容易就错了,仅仅是写答案就会写到手疼。
  但作为一个享誉世界的名校,印度理工的环境是差的出奇。
  学生宿舍房间简陋,供水不足,厕所里满是爬虫,食堂里鱼肉奇特的味道中混杂着肥皂的气味,铁质的餐盘千疮百孔。在中国这简直不能想象。
  这带来的是什么呢?
  一个曾在印度理工就读的学生说:学校对我们最大的教育就是在将来的职场中要绷紧神经,在疯狂而野蛮的社会中学会逆境生存。
  这不也是强大生命力的体现吗?
  混乱的结果也并不常常是坏的。在混乱的环境中找到秩序,这正是一个成为CEO的优秀品质啊。
  Bing总结:
  印度这个国家,真的是很神奇。
  这个一度、甚至现在,都被我们嘲笑的国家,这个落后、贫穷、拥挤的国家,也创造出了最多的神话,也是一位值得敬佩和认真研究的对手。
  只有更好的研究出“敌人”的战术战略,把“敌人”当做镜子,才能更好的思考我们自己的路应该怎么走。
  另外,很多人看到这个新闻后看衰中国科技业,我倒觉得大可不必妄自菲薄。
  虽然印度码农已攻占硅谷,但也只不过是高级雇员而已,他们代表也只是美国公司。
  而当今世界,互联网世界的玩家除了美国,也就只剩下中国了吧?
  中国攻城狮斗不过印度攻城狮不打紧,只要我们的互联网公司能够干掉美国公司就好了啊!
  我们机会还是大大滴多!
  如果说印度生产的是500强高管,那么我希望我们能生产出更多的500强公司,还是能赢得终局胜利的。

  本文部分素材来源于:
  知乎网:智课
  知乎答主:@EricHedgedog
  一人一城(ID:yirenyicheng01)
  微博@周轶君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1

旧文章ID:20036

再谈我为什么要支持杨安泽竞选美国总统!

作者:谢正权律师  来源:美国移民点点通

  继上期头版头条发表署名文章“我为什么要支持杨安泽竞选美国总统?”一文后,我很高兴收到华人读者的肯定或称赞,也为华人读者的素质和理性感到高兴。
  然而我也听到一些读者提出合理的疑问或探讨,有必要再次谈谈我为什么要支持杨安泽竞选美国总统这个话题。
  200多年前我们华裔在美国到底遭遇了什么?
  华人美国移民史充满了血和泪。华人移民美国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40年代末。绝大多数华人是应美国西部的大开发和修铁路而被招募来的劳工或苦力。
  华裔被认为是模范少数族裔,任劳任怨,吃亏耐劳,忍辱负重,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早期华人也很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或者根本无法胜诉。
  当矿业衰退和铁路修成后,早期华人成了被歧视和排斥的对象。尤其在19世纪70 年代间,华工受到当地白人劳工强烈反华情绪的骚扰和白人工会的极力排斥,被认为是与白人抢饭碗的“黄祸”。
  在1875年前,美国没有边境海关,人们可以随便进出美国(Open Borders)。然而在1875年3月3日,美国颁布Page法。这部法律的内容就是禁止中国妇女进入美国。这部法律成为美国的第一部“移民法”,从此正式结束可以自由进出美国的时代,就是说美国不再开放边境(Open borders)了。
  然后在1882年5月6号美国颁布专门针对中国人的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 就是常说的“排华法案”。
  排华法案禁止所有的中国男人和女人进入美国。它是美国历史上第一部歧视某一特定民族或国家的移民的法案。排华法案给美国人排斥或歧视早期华人提供了官方法律依据,导致无数早期华人被赶出家园抢走财产或被无端杀害,家破人亡。
  由于早期来美国的华工本不打算在美国扎根,他们的理想在于淘金发财然后衣锦还乡,他们在美国政坛上没有自己的代言人或力量,也就没有什么政治权利可言!
  在排华法的制约和美国社会不予接纳的情况下,早期华人移民只能把自己圈在一个与外界隔离的小区域内,部分华人为了逃避在加州可能遭受的迫害,逃到了美国的东北部海岸城市,这就形成了早期美国东西海岸城市的唐人街,着名的旧金山和纽约的唐人街可谓美国历史最长、规模最大和影响最深远的华人移民社区。
  加上主流社会的种族歧视和排斥,他们根本不可能较快地打入美国主流社会和经济生活圈,而只能聚居在唐人街、依赖唐人街的族裔团结,通过组织社区组织(如宗亲会、同乡会和商会),从事经济规模小、行业结构单一,劳动密集型的餐饮业、零售业和洗衣业等行业,也逐步形成漠不关心政治动态的潜在共识,很少华裔参与任何级别的投票选举,别说积极出来竞选公职了。
  200多年之后的杨安泽突破了华裔美国从政的历史纪录
  200多年后的今天,第二代华裔杨安泽(AndrewYang)作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在起初的20多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中,过五关斩六将,辛辛苦苦战斗到了现在的前六名,于本月20日晚在亚特兰大参加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第五次辩论会。
  他在一无强大背景,二无雄厚资金的情况下,能走到今天的阶段,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先不谈他的竞选理念,仅他的勇气和能力,已经在华裔美国参政历史上留下纪录。
  他的参选,给我们华人扬了名声,为我们的其他华裔二代三代移民树立的积极参政的榜样。我相信杨安泽之后一定会有共和党华二代或华三代会出来竞选美国总统。我也相信很多年长的读者在其有生之年可能看不到杨安泽之后的那个华二代或第三代出来竞选美国总统了。
  所以,珍惜杨安泽给我们创造的历史机遇,给他捐一点钱(金额随意),让他走得更远!
  捐款链接:http://bit.ly/CN-Atlanta1121
  直接扫下面的二维码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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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杨安泽实际处于被排挤的处境
  杨安泽的竞选受到美国社会的各方面的排斥或歧视已经不是新闻。
  首先是像MSNBC这样的主要媒体在报道所有民主党候选人时屡次故意疏漏掉杨安泽的头像或名字。例如,MSNBC在报道11月8号的一次民意调查结果时,可以把还没有正式参选的人报道出来,唯独漏掉民调3%的华裔候选人Andrew Yang (杨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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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发现,MSNBC是一贯歧视和排斥Andrew Yang (杨安泽)的。据说MSNBC先后有十五次都是故意漏掉Andrew Yangon(杨安泽)。下图只列举其中5次排斥Andrew Yang(杨安泽)的情况。实际情况要比这5次还严重!
  MSNBC的这种故意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做法被稍有正义感的读者所鄙视和愤慨,推特上的推友们站出来指责质问,导致MSNBC总裁出面致歉。MSNBC的这种可笑的忽视与歧视,本来企图阻止Andrew Yang的竞选活动,实际上给Andrew Yang的竞选活动做了广告,因为作为前六名的总统候选人,Andrew Yang 已经被成千上万美国选民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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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ere is Andrew Yang?”(杨安泽在哪里?)成为民众谴责MSNBC的口号。为什么MSNBC如此明目张胆地直接忽略一个竞选活动如日中天的候选人?我们恐怕无法否认杨安泽的亚裔身份是MSNBC歧视杨安泽的主要原因。这件事也警示我们其他华人或在美国的亚裔选民,华裔或亚裔从政或社会地位的提高,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还需要我们这一代甚至好几代人的努力。
  对杨安泽的1000美元“自由红利”担忧与理解
  当初我知道杨安泽提出给每个人每月发1000美元时,我的第一个问题是:钱从哪里来?那不是会养很多懒人吗?觉得杨安泽很左,心里有些不安。但是后来发现杨的1000美元不是给所有人撒钱,也是有条件的。
  例如,领取福利或领取$1000,只能二选一!福利一分不加,反给工作的人加钱,从那些不交增值税的巨头身上剪羊毛,给勤劳的人发放自由红利(Freedom Dividend)。
  自由红利这个理念由来已久,乍一看杨安泽的口号像是抓人眼球的噱头,但几个月以来,他的竞选声势水涨船高,历史学家,政治学家,资深的争论分析人士,纷纷在媒体上发文讨论杨安泽所倡导的这一政策有何历史渊源,是否可行,是否周全。
  且不论这一政策倘若立法,会以更加周全的政策平衡使其臻于成熟,仅仅在现在的阶段,能够引发全民,以及媒体和学者们的深入讨论,与杨安泽不遗余力地坚持是分不开的。
  临界11月20日大选辩论夜的当天,华盛顿邮报发表由斯坦福历史学教授伯恩斯 (Jennifer Burns)的分析文章,指出自由红利这个政策并非典型的左派主张,以不同形式出现过类似的主张和理念,左派右派都曾经尝试过。但不同的是,在信息时代发展突飞猛进的当代,美国民众仍有60% 以上没有大学以上学历,不具备信息时代所需要的就业技能。
  杨安泽看到的是5年10年后,当高科技(机器人或自动化或者说第四次工业革命)取代美国老百姓的日常工作后,普通的,非精英阶层的美国人的生计问题。这是一个为美国老百姓谋福利的美国总统应该做的事情。
  此外,这种给老百姓发钱的自由红利理论,不是杨安泽的首创,而且美国的阿拉斯加州现在就是执行这种类似自由红利的政策。杨安泽的领取福利或领取$1000二选一的惠民政策也可能是美国共和党的政策可以接受或主张的。
  不过,如果杨安泽当不上总统,他这个1000美元自由红利自然成为历史的口号。即使他成功当选为美国总统,好多事情,包括自由红利的政策制定,必然也会受到监督与制衡,就像边境建墙的竞选承诺一样。
  所以,不管杨安泽在竞选过程中说了什么,不管你认同不认同杨安泽的观点,现在都不是现在需要担心的事情。现在需要考虑的是支持他竞选的华人群体,该如何帮助这位华裔候选人在竞选途中走得更远,让更多的美国人看到一个亚洲人的面孔在美国政坛上频频出现。
  杨安泽的出现,改变了亚裔形象,不再只是埋头苦干专心挣钱,对政治漠不关心的群体,我们也愿意承担公共服务的责任,愿意为这个国家添砖加瓦。只要他能在竞选道路上多待一天,就对亚洲人尤其是我们中国人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华人挺杨,意义深远
  我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支持杨安泽竞选美国总统后,有人说支持杨安泽是狭隘的族裔主义,还有人说杨安泽不关心华人的事情,等等。杨安泽的确是竞选全美国人民的总统,不是亚裔或华人的总统。
  但是这不能说我们亚裔或华裔不应该起来支持杨安泽竞选全美国人民的总统。杨安泽的竞选将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我们在美国生活的每一位华裔甚至每一位亚裔。200年来美国发生的几乎所有的官方或非官方发起歧视或排斥活动,包括当年的排华排日,都是以种族为单位的。
  美国是一个多种族组成的国家,种族矛盾始终无法回避。一个经济上弱势的种族,有可能得到其他种族的同情或帮助,但是一个经济上富裕的种族,一定会被其他种族嫉妒甚至打压排斥。
  例如早期来美国的华人勤劳,什么活都做,被其他族裔视为抢走饭碗。同时,一个政治上弱势的种族,一定会成为其他族裔欺负的对象,而一个政治上强势的种族,有可能也有能力把经济上强势的族裔口袋里的钱弄到自己的腰包里去。
  这是历史规律,政治规律,也是自然规律,不管你信不信。
  和我们很多读者一样,杨安泽的父母作为留学生移民美国。杨安泽出生于一个典型的华人家庭。他的太太也是华裔,两个儿子中有一个还有自闭症。受美国教育的他,骨子里仍然带着我们中国人所具有的优良传统。在一些绝大多数华裔所关注的话题上,例如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等,杨安泽和我们绝大多数华人持相同的观点。
  他自己作为华裔,很少标榜自己的华裔身份,并不是表示他不喜欢亚裔或华裔。只是他的身份和竞选需要,无需强调他的族裔身份。杨安泽的竞选团队从最初的5个人在他家里开始,发展到今天的300人的竞选团队。但是最重要的财务和法律两个部门的主管仍然值得信任的华裔担任。这说明了什么?
  支持杨安泽与华裔党派并不冲突
  我在报纸上写文章支持杨安泽竞选美国总统外,还给他的竞选活动捐款。有的读者就说谢律师是一个民主党或铁杆民主党。这是一种误解。给杨安泽捐款或支持杨安泽,不一定表明支持者就是一个民主党。共和党或偏共和党的华人给杨安泽捐款或支持杨安泽,不一定表示放弃了自己的党派或理念。
  说到底,支持哪一位候选人成为美国总统的理由,应该秉持的理念是为了让我们生活的国家变得更好。在众多的民主党候选人当中,杨安泽是唯一一位与川普一样,看到了民调中那些支持川普的普通蓝领,非精英美国人所面临的艰难生活,并且想办法去解决问题的候选人。
  川普不遗余力地要求美国制造业回归本土,创造普通劳动者的就业机会,这个处方长远来说是否有用,还有待观察。而杨安泽为美国民众分红利的主张,或许也是一剂处方。
  当然,如果我们华人在有华人出来竞选公职时能够团结一致不分党派支持本族裔的候选人,可以大大增加日后民主党或共和党党派华人候选人的当选可能性。
  例如,这次民主党华裔候选人竞选可以得到共和党华人的支持,将来出现共和党华裔总统候选人得到民主党华裔的支持。如果能做到这一点,美国华人将会成为美国政坛上不可被轻视的力量。但是如果两党派的华人选民之间在选举事情上互相扯皮甚至互相破坏,美国华人将不被任何一党看重,因为他们知道我们出来投票的人本来不多,而且还不团结,成不了什么大事。
  我希望借杨安泽竞选这件事情,唤醒我们亚裔参与选举的热情,支持和行动。如果大家都能积极参与,将来有华裔共和党候选人出来参选,仍然会得到自己族裔的选民的支持。我是这样想的,将来也会这样做。所以,大家都要有一颗开明的胸怀,支持华裔参政议政。
  在目前这个时候,需要我们华人不分党派之别,抓住这个百年不遇的机遇,主动站出来支持杨安泽竞选美国总统。只要他能在竞选美国总统的道路上多坚持一天,就是我们华人面孔在美国社会和政坛上多露脸一天。
  纵观美国华人200多年的移民史,从早期华人开创了被美国种族歧视的先例,到如今的总统候选人杨安泽被公开歧视排斥,我们华人必须在美国政治上有真正的代表或地位,才有可能避免成为被种族歧视任意欺负的羔羊。要想在美国政治上有真正的代表或地位,等不来,盼不来,只有靠我们自己的努力才有可能。
  不要错过历史机遇,出来支持杨安泽(Andrew Yang)吧!我们每个人给他捐一点钱(金额随意),杨安泽就有机会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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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1

