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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炒掉竞选经理 美媒:这是要改变竞选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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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晋,徐珍珍  来源:环球时报

  美国共和党总统参选人特朗普20日宣布开除为其初选获胜立下汗马功劳的竞选经理莱万多夫斯基。美媒认为,在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下月即将召开的节骨眼上开除竞选经理,显示了特朗普改变竞选路线的决心。

  美国《纽约时报》20日称,特朗普团队发言人希克斯当天发表声明称,“莱万多夫斯基不再与竞选团队一起工作,团队对他的努力工作和贡献表示感谢,希望他将来一切都好”。

  莱万多夫斯基20日下午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采访时说,他不知自己为何被开除,但他祝特朗普一切顺利,因为特朗普的获胜对他自己也有好处。特朗普20日晚表示,莱万多夫斯基是个好人,也很能干。解雇他是因为今后的竞选路线需要“作出一点改变,需要不同的风格”。

  《华盛顿邮报》20日称,莱万多夫斯基是特朗普初选政策的设计师。他的初选策略基本上就是鼓励特朗普率性而为,吸引大量媒体注意和举行大规模集会。莱万多夫斯基的一句口头禅就是“让特朗普做特朗普”。这种策略在初选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纽约时报》评论认为,随着特朗普和希拉里相继在初选中胜出,特朗普剑走偏锋的竞选策略在对付希拉里时显出局限性。在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日益临近之际,他迫切需要扩大自己的竞选团队,雇佣更有竞选经验的人。

  CNN称,特朗普竞选团队的这一迄今最大人事变动暗示特朗普想在大选之前彻底改变竞选路线。《纽约时报》称,共和党人普遍视特朗普开除莱万多夫斯基是积极的步骤,但他们也表示,真正的问题出在特朗普身上。如果他不改变,即使莱万多夫斯基离职也无济于事。该报称,特朗普竞选团队认为莱万多夫斯基的工作可能会由特朗普的首席军师马纳福特负责。马纳福特在多次共和党总统大选中都发挥过重要作用。

  《华盛顿邮报》21日报道称,特朗普目前还面临着重重困难,如筹款进度落后、竞选开展不力、人手不足、在摇摆不定的州尚未投放任何电视广告来对抗希拉里的广告攻势、竞选团队与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在竞选战术和活动组织上意见不一等。截至5月31日,希拉里团队在银行账面上的竞选资金高达4200万美元,而特朗普仅有130万美元。

  英国广播公司20日称,特朗普18日在拉斯维加斯的竞选集会上还险些遇刺。20岁的英国男子桑福德以索要特朗普签名为由接近他后,试图抢过警察的枪支刺杀特朗普。桑福德现已被捕,他说他计划刺杀特朗普已有一年时间了,若这次刺杀不成功,他还打算下次在菲尼克斯的竞选集会上再次行刺。

来源时间:2016/6/23   发布时间: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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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国海仲裁案6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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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杰夫•代尔  来源:FT中文网

  联合国仲裁法院可能很快就对菲律宾提出的一件争议案件作出裁决,本案对中国在南中国海的部分领土主张提出了质疑。以下是这一万众瞩目的裁决的6个看点。

  本案为何如此重要?

  一个总部设在荷兰的、不起眼的联合国机构,作出的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决定,却可能产生重大地缘意义,这是很少有的。该决定既有可能澄清围绕南中国海产生的激烈领土争端中的几个核心问题,但也可能激化中美之间的紧张局势。

  本案的背景是什么?