旧文章ID:20035

易中天:美国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

作者:易中天  来源:朝那书屋

  1、“打出来的”和“谈出来的”
  美国这个国家很有些奇怪。她不是“打出来的”,而是“谈出来的”。
  和世界上许多民族一样,美国人的建国也经历了一场战争,这就是着名的“独立战争”。但与众不同的是,胜利后的美国人并没有立即建立起他们的联邦政府,那些手握兵权功勋卓着的将帅们也没有趁机登上王位。也就是说,他们打下了江山,却没有去坐江山,而是和自己的士兵一样一哄而散,解甲归田。战争胜利4年后,即1787年,美国各州的代表才被迫重新坐到一起,讨论起草一个宪法。又过了两年,即1789年,宪法才被通过,联邦政府才开始工作,美国人民也才选出他们的第一届总统华盛顿。直到这时,一个在我们看来“像模像样”的国家才算是真正建立起来了。
  然而美国的建国日却定在十三年前,即1776年的7月4日。这是他们发表《独立宣言》的日子。这时,为期八年的“美国革命”才刚刚开始一年。那时的美国,既没有总统,也没有宪法,更没有一个像模像样的政府,当然也没有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而只有一个“自由独立”的“美国理想”。但在美国人看来,这就是建国了。于是,美国的建国过程竟是这样:先有一个关于国家的理想和一种精神,然后有宪法,最后有政府和总统。
  那么,在独立宣言、联邦宪法和国家机构这三个环节之中,哪一个最重要呢?我认为是宪法。因为如果只有独立宣言,美国就永远只是一个理想或理念,不是一个国家;而如果只有政府和总统,则美国未必是美国,没准还会是伊拉克。可以这么说,正是美国人在1787年起草的这部宪法,不但使《独立宣言》的理想变成了现实,而且保证了这个现实的国家最大限度地符合《宣言》的精神和理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是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能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违背这些目标时,人民便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一个新的政府。这个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及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现在我们知道,美国人民恪守了他们制定宪法时许下的诺言,并为确保《独立宣言》的精神和理想不受伤害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二百多年来,美国的宪法没有修改过一个字,而所有违宪的或者有违宪嫌疑的行为都受到了惩罚或付出了代价,不是遭到国会弹劾,就是自动辞职下台(如尼克松)。就连华盛顿这样在我们看来当之无愧的“国父”,也是在宪法被批准之后,才由美国人民根据宪法选举为第一届总统的。所以我们说,没有联邦宪法,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
  这就把一般人心目中的建国程序完全颠倒过来了。因为在大多数国家那里,都是先建国后制宪的。但正是在这种“倒行逆施”中,人类追求了上千年的宪政精神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这种精神认为,不是国家创造了法律,而是法律创造了国家。美国的建国过程便体现了这一精神,美国也确实是最地道的宪政国家。惟其如此,美国宪法在1789年生效以后,世界各国便纷纷效尤,相继制宪,并以此作为自己立宪的参照系甚至楷模。
  这也毫不奇怪。毕竟,在1787年费城会议上起草的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依据这部宪法选出的总统,是世界上第一个民选总统。根据这部宪法建立起来的美利坚合众国,则是最典型的共和国。它甚至被称作“共和国之祖国”(梁启超语)。而且,正是由于它有着迄今为止最完备的共和制度和宪政精神,这个国家在不过一二百年的时间内,迅速由一个大西洋沿岸狭长地带的松散联邦,崛起为举足轻重的超级大国。其影响之深远,已让许多历史悠久的大国望尘莫及。美国宪法的意义,岂是可以小看的?
  可是这部宪法却差一点胎死腹中。
  首先是制宪会议开得很不顺利。这次会议的时间,原本定在1787年5月14日,正式代表74人,但实到只有55人,而且拖到5月25日才达到法定人数,正式会议因此延期11天。会议开始以后,因种种原因中途退场的又有13人,坚持到底的只有42人;而这42人中,又有3人拒绝在宪法文本上签字,罗德岛则始终拒绝派代表参加。这样,最后在宪法文本上签字的,只有12个邦的39名代表,包括他们的主席、弗吉尼亚代表乔治·华盛顿。再加上一个证人、会议秘书威廉·杰克逊,签字的一共40人,只不过比74人的半数稍多一点(55%)。至于会议过程中充满唇枪舌剑和讨价还价,则更是不在话下。所以这次会议便从1787年的5月25日,一直开到9月17日,足足开了三四个月之久。最后,许多人最初的意见,都被别的代表修改得面目全非。对于珍视自己思想的人而言,这种结局当然不能令人满意。因此华盛顿认为,这部宪法能维持20年,就算不错了。
  好不容易才草成的宪法,在交由各邦批准时又遇到了麻烦。特拉华、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三个邦倒是爽快,当年就予以通过。特拉华和新泽西的议会一致通过,宾夕法尼亚则以2:1的票数通过。到1788年6月,批准联邦宪法的邦已达到法定的9个,但还有两个举足轻重的邦,即弗吉尼亚和纽约,迟迟不肯批准。这样,又经过一番斗争和妥协,这两个邦才勉强同意批准,美国宪法也才得以于1789年3月4日正式生效,一个“神形兼备”的美利坚合众国,也才算是真正建立起来了。
  这无疑是我们中国人看不太懂的过程。我们制定一部宪法,当然也要充分讨论,但不会像他们这样一个会开三四个月。中央批准之后,也用不着各省批准。美国宪法如此“难产”,只能归结为美国有着特殊的国情。但恰恰是这种特殊的国情,不但决定了这个国家是谈出来的,是由宪法和法律创造的,而且决定了它的宪法也一定是最能体现共和与宪政精神的。
  那么,美国究竟是怎么回事?
  2、从殖民地到合众国
  多少读过一点美国史的人都知道,在《独立宣言》发表之前,北美大地上并没有什么国家,只有一些殖民地。它们在理论上属于大英帝国,实际上由自己管理,即“主权王有,治权民有”。在1607-1732年之间,这样的英属殖民地一共有16个。后来,有3个殖民地被兼并。因此,到独立战争时,北美大地上的英属殖民地一共是13个。按照从北到南的顺序排列,它们是: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德岛、康涅狄格、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所谓美利坚合众国,起先就是由这13个殖民地联合而成的。
  把它们联合起来并不容易。首先,这些殖民地虽然都号称英属,但相互之间却并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什么瓜葛。每一个殖民地都是以个案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其政治权力直接来自英国国王的特许。大英帝国对它们进行“垂直领导”,并没有在当地设立过统一管理这些殖民地的政府机构。所以,这些殖民地之间是互不相关的,也是可以互不买账的。
  其次,这些殖民地的性质也不相同。它们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公司殖民地,比如弗吉尼亚,就是弗吉尼亚公司建立的;马萨诸塞,则是马萨诸塞湾公司建立的。第二类是领主殖民地,是英国国王封给某个或某些领主的。而且,就像当年周天子分封诸侯一样,这类殖民地也可以再分封。比如以英国王后玛丽命名的马里兰,就是封给第一代巴尔的摩勋爵乔治·卡尔弗特的,而巴尔的摩勋爵又分封了60个庄园。第三类殖民地是自治殖民地,也叫契约殖民地。它们既不属于国王,也不属于领主,是自由移民自己根据他们之间的契约建立起来的,比如罗德岛和康涅狄格就是。这三类殖民地,各有各的情况,各有各的利益,各有各的想法,并不那么容易就能拢起来。
  第三,这些殖民地的人口也很复杂。有白人,也有黑人。白人当中,除英格兰人外,还有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德意志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瑞典人等等。根据1790年的统计,当时的白人人口中,英格兰人占60.1%,苏格兰人占8.1%,爱尔兰人占3.6%,德意志人占8.6%,荷兰人占3.1%,法国人占2.3%,西班牙人占0.8%,瑞典人占0.7%,其他人占6.8%。这说明北美殖民地是一个以盎格鲁-撒克逊人为主的多元文化社会。多元必多样,也必定多心,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何况他们原本互不相属,各自为政,哪里就能一下子统一起来?
  这就为他们的联合设置了障碍,也为他们走向共和奠定了基础。但在一开始,他们的联合却是因为迫不得已。这些具体的原因说来话长,不说也罢。反正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原本“不搭界”的殖民地的代表开始坐到一起讨论问题,一次又一次地开会,直至谈出一个美利坚合众国来。
  我们就来看看美国究竟是怎么“谈出来”的。
  最早是在1754年的6月,有7个殖民地的代表在阿尔巴尼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议。这次会议虽然只是为了应付法国人及其印第安盟友所造成的威胁,是一次临时的动议,但这些殖民地能够想到结盟,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开端。联合开始了。
  我们知道,事情只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而且,第二次肯定会比第一次更进一步。果不其然,11年后,即1765年,又有了一次“反印花税法大会”。这次大会是根据马萨诸塞的倡议在纽约召开的,有9个殖民地派代表参加。正是在这次大会上,克里斯托弗·加兹顿提出了“美利坚人”(Americans)的概念。他说,在这个大陆上,不应该再有人自称新英格兰人,新约克郡人。我们都是美利坚人。这个说法得到了人们的响应和认同。于是,生活在北美英属殖民地上的人民第一次有了共同的民族概念,美利坚民族诞生了。
  又过了9年,1774年9月5日,第一届“大陆会议”在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召开。来自各殖民地的55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通过了《权利宣言》,宣布殖民地人民有生存、自由和财产的权利。他们向英国国王递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废除一些“不可容忍的法令”,并同时决定一致抵制英货,停止对英出口。
  这下子事情闹大了。这种原本有限的反抗被英王乔治三世视为叛乱,宣称这些殖民地人民“必须用战斗来决定他们是属于这个国家(英国)还是独立”。殖民地人民也不含糊。1775年5月10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会议决定组建“大陆军”,并任命乔治·华盛顿为总司令。独立战争打响了,而且一打就是八年。
  实际上,1774年第一届“大陆会议”以后,事情就发生了变化。这就是:原本互不相属各自为政的那些北美英属殖民地,现在已变成了“联合殖民地”(United Colonies)。他们有了一个相互联系的平台,也有了合众国赖以孕育的母体。于是,到1775年至1779年第二届“大陆会议”期间,就发生了质的变化。1776年1月5日,新罕布什尔率先通过了自己的宪法,建立了自己“主权、自由和独立”的政府,其他北美英属殖民地则在两年间纷纷效法(马萨诸塞则在1780年6月16日通过新宪法,以取代1776年的旧宪法)。这样一来,原来的“殖民地”(Colonies),就变成了具有“半国家”性质的“邦”(State),因为它们都有自己的宪法和依法成立的政府。惟其如此,1776年7月4日发表的《独立宣言》才可以这样说:“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理应成为自由独立之邦”。
  不过,1776年7月2日,当大陆会议讨论是否公布《独立宣言》时,特拉华代表约翰·迪金森投了反对票。9天以后,迪金森向大会提交了又一个法案,这就是《邦联与永久联合条例》,简称《邦联条例》。这是《独立宣言》之后、《联邦宪法》之前最重要的一个文件。它于1777年11月15日在大陆会议通过,并于1781年3月1日生效。根据这个条例,“联合殖民地”(United Colonies)在名义上又变成了“联合之邦”(United State)。这个联合之邦的名字,条例开宗明义就作了规定,叫“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 of America)。
  3、在历史的岔路口上
  现在,我们可以为美国的建国史大致拉出一张时间表了:1754年以前,北美大地上已经有了13个英属殖民地。1754年,他们开始联合。1765年,他们有了一个独立新民族的概念(美利坚民族)。1774年,他们有了一个相互联系的平台和一个国家议会的雏形(大陆会议)。1776年,他们有了一个关于未来国家的精神和理想(美国理想)。1777年,他们又有了这个国家的国名(美利坚合众国)。而且,从1774年开始,他们做了三件事:首先是把互不相干的“英属殖民地”变成“联合殖民地”,其次是把“殖民地”变成“邦”,最后则是把“邦”变成“邦之联合”(邦联),进而变成“联合之邦”(联邦)。
  这也是顺理成章的。因为起初联合起来的是殖民地,现在殖民地已经变成了邦,原来的“联合殖民地”现在也就当然应该是“联合之邦”了。于是,美利坚人便一步一步地把自己的社会组织由“非国家”(殖民地)、“半国家”(邦)变成“国家”(美国)。问题是,当那个“邦之联合”(邦联)建立起来时,世界上就当真有了一个名叫“美国”的国家吗?
  没有。
  当然,美国人自己是不这么认为的。在他们看来,只要有了《独立宣言》宣布的那个“美国理想”,他们就算有自己的国家了,何况后来又有了一个国名?剩下的事情,也就是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所以,1783年《巴黎和约》签订以后,他们便欢天喜地地放下武器,回自己的邦和庄园过日子去了。直到4年以后,这些傻乎乎的(或者说天真的)美国人才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可不是只有理想和国名就行的。
  实际上那时的“美利坚合众国”,也既不像样子,又情况不妙。这个“国家”没有国家元首,没有政府首脑,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政府。许多本应由政府来行使的权力(比如对外宣战、和约缔结、外交主导、货币制造),是由国会来行使的。国会的权力其实很小,比如组建海军、从各州招募军队、解决各州争端等,就需要三分之二邦的同意。这就难以巩固和发展独立战争的成果,无法有效抗衡西部印第安人的反抗、英国人在海上的骚扰、以及本国农民的起义,也实在承担不起诸如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国家安全之类的重任。原本松散脆弱的“联合之邦”,甚至面临动乱、内战、无政府状态和分崩离析的危险。没法子,胜利之后分道扬镳的各邦,只好派出自己的代表,重新开会讨论解决的办法。这就是后来被称作“制宪会议”的1787年费城会议。
  不过,这次会议的任务原本不是制宪,与会各邦给代表们的训令也只是修改《邦联条例》。因为在许多人看来,问题就出在《邦联条例》上。1777年通过的《邦联条例》,是美国革命时期的产物,自然存在明显的草创性和过渡性,在许多原则问题上是含糊其辞甚至含混不清的。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所谓“美利坚合众国”,究竟是独立主权国家的结盟,还是高度自治地区的联合?也就是说,它是1个主权国家,还是13个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如果是1个主权国家,那么,构成这个国家的13个State就是“州”,美利坚合众国就应该叫做“州联”(事实上也有人主张用这种方式来翻译United State)。相反,如果是13个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则United State就是“国联”,State也得理解为“国家”。可惜“州联”和“国联”的理解都不准确,因此我们只好把这时的United State称为“邦联”。
  邦联不是国联,也不是联邦。也就是说,在邦联制度下,那些联合起来的State ,既不是国,更不是省,也不是后来联邦制度下的州,而是具有“半国家”性质的“邦”。《邦联条例》明确规定,这些邦“保留自己的主权、自由、独立、领域与权利”,除非他们同意将这些权力和权利部分地授予邦联。所以,这个时候的United State of America(美国),还只是“邦之联合”(邦联),而非“联合之邦”(联邦)。组成邦联的State,也还只是邦,不是州。因此本文将交替使用这两个概念。在说到邦联时,称它为邦。在说到联邦时,称它为州。
  但这样一来,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就有些不三不四、非驴非马了。他们甚至自己也弄不清楚这究竟是1个主权国家,还是13个主权国家。43岁的马萨诸塞代表艾尔布里奇·格里在7月5日的会议上就说,事情难就难在“我们既不是同一个国家,又不是不同的国家”。这其实是《独立宣言》留下的老问题。当《独立宣言》宣布“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理应成为自由独立之邦”时,似乎没有人想到要去说清楚,这究竟是13个殖民地组成1个主权国家宣布独立,还是13个主权国家相邀凑齐了一起同时宣布独立?不过当时并没有人计较这些。那时最重要的是从大英帝国独立出来。至于其他,也只能独立以后再说。
  独立战争胜利了,而胜利后的国家状况并不那么理想,甚至充满危机。1787年费城会议的发起人之一、后来被称作“美国宪法之父”的弗吉尼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在他当年年初写给乔治·华盛顿的信中说,我们其实只有两种选择:13个邦的完全分裂或全面联合。麦迪逊显然是主张全面联合的。要实现全面联合,就必须有一个高于各邦政府的“全国最高政府”,更必须有一部高于各邦宪法的根本大法。因为只有这样一部法律,才能约束独立的各邦,并对新成立的“全国最高政府”授权。
  这可不是修改一下《邦联条例》就行的。与会代表很快就发现,他们其实也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对《邦联条例》进行其实无济于事的修改,要么另起炉灶,重新制定一个文件,即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前一种选择等于什么都没做,实际上能选择的就是后一种。于是,原定修改《邦联条例》的会议就变成了制宪会议。
  不过我们要说清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主张全面联合的。他们更愿意保持现状,实行松散的联合,这样各邦就能保留更多的主权。但这只是不切实际的一相情愿而已。因为各邦的过分独立和自大,恰是这个国家的祸乱之源;而没有一个“坚强之全国政府”,则势必造成整个国家的积贫积弱。毕竟,独立于英国不是各邦的个体行为,而是13个邦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样,也只有共同的努力,才能保证共同走向昌盛和繁荣。维持现状,任凭各邦独占山头,妄自尊大,其结果则只能是动乱、内战和崩溃。
  幸而,在历史的岔路口上,美国的开国领袖们做出了明智的选择:抛弃邦联制,实行联邦制,并为此制定一部《联邦宪法》。
  剩下的事情,就是宪法如何制定了。
  4、走向共和
  1787年费城会议制定的《联邦宪法》,堪称惜墨如金,一共只有七条。其中第一条讲立法,第二条讲行政,第三条讲司法,第四条规定各州(State)与联邦的关系,第五条规定修宪的程序,第六条规定宪法的地位,第七条规定宪法的生效,几乎没有一句废话。
  但在这个简洁的文本中,却包含着一个精巧的设计。根据这一设计,国家权力既被纵向地分解为联邦的权力和各州的权力(其实是独立各邦部分让渡权力,变邦为州),又被横向地分解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其中,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国会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而立法权又分属参众两院。只有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法案才能成立。而且,总统对通过的法案有否决权,最高法院也可以判国会通过的法案“违宪”。由实行终身制的大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虽然有裁决权,但大法官要由总统任命、参议院同意。总统虽然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这一否决又可以由国会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再否决。也就是说,没有哪个人或哪个机构可以大权独揽,说一不二。
  这就怪了。他们不是要建立一个“坚强之全国政府”吗?怎么结果会是这样?
  其实这正是制宪会议的难题之一。也就是说,既要把各邦的主权和权力收缴上来,交给一个“坚强之全国政府”,但又决不允许这个政府是专制主义和君临天下的。如果取代邦联制的,竟是专制制或独裁制,那么,不但美国人民不同意,与会代表自己也不会同意。要知道,美国人民毅然进行独立战争,不是为了取得统治权,反倒是为了不受统治。这正是他们打下了江山却不坐江山,联合起来争取了独立,胜利以后反倒分道扬镳的原因。现在他们重新坐到一起,来讨论建立一个“坚强之全国政府”,实在是出于迫不得已。只要还有一点办法,他们就不会要这个政府。如果弄了半天,只不过是将英国国王换成了美国国王,把英国人实行的专制统治换成了美国人自己的专制统治,岂非前门驱虎,后门揖狼?那才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呐!
  防止专制的唯一途径是分权,而制宪会议的目的却是要集权,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在这里,美国的开国领袖们表现出惊人的政治智慧。他们的办法,是既不集权于人(比如总统),也不集权于机构(比如国会),而是集权于法(宪法)。具体的说,就是用一部宪法把这个国家统一起来。所有的人,所有的机构,所有的邦或州(State,在宪法生效以后,我们将称它为州,不再称它为邦),都必须遵守而且不得违背这部共同约定的宪法。《联邦宪法》第六条规定:联邦宪法,依据宪法制定的联邦法律,根据联邦授权已经缔结或者将要缔结的条约,都是全国的最高法律。当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之相抵触时,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全国最高法律的约束。联邦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以及合众国和各州所有的行政官员和司法官员,都应宣誓或作代誓宣言拥护本宪法。也就是说,在人与法的关系中,法是第一位的;在法与法的关系中,最高法律是第一位的;在最高法律中,宪法是第一位的。
  这就是法治了。法治不是法制。它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以法治国”。依法治国(法制)也可能是人治,只不过这个“治国之人”在行使治权的时候,要以法律为手段和依据而已。以法治国(法治)则相反。在法治制度下,治国的不是人,而是法。司法官员也好,行政官员也好,都不过是执行法律的人(执法者),是法律体现自己意志的工具和手段。显然,法治和法制是不同的。法治是以法律为主体,人(执法者)为手段;法制则可能是(当然不一定)以人(统治者)为主体,法律为手段。二者之区别判然,岂可混为一谈?