  2013年,菲律宾向海牙国际海洋法法庭提交诉讼。菲律宾提出了15项指控,称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张和活动违反了国际法。

  中国拒绝参与本案审理,并质疑仲裁法庭的权威。但仲裁法庭在去年表示至少对7项指控拥有司法管辖权,而且他们仍在对其他8项作决定。许多专家预计仲裁庭会在部分案件中作出不利于中国的裁决。

  本案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需要着重强调的一点是,海牙常设仲裁法院裁定的并不是围绕南中国海的争议性主权要求,而只是与这些要求相关的海洋权益。

  菲律宾诉中国仲裁案的一个主要的点,是质疑中国“九段线”——地图上断续的几段国界线,对90%的南中国海提出领土主张——的法律效力。专家们表示海牙仲裁法院可以宣布“九段线”实际无效,也可能从多个方面对“九段线”提出质疑,从而迫使中国澄清其法律依据,而这一行为是中国一直拒绝进行的。

  本案还有其他更深奥的方面。仲裁庭将决定几个地物——中国已将其中一部分变成了人工岛屿——到底是属于没有领海的“低潮高地”(low-tide elevations),还是拥有12海里领海的“礁石”(rocks),还是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群岛”(islands)。许多专家认为仲裁庭会宣布中国的一些人工岛对周边海域不享有合法要求。

  本案有何实际意义?

  联合国仲裁法院没有执法权,不能迫使中国做任何事,北京也不会从任一个新的人工岛屿上撤离。但如果裁决有利于菲律宾,中国若无视仲裁庭并继续奉行其主张,不但名誉上会受到更多损害,还会遭到区域性孤立。奥巴马(Obama)政府已表示该裁决是对中国是否尊重国际法的一次考验。

  中国将如何应对?

  中国除了否认仲裁法院的权威性,还一直为其观点——即仲裁法院的判决是非法的——努力争取国际支持。北京宣称已拥有60个支持者,但位于华盛顿的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表示,只有8国政府公开宣布支持,其中包括莱索托和阿富汗这样的内陆国家。如果裁决不利于中国,中国可能会寻求种种方式来惩罚菲律宾,或许是非正式限制游客或进口。

  美国对此案有何表示?

  最大的风险是中国对不利裁决作出猛烈抨击,并决定升级在南中国海的军事抱负,中国可能会对该海域领空宣称拥有控制权,也可能寻求在斯卡伯勒浅滩(Scarborough Shoal,中国称黄岩岛——译者注)上建造一座人工岛屿,该浅滩也是菲律宾主张的地物之一。

  由于预计中国会作出较强硬的回应,美国已向该地区派出显著军事力量,包括曾驶入南中国海的一艘航空母舰,以及在菲律宾部署战斗机群。美国向北京方面传递出一条信息:中方一旦在斯卡伯勒浅滩有所举动,美方必将作出实质性回应。不过这些军事准备凸显了南中国海的一个前景:美国与中国之间将产生更激烈的竞争。

  译者/何黎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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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控枪难?——从美国大法官们的判词讲起

作者:蒋龑  来源:《政治与法律评论(第五辑)》

  导言:近日,奥兰多枪击案一石激起千层浪。其中一浪,必然波及美国的枪支问题。很多人好奇,美国这样一个富足、文明、先进的国家,为什么在控制枪支——这种纯粹暴力的工具时,会显得如此尴尬、如此为难?这背后究竟是意识形态作祟?抑或只是单纯的利益之争?庄严的美国宪法对这个问题又是怎么说的?神秘的宪法第二修正案背后到底有怎样的故事?

  本文是清华大学法学院蒋龑博士的文章《“枪支条款”还是“民兵条款”: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研究》的第一部分。作者从著名的Heller案入手,通过分析三位大法官的判词,为我们解读美国枪支问题背后的宪法解释问题。

  Heller案与作为“枪支条款”的第二修正案

  蒋龑

  在美国,人们对枪支呈矛盾心态,一方面,在这个“以自由立国”的国家中流通着约2亿支枪,并且每年约有2万人丧生于枪支暴力之下,受伤的人数更是不可计数;另一方面,不论枪支问题引发了多少流血事件、浪费了多少社会成本,美国人似乎对枪支一往情深。在2012年美国大选辩论中,主张枪支管理的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却异常谨慎。在围绕枪支问题近9分钟的辩论中,奥巴马大打教育牌,强调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对改变暴力倾向的重要性,对枪支管理法案却言语不详,仅仅提到限制进攻性武器问题。主张枪支权利的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却直言不赞同增加新的枪支管理法案——换句话说,即便枪支暴力问题已经是全民共识,但只要在枪支管理上多行一步,就会失去大量选票。