  美国以宪法为立国之本,用宪法来统一和治理国家,将立法、司法、行政和各州权力都置于宪法之下,这就保证了集权而不专制。在宪法的统辖之下,各州(State),包括后来加入联邦的各州(现在已共有50个之多),都享有充分的主权、独立和自由。他们都各自有着自己的宪法,自己的法律文字体系,自己的司法范围和法院系统,并按照自己的宪法由自己的人民选举自己的议员和官员,不受联邦政府的左右,只要不违背联邦宪法就行。很清楚,美国的50个州,是用法(作为最高法律的联邦宪法)联合起来的。而且,联合之后,仍有相对的独立和高度的自由。
  这就是共和了。共和之要义有三,一曰公,二曰共,三曰和,也就是“天下为公,政权共享,和平共处”。“天下为公”并不是要废除私有制,实行公有制,将所有人的财产都收归公有,而只是确认国家权力乃天下之公器。这就是“公”。正因为“公”(共有),才必须“共”(共享和共治)。既然是“共”,就不能你死我活,非此即彼,参与政治事务和处理政治纠纷的方式也必定并必须是和平的。这就是“和”。显然,所谓共和,就是因“公”(公共、公用、公众)而“共”(共有、共享、共治),因“共”而“和”(和平、和睦、和谐)。
  要共和,就必须限政,即不能允许任何人、任何机构(政府或国会)独自坐大或者一统天下。绝对的权力必定导致绝对的腐败和绝对的专制,独自坐大和一统天下的结果只会是专政,不会是共和。所以,仅仅集权于宪法是不够的。如果对宪法的解释权和执行权集于一人或某一机构,就会变成宪政名义下的专政。因此,还必须在立宪集权的前提下立宪分权,通过宪法规定哪些权力属于哪些部门和哪些人。这就有了将立法、行政和司法分开来的“三权分立制”,以及参议院、众议院分别立法的“参众两院制”。
  这就是宪政了。宪政并不只是“宪政”(依照宪法行政),更重要的还是“限政”(限制政府行政)。不但要限制政府,还要限制国会,而且首先是限制国会。因为作为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国会如果不受限制,同样会造成专政,甚至更恐怖。这是一定要把国会分成参众两院的意义。总之,必须最大限度地限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权力,并让它们相互制约,这样才能防止它们单独或者联合起来以国家的名义剥夺公民的正当权利。
  现在看来,美国的开国领袖在创建他们的国家时,真可谓用心良苦。他们创造的这种政治制度,也堪称精巧的设计。我们当然很想知道它是怎么想出来的,知道它得益于哪些天才人物的政治智慧。但如果你知道制宪会议的全过程,那你也许就会感到失望。因为这个精巧的设计并不是什么天才的产物,它甚至只不过是讨价还价和相互妥协的结果。
  5、伟大的妥协
  前面说过,1787年的制宪会议开得并不顺利。先是有人迟到,后是有人早退,最后又有3人拒绝签字,罗德岛则始终不肯派代表参加。会议过程中充满了唇枪舌剑,许多人最初的意见都被改得面目全非。所以宪法草成后感到不满的其实不止3人,只不过另外那些人最后决定妥协,同意签字而已。可以说,没有大多数人的妥协,就不会有美国宪法。
  这也并不奇怪。因为正如詹姆斯·麦迪逊所说,他们其实只有两种选择:13个邦的完全分裂或全面联合。而要全面联合,就只有接受这部宪法。35岁的宾夕法尼亚代表古文诺·莫里斯的最后发言很能说明问题。古文诺·莫里斯说,他也有反对意见,但考虑到大多数人已决定赞同,他也应该受此决心的约束。他强调指出,最大的问题还是:要一个全国政府,还是不要?结论是要。那就只好签字。
  我们知道,古文诺·莫里斯是制宪会议的积极参与者。他是这次会议上发言次数最多的一个人,共发言173次(次为同一个邦的代表詹姆斯·威尔逊,160多次;再次为弗吉尼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150多次)。而且,由于他文笔精巧细腻,宪法文本最后主要是由他来定稿的。这样一个人都对宪法草案不满,何况其他?
  古文诺·莫里斯发言后,平时很少发言的37岁的北卡罗来纳代表威廉·布朗特接着表态。威廉·布朗特说他曾宣布过他不会签字,也不愿意以誓词支持这个方案。但他也不想使自己妨碍一个事实,这就是:这个方案是制宪会议上各邦的一致行动。这其实也是古文诺·莫里斯和其他一些人的共同想法,即不管怎么说,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不能分裂,13个邦应该一致行动。有了这一共识,事情就好办多了。
  不过,方向的一致不等于方案的相同,更不等于意见的统一。尤其是当方案涉及到各自利益时,那就会针锋相对,寸土必争,制宪会议好几次差一点就不欢而散。81岁高龄的宾夕法尼亚代表,德高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甚至提议聘请一位牧师,在每天开会前主持祈祷,恳请代表们放弃“惟有自己正确”的观念。事实上,正是由于争论的双方都表现出冷静理智的态度,居中调解的一方又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制宪会议才从走投无路转向柳暗花明,并最终达成协议。
  比如国会问题。
  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需要一个联邦议会,这一点大家并无分歧。问题是国会如何设置如何组建,席位如何分配如何安排,制宪会议上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提出和赞成《弗吉尼亚方案》的人坚持民主原则,主张实行两院制,其中第一院(众议院)议员由选民选出,第二院(参议院)议员由第一院议员选出,两院席位都按各邦人口比例分配。提出和赞成《新泽西方案》的人则坚持共和原则,主张实行一院制,席位按邦分配,每邦一票表决权。
  当然,民主原则也好,共和原则也好,都是我的说法。他们的说法是按比例还是讲平等。按比例有按比例的道理。因为既然要民主,则民意代表(议员)的名额当然应该按选民的人口来分配。讲平等也有讲平等的根据。因为既然要共和,各邦的主权就应该平等。何况所谓作为邦联的“美利坚合众国”,本来就是平等各邦每邦一票联合起来的。这倒也都对。所以他们都理直气壮,都振振有词,却又针锋相对。
  不过,冠冕堂皇理由的背后,是利益的驱使。主张按比例的,主要是弗吉尼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和宾夕法尼亚代表詹姆斯·威尔逊。他们代表大邦的利益。主张讲平等的主要是新泽西代表威廉·佩特森和特拉华代表刚宁·贝德福德。他们代表小邦的利益。讲到利益,话就不好讲了。小邦代表坚持认为,大邦的意图就是要吞噬小邦。因此他们扬言宁肯投靠外国,也决不亡于大邦。大邦代表也不让步,甚至连剑与火、绞刑架之类的话都说出来了。会议由唇枪舌剑,转为胶着僵持,眼看就要开不下去。
  幸亏这时康涅狄格代表奥立维·艾尔斯沃斯等人出来调停。他们代表中等邦,可以不偏不倚。在他们的斡旋之下,制宪会议于7月16日达成妥协:众议院实行国内法原则,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照顾大邦;参议院实行国际法原则,不论大小,每邦1席(后改为2席),照顾小邦,尤其是特拉华和罗德岛。危机解除了。
  这次妥协后来被美国宪法学家称为“伟大的妥协”,我认为是当之无愧的。这倒不光是因为它帮助制宪会议走出了僵局,还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民主原则与共和原则共存的成功范例。众议院民主,参议院共和,两大原则共存于国会,岂非一种比单一共和制度更高境界的共和?危机的解除带来了意外的收获,这真让人额手称庆!
  这是很值得我们中国人深思的。中国人不喜欢讲妥协。谁讲妥协,谁就是懦夫,就是叛徒,就是胆小鬼。所以我们要么讲中庸,和稀泥,捂盖子,各打五十大板;要么讲斗争,寸步不让,你死我活,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结果怎么样呢?不是专制,就是无政府状态,或者停滞不前。实际上,历史的进步往往因于妥协。不妥协,历史就会跟着胶着僵持,或者相反,双方僵持不下,崩溃。就算一方压倒另一方又如何呢?绝对的权威只会导致绝对的专制,那难道是历史的进步?
  其实妥协是一种政治美德,因为只有妥协才能实现共和。至少,它也是走出困境的一种方法。对此,富兰克林有一个很好的说法。他在6月30日的会议上说,木匠做桌子的时候,如果木料的边缘厚薄不匀,他就会两边各削去一点,让连接的地方严丝合缝,桌子也就平稳了。现在,我们这艘船为大家所共有,难道不该由大家来共同决定冒险的规则吗?
  富兰克林的说法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64岁的康涅狄格代表罗杰·谢尔曼说,没有人愿意就这样一事无成地散会。62岁的弗吉尼亚代表乔治·梅森更是情绪激动。他说他宁愿把自己这把老骨头埋在这个城市里,也不愿意看见制宪会议就这样如鸟兽散,陷他的国家于不堪。正是出于这种考虑,许多代表(主要是大邦代表)决定妥协,以保证邦联不会分崩离析。可见妥协并不等于放弃原则,更不等于没有责任感,只不过更高的原则使他们放弃个人的和局部的原则。用一句中国话说,就叫“顾全大局”。
  6
  最不坏的就是最好的
  妥协保住了草拟中的宪法,宪法也体现了妥协的精神。事隔多年,当我们蓦然回首,重新审视这部宪法时,我们就会发现,妥协并不仅仅只是制宪代表的权宜之计,它也是制宪工作的思想方法。那些取得了制宪会议高度一致的看法,就写成宪法中的刚性条文;那些取得大致相同意见的观点,就写成宪法中的柔性条文;那些达成初步共同意向的部分,就留下今后继续发挥的余地;而那些实在达不成统一的问题,则干脆只字不提,暂付阙如。因此美国宪法虽然二百多年来没有修改过一个字,却又有一系列的“修正案”,而且几乎从它批准之日起就有了。二百多年后,美国人民仍很感激先辈们的妥协,并庆幸他们不是“完美主义者”,庆幸他们在那个时候就能有这样一个观点: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也没有十全十美的方案。能做到最不坏,就是最好。
  这个观点也是富兰克林博士提出来的。他在9月17日最后一次会议上发表了一篇深情而智慧的书面发言,并由宾夕法尼亚代表詹姆斯·威尔逊代为宣读。富兰克林说,他承认,对这部宪法的若干部分,他到现在也仍然不能同意,但他没有把握说永远不会同意。相反,活了这么大的年纪,深知没有人能够一贯正确。不管是这一次还是下一次,每个人来参加会议,固然会带来自己的智慧,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同时带来他的偏见、激情、错误观念、地方利益和私人之见。因此,无论召开多少次制宪会议,也未必能制定一部更好的宪法。从这种感觉出发,他同意这部宪法,连同它所有的瑕疵,如果它们确实是瑕疵的话。他也希望其他代表略为怀疑一下自己的一贯正确,宣布我们取得一致,并在这个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同样来自宾夕法尼亚的代表古文诺·莫里斯赞同富兰克林的观点。他说他对宪法也有反对意见,但考虑到这已是目前达到的最佳方案,他愿意连同它的瑕疵一并接受。这又是我们中国人很难说出的话甚至很难接受的观点。如果是中国人,他多半会这样说:我可以同意这部宪法,但我只同意它的正确的部分。对它的瑕疵,我保留不同意见。
  表面上看,我们这样说似乎并没有错。坚持真理么!但如果往深里想,我们就会发现这种部分的同意其实是不同意。因为每个人认为是精华或瑕疵的地方都不会和别人完全相同。你认为是瑕疵的地方,我可能认为是精华。我认为是精华的地方,你又可能认为是瑕疵。如果每个人都只接受他认为的精华,不接受他认为的瑕疵,最后,把所有的“不接受”加起来,很可能一个方案的每一处都会有人不接受。这也就等于全部不接受。即便并不是每一处都有人不接受,也不行。因为每一个方案都是一个整体。修改一处,别的地方也得要动,即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如果我们要接受一个方案,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即如富兰克林和莫里斯所说,连同它的瑕疵一并接受。
  这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所以,不要以为妥协很容易。在某种意义上,它甚至比不妥协,比坚持还困难。因为坚持只是和别人作斗争,妥协却是和自己作斗争。要妥协,就要说服自己,反对自己,否定自己,对抗自己,放弃自己认为是真理的观念和坚持已久的看法,去接受自己无法接受的东西。对于一个原则性很强的人来说,这可真是谈何容易!
  拒绝签字的人同样痛苦。在威尔逊宣读完富兰克林的书面发言后,34岁的弗吉尼亚代表爱德蒙·伦道夫接过话头,起立对自己拒绝签字表示深深的歉意。他说,尽管有那么多德高望重的姓名都对宪法的智慧和价值表示嘉许,但他自己却仍然只能受责任心的支配,等待未来的裁决。当富兰克林再一次苦口婆心地劝说爱德蒙·伦道夫,希望他暂时把反对意见放在一边,和自己的兄弟们采取一致行动时,爱德蒙·伦道夫回答说,拒绝在宪法上签字,也许是他一生中最坏的选择。但他的良知迫使他这样做,不可改变。我们知道,爱德蒙·伦道夫不是等闲人物。他是制宪会议的发起人之一。正是他,作为会议的第一位正式发言人,向代表们陈述了召开这次会议的原因和意义。他代表弗吉尼亚提出的制宪方案甚至又称《伦道夫方案》。他以揭开会议主题开始,却要以反对会议决议告终,其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
  爱德蒙·伦道夫说完后,43岁的马萨诸塞代表艾尔布里奇·格里也站起来,表达了他此时此刻的痛苦心情。艾尔布里奇·格里是美国革命的先驱者之一,曾先后在《独立宣言》和《邦联条款》上签字,现在却成了“反革命”,心里当然不会好受。何况在整个会议过程中,艾尔布里奇·格里也是全身心投入讨论的。所以他表示,如果还有更好的办法,他不会采取拒绝签字的方式来表示态度。但现在已逼上梁山,他别无选择。
  这样两个人拒绝签字,就使我们产生了疑问:这部宪法草案到底该不该通过?
  这就要看我们怎么看问题了。
  首先我们要肯定,它确实是最不坏的方案。什么是最坏的结果?一是内战和分裂,二是专制和独裁。现在看来,这两种后果都被避免了,只不过当时对第一种后果能否避免有分歧。32岁的纽约代表亚力山大·汉密尔顿就忧心忡忡,认为几位举足轻重的人物拒绝签字,很可能会燃起潜在的火花。亚力山大·汉密尔顿是向会议提交过制宪方案的。因此他对爱德蒙·伦道夫说,谁都知道,没有一个人的观点比他本人的观点离现在这个方案更远。但为了避免无政府状态和动乱,应该支持这部宪法。然而爱德蒙·伦道夫和艾尔布里奇·格里则认为,万一宪法得不到批准,混乱局面就将接踵而至;而在他们看来,批准的可能性恐怕是很小的。与其匆匆忙忙把这个方案拿出去,还不如搞得更稳妥些。也就是说,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最不坏的方案,或者对这一点表示怀疑。
  乔治·梅森和他们有些不同。
  乔治·梅森也是拒绝在宪法上签字的人。他对联邦宪法草案的批评和否定几乎是全面的。大至众议院没有代议实质,参议员不是民选代表,联邦司法权力过大,议会权力含义广泛,小至总统没有宪法顾问,副总统既不必要又很危险等等。但他最得到广泛同情的一条意见,是联邦宪法没有宣布公民权利的条款,没有宣布言论和出版自由。人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连习惯法的好处也享受不到。因此,在他看来,这不但不是什么“最不坏”的方案,而简直就是“很坏”。
  那么,乔治·梅森又是怎么回事?
  7、限法之法才是法
  62岁的乔治·梅森是弗吉尼亚代表。他是一个农场主,有300多名奴隶,但他本人却坚决主张废除奴隶制度。他曾经参与制定弗吉尼亚宪法,起草了其中的“权利法案”,从而使弗吉尼亚宪法成为最初13个邦的宪法中唯一具备权利条款的。对于他来说,权利法案比什么都重要。制宪会议既然否决了他增加权利条款的提案,他当然要拒绝签字。
  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意见。很多人都对联邦宪法缺少保障公民权利的条款不满。曾执笔起草《独立宣言》的托马斯·杰斐逊在巴黎公干,没有出席制宪会议,事后大声疾呼要进行弥补。法国的拉法耶特侯爵在看到会议主席乔治·华盛顿寄给他的联邦宪法文本后,也指出了缺少权利条款这一缺陷。拉法耶特侯爵是参加了美国独立战争的,曾在华盛顿的麾下当一名少将。他也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的起草人之一(写第一稿),可谓“两个世界的英雄”。他的话,当然分量不轻。
  那么,如此重要的条款怎么没有写进宪法呢?是那些“联邦主义者”不重视公民的权利吗?当然不是。在这一点上,“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并无分歧。分歧仅在于何为当务之急。在前者看来,最重要的是尽快建立“坚强之全国政府”,以免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陷入内乱、分裂和无政府状态。因此,费城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建国、制宪和授权。至于其他问题,只好以后再说。何况,在1787年,大多数的邦都已经有了自己的“权利法案”,明确保障个人权利。现在要做的,是对联邦政府授权。只要明确联邦政府的权限,它就不能做未经授权的事情。相反,如果一一列举应该得到保障的个人权利,反倒可能授人以柄:凡是没有被列举出来的,就是政府可以做的。这岂不是更糟糕?
  应该说,这也不是全无道理,但是美国人民不同意。在他们看来,“个人权利”比所谓“国家利益”和“政府权力”更重要。因为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而人民则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个人组成的。没有个人,就没有人民,也就没有人民授权的国会和政府。而且,人们之所以要建立政府,正是为了保障每个个人的这些权利。这正是《独立宣言》的精神,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精神。因此,许多邦(比如马萨诸塞)的议会在通过联邦宪法时,其决议都附上了要求增加权利法案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宪法不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就宁愿不要宪法,也不要什么美利坚合众国。
  联邦主义者同意了这一条件,力主增加这些条款的乔治·梅森也因此被看作是“权利法案之父”。于是,第一届联邦议会就有了一系列宪法修正案。这些法案分别列举了民众个人的一系列权利,声称这些权利无论如何必须得到保障,是政府和国会不能蚕食、侵犯、剥夺的。美国国会于1789年 9月25日通过了这10条宪法修正案,将其作为美国宪法的补充条款,并于1791年12月15日得到11个州(这时它们应该叫做“州”而不是“邦”了)的批准,开始生效。这10条法案通常称作“权利法案”,是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
  第一修正案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第一条,即“联邦议会不得立法建立宗教,不得立法禁止宗教活动自由;不得立法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不得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向政府请愿、表达不满、要求申冤的权利”。这就是着名的“不得立法”条款。它用最简单最直截了当的语言规定,国会不得起草通过有可能侵犯民众个人基本权利的法律。
  很显然,这一条款的矛头不是对准政府的,而是对准国会的。这倒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宪法正文中已经有过类似条款了。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九款规定,联邦议会“不得通过任何褫夺公权和追溯既往的法案”。紧接着,在第十款中,惜墨如金的美国宪法又重复了一遍,规定各州也不得通过这样的法案或法律。可见,这是美国宪法一以贯之的精神。
  这样一来,不但行政机关要受到限制,立法机关也要受到限制。于是,我们就从中看出了民主与宪政的区别,──民主关注的重点是授权,宪政关注的却是限政。在宪政主义者看来,绝对的权力必定导致绝对的腐败和绝对的专制,哪怕这一权力来自人民或掌握在正人君子手里。民主和道德并不是绝对可靠的。民主完全可能导致“多数的暴政”,从而使“人民民主”变成“群众专政”;道德则很有可能导致“理想的暴政”,由理想中的“人间天堂”变成实际上的“人间地狱”。靠得住的只有宪政。因为宪政要考虑的问题不是授权,而是限权。它的任务,是把行政机关和民意机关的权力都尽可能地限制在不会侵犯公民权利、不会导致专政和暴政的范围之内。
  联邦宪法其实已经体现了这一精神,比如三权分立,比如两院立法,比如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相互制衡等等。但美国人民还是不放心。他们强烈要求自己的宪法还必须明文规定,即便通过法案的条件完全具备,──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总统不否决,最高法院也不判其“违宪”,某些法案仍然不能成立,甚至不能考虑。比方说,不得立法剥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等等。美国人,在我的心目中一向是大大咧咧的。建国之初的美国人,给人的感觉也不过是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没想到在这个问题上,他们竟如此较真!
  那么,为什么不但政府的行政权要受限制,国会的立法权也要受限制呢?因为在法治国家(在法制国家也一样),法,尤其是宪法,有着极其崇高的地位。政府只能依法行政,民众也只能依法从事各种活动。政府和民众,个人和个人,在法律面前是完全平等的。但如果那法是“恶法”,我们岂非“平等”地受害?而如果立法权是无限的,立法单位岂不是会成为非个人的君王,其所立之法岂不是会成为非人格的暴君?暴君还有死亡的那一天,恶法却可能贻害无穷。这又岂能不防?难怪大大咧咧的美国人在这一点上不肯马虎。他们刚刚从大英帝国的统治下把自己解放出来,知道个人和政府、和法律对抗会是什么下场。因此,他们在建国之初就要求把自己最基本的权利毫不含糊地写在宪法上,哪怕法学家们认为这些权利原本题中应有之义,写出来纯属多余。
  这就迫使我重新思考究竟何为法治,何为宪政。看来,法治决非简单的就是“以法治国”(更非简单的就是“依法治国”),宪政也不简单的就是“据宪行政”。更重要的是,宪政和法治首先要求宪法和法律本身合法,要求宪法和法律本身受限。这样看来,宪政就不但是“限政”,也是“限法”。也就是说,只有“限法之法”,才是“宪法”。
  二百多年前那场争论,终于以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方式做出了结论,但由此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却仍然值得我们深思。我最感兴趣的,是在这一全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原则和思路。宪法正文体现出来的原则和思路是:在人与法的关系中,法是第一位的;而在诸法之中,宪法是第一位的。第一修正案体现出来的原则和思路则是:在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中,人民是第一位的;而在人民之中,个人是第一位的。这两种原则和思路看起来似乎相反,其实一致。因为第一种原则和思路中所说的“人”,是指议员、官员和法官。他们实际上是“国家”(政府)。国家必须服从宪法,而宪法之所以高于国家,则因为它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作为个人的公民第一位,作为公民集合体的人民第二位,保障公民和人民基本权利的宪法第三位,由宪法派生的法律第四位,由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会、行政机构和法院最后一位。这就是美国人建国的思路和原则。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和实现《独立宣言》的思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0