  面对如此严重的社会问题,美国为什么无法禁枪?甚至在总统大选中罗姆尼能咄咄逼人地表示不赞同增加枪支管理法案?这一切皆源自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和美国最高法院在2008年与2010年的两个案件中对该修正案的解释。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保障一个邦的自由,必需有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不得干涉人民持有、携带武器的权利。”正因为在宪法中明文规定人民拥有“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枪支作为显然的武器在美国自然无法全面禁止,而只能给予管理。而任何枪支管理法案,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对上述权利的限制。因此,在理论上,任何枪支管理法案都需要经过第二修正案的审查。

  美国最高法院先在2008年的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案(以下简称Heller案)中判决“公民只要基于合法目的,就享有第二修正案规定的‘携带和持有武器’的权利”。又在2010年的McDonald v. Chicago案(以下简称McDonald案)中判决“将Heller案对第二修正案的解释运用于各州”。无疑,这两个判决对美国联邦及各州既有的枪支管理法案有着极大的限制作用,在这两个判决之后,奥巴马在大选辩论中对枪支管理问题含糊其辞就不难理解了。

  根据托依布纳的理论,“现代社会所发生的事情就是专家语言的增长……不同的沟通系统以不同的方式把世界编码”。就枪支暴力问题而言,政治科学界、历史学界、社会学界以及法学界各有自己的话语,作为一篇法学论文,我将重点研究美国社会枪支暴力问题背后的法律(宪法)问题: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问题。

  下面,我们首先就来分析Heller案。

  一、案件背景与诉讼过程

  截至2008年,美国最高法院自1939年United States v. Miller案(以下简称Miller案)以来再未就第二修正案问题进行判决。美国最高法院在Miller案中,肯定了旨在管理与民兵训练无关、且为进攻性武器的相关枪支管理法案的合宪性。因此,在1939年至2008年近70年的时间里,随着美国枪支暴力问题的日益凸显,美国联邦及各州出台了大量枪支管理法案。但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美国拥枪派和保守派团体开始质疑枪支管理法案的合宪性,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以下几项:

  里根时代的时任联邦司法部长米斯出具的原旨主义解释模式手册中就说明过第二修正案的“个人主义”解释问题,1997年托马斯大法官在Printz v. United States案的协同意见中也表示“第二修正案保护公民个人的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斯卡利亚大法官在其出版于1998年的演讲中也有类似的表达。以及2000年美国大选小布什的胜出。有资料显示,2000年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在其出生的田纳西州、及肯塔基,西弗吉尼亚等州败选就是因为其所持的枪支管理立场。另外,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庭在2001年的Emerson案中,出人意料地采用了“个人主义”的解释方法。小布什上台,其总检察长约翰·阿什克罗夫斯特上任时的日程表中就包括改变司法部门对第二修正案的立场,其中由OLC负责撰写的长达106页的第二修正案备忘录,为第二修正案的个人主义解释立场提供了官方的完整理论表述。

  Heller案则是自80年代末挑战枪支管理法案的最高峰。早在2002年,卡托研究所宪法专家罗伯特·列维(Robert A. Levy)就针对哥伦比亚特区枪支管理法案开始招募志愿者组织诉讼。在2004年OLC备忘录出台后,Heller案被正式提交到联邦地区法院。Heller案案情并不复杂,哥伦比亚特区的枪支管理法案非常严格,尤其是在对手枪的管理上,其规定了除执法人员以及在本法颁布之前(1976年)就拥有手枪者,其余人士一律禁止持有手枪。本案被告Dick Heller因家住犯罪高发区,于是以在家中自卫为由,提出申请持有手枪。在遭拒后,向法院起诉,寻求第二修正案的保护。