旧文章ID:20034

理查德•哈斯分析核竞争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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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查德·哈斯  来源:上海美国研究

  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理查德·哈斯(Richard Haass)日前在世界报业辛迪加网站撰文称,世界正进入一个新的危险时期,核竞争甚至动用核武器可能再次成为全球稳定面临的最大威胁。
  文章摘要如下:
  就在几年前,核武器造成的问题即使不能说已经得到解决,似乎也成功得到了控制。美国和俄罗斯的核武库已从冷战时期的最高水平大幅削减,且双方签订了限制中程和远程系统的军备控制协议。
  此外,利比亚被说服放弃其核野心,以色列阻挠了伊拉克和叙利亚的核发展,南非放弃其小型核武库,伊朗签署了《联合全面行动计划》(JCPOA),其获得核武器的能力受到限制,联合国安理会对朝鲜实施了严厉制裁以说服其放弃核计划。
  如今,这一切努力都有可能化为泡影。
  今年夏天,美国退出了1987年签订的《中程核力量条约》(INF)。而限制美俄两国远程核武器的条约(《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将于2021年到期,目前还不清楚它是否会被延长,因为两国都在投入大量资源来实现现有核武库的现代化。
  此外,由于美国退出伊核协议,来自伊朗的威胁正在上升。2015年达成的伊核协议虽不完美,但它确实限制了伊朗的核活动,并允许国际监督。然而,现在伊朗开始了一个缓慢但稳定的过程,以摆脱协议的诸多限制。伊朗这么做可能是为了说服美国和欧洲放松经济制裁,也可能是为了大幅缩短在不受攻击的情况下生产核武器所需的时间。但伊朗的行动至少有可能导致美国(更有可能是以色列)采取预防性打击,以摧毁其核计划的重要部分。
  这样的打击可能会导致土耳其、沙特阿拉伯和埃及等其他地区大国发展或获得自己的核武器。土耳其暗示,不管伊朗做什么,它都可能选择发展核武器。
  朝鲜遥遥领先于伊朗。朝鲜拥有几十枚核武器和导弹,测试过可以打到美国的导弹,而且正在开发潜射核武器。认为朝鲜将同意放弃核武器并实现“无核化”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朝鲜领导人相信,只有核武器能确保其政权安全。存在两个风险:一是朝鲜在未来几年拥有大量核武库,对美国构成重大威胁;二是鉴于朝鲜带来的威胁上升,以及对美国可靠性的质疑增加,韩国和日本等邻国也决定发展核武器。
  上述两个地区(中东和东亚)的危险在于,竞相获得核武器可能引发一场预防性战争。即使战争得以避免,多个核武库的存在也会增加一个或多个国家在危机中先发制人的可能。当能力不够强大,无法应对攻击,但仍然能实施有效威慑所必需的毁灭性报复时,“使用它们或失去它们”有可能成为应对不稳定和冲突的办法。
  除此之外,印度和巴基斯坦这两个有着长期双边冲突历史的国家,都是拥核国家。很容易想象这样的情景,巴基斯坦支持的恐怖袭击会招致印度的报复,这反过来又促使巴基斯坦威胁使用核武器,因为其常规军力无法与印度抗衡。还存在一种可能,即武器控制失灵,一个或多个装置落入恐怖分子之手。
  近60年前,约翰·肯尼迪(John F. Kennedy)在参加总统竞选时曾预测,到1964年底,会有多达20个国家拥有核武器。幸运的是,肯尼迪被证明是错误的,目前拥核国家的数量仍是9个。1968年的《核不扩散条约》已被证明是相当有力的,部分原因是它得到了防止关键技术出口、军备控制、制裁和联盟力量的支持,这些努力减少了各国“自谋生路”的需求。
  在核技术越来越容易获得的同时,军备控制正随着大国竞争重新抬头而瓦解,美国的盟友关系因美国从世界舞台撤退而削弱,广岛和长崎的记忆逐渐淡去。世界正进入一个新的危险时期,核竞争甚至动用核武器可能再次成为全球稳定的最大威胁。然而,今天的领导人是否能够应对这一新的挑战,仍是未知数。

  本文摘译自世界报业辛迪加网站文章The Coming Nuclear Crises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1

旧文章ID:20033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中美关系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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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力  来源:中美聚焦

  2019年10月31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个《决定》对中国意味着什么?对中美关系有什么影响?
  对中国的意涵。习近平执政以来很少提党政分开与政治体制改革,而是反复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其原因在于,过去70年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先是获得了国家独立,后又崛起为全球二大经济体,并有望在本世纪中叶成为发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一个能让中华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制度无疑是有效并适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因此,中国下一步应该做的不是政治体制改革,而是在党的领导下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以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
  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次会议的意义在于开始系统地设计与推进改革。
  考虑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与中央政治局分别在2019年2月28日与3月29日开会做出决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专题研究这个课题,并成立《决定》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展开工作。
  《决定》起草组从4月份开始运转。成员们分工负责,认真研读相关重要文献,系统总结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中的经验,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主要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并在反复讨论后写出了《决定》初稿。9月初,《决定》初稿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对象包括部分党内老同志。起草组共收到修改意见1948条。经过反复讨论后吸收了其中436条,并对《决定》初稿的283处进行增写、改写和文字精简。最终稿包括十五个部分,总共18449字。《决定》的主要意义在于回答了中国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
  对中美关系的影响。对现在的中国来说,首先考虑的不是外交,而是内政这个影响中国现在与未来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决定》并没有提到美国。但就单个国家论,美国是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国家,虽然影响程度比改革开放初期明显下降。而且,《决定》起草、修改的过程适逢中美贸易战,《决定》在起草过程中不能不考虑这个背景。
  习近平在就《决定》做说明时提到,《决定》是中国应对风险与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这些风险挑战来自经济社会、自然界、国内、国外等多方面,美国因素无疑是“国外风险与挑战”的一个组成部分。为此,中国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决定》强调要完善国家安全体系。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与化解机制,提高国家安全上的抗风险能力。为此,中国在对美外交方面将坚持“底线思维”,并更多地在“议程设定”上发挥作用。
  维护和平、实现发展依然是中国的中心任务,《决定》强调中国将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合作共赢的开放体系建设。为此中国将继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倡导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
  《决定》还强调,中国将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维护完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推动解决全球发展失衡、数字鸿沟等问题,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可见,中国在坚持底线思维的同时,并没有封闭自己,也无意与美国“脱钩”或者“全面对抗”,依然会以开放、包容的方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也欢迎美国政府、机构、个体与中国继续合作。中国认为,无论是在对方国家还是第三方市场,中美都有许多可以合作的领域与议题。

  作者:薛力(Xue Li),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中心国际战略研究室主任。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1

旧文章ID:20032

美学界关注香港或成中国普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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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东晖  来源:中评社

  在香港局势升级之际,美国智库举办香港前途研讨会,有一个热门话题:香港会否失去特殊地位,变成中国一个普通城市?美方学者关注点主要源自两方面:一方面是华府刚通过的香港法案,可能使香港失去自由港优势,受打击更大的是香港人民;另一方面是北京中央政府在此次乱象之后,势必在香港推动中央全面管治权,并可能减少给予香港特殊待遇。
  在华府智库伍德罗·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日前举行的“香港与美中关系:选项何在?”研讨会上,香港会否成为中国的一个普通城市的问题屡被提出,而与会学者的观点趋于一致:这种可能性不小。
  研讨会举行之际,正是香港抗议运动暴力达到高潮,美国国会加紧推动“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之时。史汀生中心东亚项目共同主任之一孙韵观察北京的应对之策。她指出,“止暴制乱”被中国领导人视为当前香港最紧迫的任务。示威者的目的是改变现状,迫使政府做出让步,但之前的“和理非”抗议活动并没能达到他们想要的目标,北京和港府对和平抗议示威活动的容忍度超出了所有人的期望。
  孙韵认为,北京派部队或武警进驻香港,在今天看来依然不是最有可能的选项,这取决于几个因素,第一是港府要求,第二是全国人大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她指出,派部队是为了稳定局势,但一定是迫不得已的下策,而且港府本身目前还未穷尽所有选项。现在也不是中央政府追查港府官员责任的时候,重点在于降低紧张局势。
  在华府一片支持香港抗议者的呼声中,美国国会在两天之内,就协调并通过了两院的“香港人权和民主法案”,送交特朗普签署。这显然出乎乔治城大学法学中心教授费能文(James Feinerman)的预料,但他认为,特朗普政府与国会在这个问题上存在明显分歧,而特朗普现在更关心的是美中贸易谈判。他分析,如果特朗普能得到他想要的协议,则一切都是可以原谅的,许多事情可以隐藏起来,他就可能不签这个法案。如果特朗普得不到他想要的协议,他就可能出于泄愤而签这个法案。
  费能文还分析了美国国会通过这个法案的另一个动机--美方本希望香港成为“中国民主化未来”的试验田,但现在他们似乎觉得这种进程在后退(recede)。他分析,美国至今愿意让目前的局势继续下去,只要北京中央政府不强力介入,但这并不意味着局势肯定能得到控制。他担心出现事态失控,美国官方被迫介入的局面。
  上世纪70年代初大学毕业后曾在香港中文大学任教的费能文指出,新的香港法案若实施,受伤害更大的是香港人民。美国国会相信该法案将给北京和香港政府带来压力,但他质疑此法即便实施,真有会那样的效应。
  费能文指出,“香港人权和民主法案”若实施,有可能使得香港成为另一个中国的普通城市,因为如果没有了1992年“香港政策法”给予的优势,新的香港法案将使香港享有的自由港优势受到严重威胁,并对美国利益产生并行的伤害,因为香港司法和金融体系与全球和美国紧密相连。另外该法有条款试图保护抗议者不受报复,但除非他们不在中国的司法管辖之内,否则不会有太大差别。
  从北京方面来看,孙韵观察中国官方和学者的反应,得出结论:北京对香港问题的选择已经很明确,那就是收紧对香港的控制,具体说来就是如何在香港推动中央全面管治权。她注意到,在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北京强调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并且强调一国是实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并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中央要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和澳门实行管治。
  孙韵认为,北京对香港未来的设想是全面收紧,将香港纳入中国的轨道(orbit)。这反映了北京的一个判断,香港出现今天的乱象,不是因为北京管的太多,而是管的太少。可以预见的是,过去22年,中央与香港更多遵循了“井水不犯河水”原则,接下来一国与两制这种平行的体制会被一种更为介入性的、管制性的体制所取代,虽然这不等于全面接管。她预期,在这种情况下,全面普选完全不可能。此次危机过后,北京绝不会允许反华政治人物在香港上台,特首将被要求按照北京的计划来服务香港,这是把一国两制统一起来的愿景。
  孙韵表示,如果北京中央政府在大湾区建设中更重视深圳、东莞等城市,不再给香港以那么多优惠政策,对香港将起到取代作用,将稀释香港作为经贸、航运、金融中心的作用。尤其考虑到此次香港局势局势关注,北京更有动因通过稀释香港作用,从而降低其备受关注可能产生的政治效应。
  主持研讨会的威尔逊中心基辛格中美研究所所长戴博(Robert Daly)总结时称自己给出“悲观的”(downbeat)注解是,香港保持特殊地位已经结束,抗议者根本就没机会。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2

旧文章ID:20031

仇长根:特朗普主政中美及台湾“三角”关系

作者:仇长根  来源:中评社

  日前,上海环太国际战略研究中心召开“中国统一进程中的美国因素”研讨会,华东师大两岸交流与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仇长根,就美国为何频打“台湾牌”、美台关系升温加剧的原因,以及如何判断未来中美及台湾“三角”关系,作主旨发言。
  仇长根认为,特朗普玩“台湾牌”挑战“一个中国”政策,主要目的配合中美贸易磨擦向中国“喊价”。同时,与美国将中国新定位“战略竞争国”直接相关。美国“以台制华”战略始终围绕美国的国家利益进行,希望两岸长期“维持现状,和而不统,和平分裂”。仇长根指出,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的核心、敏感问题,但不是中美关系的全部。民进党“倚美抗陆”异想天开,美国帮不了台湾。中美和台湾“三角”关系,中美关系是重中之重,美台关系从属于中美关系。中国不会小看、低估美台关系加剧冲撞“一中”政策可能影响中美关系的严重后果,也不会放大、高估其危害中美关系大局的有效性。中国大陆冷静观察形势,沉着、淡定、智慧地应对美国“以台制华”战略,不断提高破解、抵御美国插手台湾问题的能力,相信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最坏变局,已做好充分应对准备。当然,中美关系中涉及台湾一系列复杂尖锐的问题,短期不可能解决。
  此次会议是上海市社联2019年学会学术活动月项目。
  第一,美国频打“台湾牌”为何而来?仇长根认为,特朗普当选总统未上任前,就打出第一张“台湾牌”接听蔡英文电话,声称“美国为何要受一个中国政策的约束、一个中国还在谈判中”,此番言论严重挑战“一个中国”政策。就事发的原因分折,是蔡英文及民进党当局主动“见缝插针”,向美靠拢,误判特朗普为“救星”,异想天开地痴迷“倚美抗陆”。而特朗普顺手在“一个中国”政策敏感问题上搞一下所谓“火力侦察”,试图拿台湾作“筹码”,与中美贸易问题的较量先做试探,结果当然是打错了“算盘”。事后即改口称“美国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没有改变”。
  仇长根指出,特朗普上台三年多来其本人涉台公开讲话并不多,副总统彭斯、国务卿蓬佩奥等高官则多次喊话支持台湾,干涉中国内政。美国务院、国防部等官员也频繁到台活动,发表挺台言论,挑拨两岸对立。曾鼓吹美军重新驻台、时任总统国安顾问博尔顿公然会晤访美的台湾防务部门负责人。特朗普任内五次批准对台军售总额达124.5亿美元,占到35年来总军售850亿美元的15%。美军舰、机和航母通过台海频率增加,众议院外委会和参议院通过支持台湾所谓维系全球“邦交”的“台北法案”。美国相关部门对蔡过境规格略有突破,现任“立法院长”、防务部门高官等也以各种理由赴美窜访。台驻美机构“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台湾美国事务委员会”。总体上看,美国频打“台湾牌”挑战“一中”政策是“策略性”的“微调”,而不是“战略性”的调整。美国长期“以台制华”战略没有改变。
  第二,美台关系升温加剧主要原因是什么?仇长根分折:一是,美国对华对台政策出现“微调”。在接连出台的美国《国防授权法》、《国安战略报告》、《国防战略报告》、《核评估报告》、《国情咨文报告》和“亚洲再保证倡议法案”等文件中,将中国定位成“战略竞争国”。为配合政策“微调”,接连出台《台湾交往法》、《台湾保证法》,鼓吹“与台湾关系法”、“对台六项保证”是“美台关系的基石”。可以看出,特朗普对中国的战略新定位并频打“台湾牌”,主要目的是想在中美博弈中取得主动权,想在中美贸易磨擦中要“高价”,根本目的是想阻止中国发展强大。
  二是,民进党“倚美抗陆”符合美国战略。蔡英文及民进党当局打错算盘,以为中美贸易摩擦有机可趁,一再向美表白愿意充当围堵、遏制中国大陆的“马前卒”。蔡不论是过境美国或在台湾与美官员会晤,总不忘记要“感谢美国政府持续肯定台湾的民主成果”、“希望美国继续支持台湾在国际空间的发展”。美国看准蔡及民进党当局“反中、去中、拒统”的心态和需求,藉机强化美台关系,支持台湾与大陆对抗。由此可见:美国正需要实施“以台制华”战略,民进党抱美大腿“倚美抗陆”,美国何乐而不为。
  三是,美国“印太战略”计划的需要。奥巴马搞“亚太再平衡战略”遏制中国未成,特朗普提出《印太战略报告》直接将台湾纳入围堵中国大陆的阵线。近期美军参联会主席米雷和美防长埃斯珀同时出访亚太8国,米称“印太为美军主攻方向”,埃称“印太为美优先战区”。美台智库建立对话机制,合办首届“印太民主治理谘商”对话、首届台美“太平洋对话”会议,定位为所谓“政府与政府间的政策对话”。而蔡当局自恃台湾所处“第一岛链”中枢是“地缘政治上的资本”,声称“台湾有能力也有意愿与美国在印太区域共同合作”,千方百计想着挤进“印太战略”的用意十分鲜明。
  第三,判断未来中美与台湾“三角”关系?仇长根认为:
  一是,美国对华对台将继续采取“平衡策略”。七十年代“美苏争霸”尼克松调整策略访华,直至1979年中美建交“弃台”。建交后数月卡特签署“与台湾关系法”、里根签署“对台六项保证”,以此与“中美三公报”搞“平衡”。九十年代克林顿允许李登辉访美,事后宣布“不支持台独”等“三不”政策。总体上讲,美国历届政府既不愿意看到因两岸军事冲突把美国拖进战事,也不愿意看到两岸关系快速发展走向统一;既把台湾当成可利用的“棋子”,也不希望因“台独”与中国“摊牌”。中美较量,双方都取向“斗而不破”的策略,形成了既“斗争、竞争”又“接触、交往”的基本格局,这种格局仍将持续。
  二是,美国处理涉台事务将长期采取两面手法。从尼克松到特朗普,四十多年来美国在处理中美和台湾问题的“三角关系”中,并不敢为台湾与中国作大动作的激烈对抗,也不愿为台湾与中国而彻底“摊牌”。一方面依“中美三公报”,表示坚持“一中”政策,事实上也成为维护中美关系未“破局”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依“台湾关系法”实施“以台制华”战略,插手、干扰大陆解决台湾问题,印证了前白宫国安顾问布热津斯基在《大棋局》一书中所称:“美国干预台湾事务,是为了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地缘政治利益”。因此,未来美国对华对台战略仍是希望,两岸长期“维持现状,和而不统,和平分裂”;会继续打“擦边球”性质的“台湾牌”,给中国制造麻烦。
  三是,美实施“以台制华”战略也担忧“自损”。国际政治讲实力,中国综合实力和国际地位今非昔比。现在美国的确支持台湾,但知道不可能做到保护台湾,更不敢盲目支持“台独”,也知道为“台独”而战付出的代价将会是巨大的。逾百位美国前官员和专家学者通过《邮报》,联名致特朗普信:“不要与华为敌”,警告中美对抗,适得其反,自食其果。可以确定,当前中美关系总体未见失控,中美博弈台湾是“棋子”,美国不可能为“台独”自损国家利益。当然,要防范特朗普的“善变和鲁莽”,即造成民进党的误判以为只要多交“保护费”,可以不计后果配合美国“玩大”挑衅性的危险“动作”。
  四是,美国政府对华对台决策总体谨慎。美国朝野两党和政府及国会都明白,中美“地动山摇”,不符合美国利益。奥巴马曾劝告特朗普:颠覆台海现状和一个中国要考虑后果;基辛格给特朗普的建言与忠告:不要与中国陷入全面冲突。美国在台协会(AIT)主席莫健曾讲到:美国对台湾做每一件事都需要透过代价与利益的“棱镜”来检视。在涉台问题上,特朗普与“反华、亲台”鹰派势力“以台制华”战略一致,但在如何打“台湾牌”?力度、强度、硬度、尺度用多大?有不同主张,特朗普政府内“反华、亲台”鹰派过激的慕僚国安顾问博尔顿等多人被迫辞职或解职,说明特朗普也不想在台湾事务上用力“过猛”或“冲过头”。
  五是,美中对抗在美国不是主流民意。美国是否介入台海战争现在无法断言“一定会”或“一定不会”,但多数美国人民不赞成介入可以肯定。2012年美国智库“芝加哥全球事务委员会”民调:台海爆发战争,69%的美国人反对出兵介入,比2004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2016年美国“百人会”连续3次民调显示:绝大多数美国人反对干预台湾问题。今年《纽约时报》文章披露,美国防部做过18次美干预台海危机的电脑模拟演习,结果都是美国失败。美国民意实际状况是,多数人并不太关心两岸问题,而更关心朝核、伊朗、叙利亚等问题。艾利森“修昔底德陷阱”的概念和米尔斯海默“美中必有一战”的观点,并不代表美国大多数人的想法。
  六是,美国对台政策仍小心顾及中国大陆。今年10月彭斯在华盛顿智库演讲,除了“抨击”中国“老调重弹”和对港、台、新疆等事务“说三道四”及宣称“要和台湾站在一起”外,同时否认特朗普政府想与中国“彻底脱钩”,表示美国愿与中国合作。彭个人演讲并不能完全代表美国,或许是在中国对美斗争坚持原则与策略运用和中国实力面前的无奈,或许希望中美能够达成首阶段贸易协定,或许因为美国大选在即。但与去年10月讲话相比“硬”中有“软”。近期美助理国防部长薛瑞福访华、副助理防长施灿德参加香山论坛、中国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魏凤和应约与美国防部长埃斯珀通话,均表明特朗普政府不想中美“完全脱钩”,也知道“对华接触”的政策很难避免。事实上中美不可能做到“完全脱钩”;也不可能做到“完全不接触”。
  七是,中美博弈美国无法从根本上越过中国“红线”。主要原因:一是,国内种族问题、移民问题、贫富差距问题及吸毒、犯罪、控枪等社会问题一大堆,潜在风险影响美国。两党政治恶斗,民主党掌控众院,启动弹劾案直攻“通俄门”“通乌门”。中期选举临近,“后院”失火,特朗普连任面临强劲对手。二是,对外关系紧张,“打架退群”,骂遍盟友。朝核威胁未解,美俄对立,美伊对抗,美土在叙利亚的对决等,四处树敌。而中俄、中日、中印、中韩及东盟等周边国家关系改善与加强,多数国家“选边”不看意识形态看实力,增强中国对美“底气”。可以看出,特朗普执政需要转移视线,摆脱内外困境。美国虽强大,但知道自己尚未强大到与中国较量有绝对胜算的把握。说到底,根本原因是中国发展、强起来了。
  仇长根最后总结认为,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的核心、敏感问题,但不是中美关系的全部。中美和台湾“三角”关系,中美关系是重中之重,美台关系从属于中美关系,美国战略也是同样的定位。在当前全球格局中,双方都需要把握好大国之间的关系。况且台海局势由中国大陆掌控和主导,而不是美国,更不是台湾。宋代抗金名将宗泽《早发》诗文写道:伞幄垂垂马踏沙,水长山远路多花,眼中形势胸中策,缓步徐行静不哗。要认清美国频打“台湾牌”碰撞中国核心利益具有很大的危险性,中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底线将坚定不移。要保持战略自信和战略定力,高度警惕美台连动的“小动作”,把握好斗争的“尺度”和“力度”,对“台独”绝不手软。
  (作者仇长根,两岸交流与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2

旧文章ID:20030

希尔国会作证:是俄罗斯而不是乌克兰干预了美国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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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布雷德迈尔  来源:美国之音

  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名前重要官员星期四在国会针对特朗普的弹劾调查公听会上说, 有关乌克兰而不是俄罗斯干预了美国2016年大选的说法纯属虚构。
  菲奥纳·希尔(Fiona Hill)在众议院情报委员会(House Intelligence Committee)的证词完全不同于特朗普的说法,特朗普只是偶尔说过俄罗斯有可能干预选举,他同时表示接受俄罗斯总统普京的说法, 既莫斯科并没有干预美国大选。
  特朗普与乌克兰总统7月25日的通话是国会弹劾调查的重点之一。特朗普在电话上要求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帮个忙”,调查其2020年大选的主要民主党竞争对手、前副总统乔·拜登以及已被否定的说法,既乌克兰干预美国2016年大选,以帮助特朗普的民主党挑战者,前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当选。
  希尔在今年年初之前担任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欧亚事务高级主管,她说:“根据我所听到的问题和声明,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一些成员似乎认为俄罗斯及其安全部门并未从事反对我们国家的活动,也许,可能是出于某种原因,乌克兰这样做了。这是一种虚构的叙述,是由俄罗斯安全部门制造和散步的。”
  她说:“这是一个不幸的事实,那就是俄罗斯是2016年有系统地攻击我们民主体制的外国势力。对此我们的情报机构已有公开结论,两党国会报告也有证实。这是毫无争议的,即使对某些根细节必须保密。”
  希尔呼吁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我想请你们不要宣传出于政治动机的、显然是促进俄罗斯利益的虚假陈述。”
  她说,声称乌克兰干预了美国2016年大选是“有害的”,“即使采用这种说法只是为了国内政治的目的”。
  希尔说:“普京总统和俄罗斯安全部门的运作就像一个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 “他们动用数百万美元将我们的政治反对派研究和虚假叙述武器化。当我们被党派的仇恨所吞噬时,我们将无法与这些外部力量作斗争,因为它们试图使我们彼此分裂,使我们的体制退化并摧毁美国人民对民主制度的信念。”
  星期四是国会弹劾调查听证的第五天, 希尔是特朗普政府官员中第二个作证驳斥特朗普有关他与乌克兰总统交往的陈述以及对乌克兰的看法的人。
  星期三, 特朗普提名的美国驻欧盟大使桑德兰在国会作证说,特朗普和一些高级官员是交换计划的中心。特朗普要求乌克兰承诺调查拜登,及其儿子亨特在乌克兰一家天然气公司的工作,以及所谓乌克兰干预美国2016年大选的说法,然后才会同意在白宫会见到访的泽连斯基。与此同时,特朗普暂时扣住了提供给乌克兰的3亿9100美元的军事援助。 乌克兰希望用这笔援助来打击东部的亲俄罗斯分离主义分子。
  特朗普星期三再次否认有交换条件。美国驻欧盟大使桑德兰在众议院情报委员的共和党人的追问下,承认在用军援换取调查的问题上,特朗普没有直接给他下令。不过桑德兰说,根据他与特朗普私人律师朱利安尼的谈话,他认为这两者是有关系的。 特朗普让朱利安尼监管美国与乌克兰的关系,排挤了美国国务院与乌兰可交往的正常渠道。

来源时间:2019/11/22   发布时间:2019/11/22

旧文章ID:2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