  对美国最高法院来说,这将是自1791年第二修正案颁布以来,第一次有机会直接解释第二修正案的适用范围。最高法院五位保守派大法官以微弱多数判决哥伦比亚特区的枪支管理法案违宪。法院判决书由原旨主义旗手之一的斯卡利亚大法官撰写,四位自由派大法官中,斯蒂文森和布雷耶大法官出具了异议意见。三份判决书合在一起长达120余页,其本身就是关于第二修正案解释问题的精彩论证。下面,我们就进入判决本身。

  二、三份判决书

  1. 斯卡利亚的判决——原旨主义与作为“个人权利”的持枪权

  就Heller案,九位大法官都将第二修正案的前款——保障一个邦的自由,必需有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标记为“序言条款”,将后款——不得干涉人民持有、携带武器的权利——标记为“操作条款”。从而,对第二修正案而言,九位大法官一致赞成其宪法解释问题即为“序言条款”与“操作条款”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序言条款”是否限制“操作条款”的使用范围。对斯卡利亚等五位保守派大法官来说,他们认为不限制,第二修正案不仅仅保护民兵组织的权利,只要公民凭合法目的(Heller是以自卫为目的在家持枪)就拥有第二修正案保护的“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

  斯卡利亚在继承第二修正案“序言与操作”的文本结构之后,就阐明自己的解释方法,他主张对宪法文本的解释应当忠实于宪法被颁布时的一般理解,宪文文本的单词和词组的含义应当是被颁布时的普通和正常的含义。他据此认为:“序言条款”仅仅宣布了第二修正案的目的,但不能限制或扩大“操作条款”的范围。在这一原则下,斯卡利亚展开了对宪法文本的分析。他首先解释的是“操作条款”,将同一时代的1787宪法和《权利法案》诸条款中的相似词组,如“The People”、“Right”“Keep and Bear Arms”,采用查阅当时字典的这样极端的方法,在文本上确证这些词组在当时的用法无一例外的涉及到“个人权利”,而无须与民兵服役相联系。

  显然,斯卡利亚是以一种反历史的方式——查阅当时字典——来回溯历史,其论证是抽离了任何历史语境的纯文本分析。斯蒂文森在其异议意见中就举出了大量的论据来论证,即使是在第二修正案颁布时期,公民持枪的权利就被限制在民兵中。但是斯卡利亚的回应特别简单,例如,针对斯蒂文森指出“携带武器(keep arms)”在当时经常被用于关于民兵的文本中时,斯卡利亚指出,“某一词组被经常地用于一个特定的文本中不代表就被限制在这一特定的文本中使用,我也能找出相当的资源来佐证该词组被用在非民兵文本中的情况。”这一情况当然是大量存在的,因为在美国建国初期,除了联邦,各州亦有各自的宪法与权利法案,其中宾夕法尼亚、佛蒙特、北卡罗纳和马赛诸萨各州的类似宪法条款中就明确表示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用于“the defence of themselves”或“common defence”。当然纽约、弗吉尼亚等州的相似条款则明确持枪权与民兵之间的关系。

  在文本上确证了“操作条款”的含义无须限制在民兵之后,斯卡利亚策略性地回溯英国权利法案的颁布历史,因为英国权利法案中也有类似的条款,他通过这段历史的回顾乃是为了证明公民持枪的权利是先在于宪法的事实,进一步的剥离了其与民兵的关系。这样他就顺理成章的将“序言条款”和“操作条款”剥离开来,“序言条款宣布的目的是防止民兵被取消,但是民兵并不是美国唯一的先在价值,序言条款也没有宣布民兵就重要于自卫和打猎。”至此“操作条款”独立出来,公民拥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没有“序言条款”的限制,保护的当然就是个人权利。

  用宪法文本代替第二修正案的编撰史,用先在事实上的持枪代替“序言条款”的限制——虽然至此只占斯卡利亚整个判决的三分之一,但是我认为,他的主体论述已经结束了。他成功的指明了宪法文本在当时的含义,所谓的“限制在民兵中”是后来自由派学者的主观建构,并不是宪法的原意,而如果我们采用原旨主义的解释立场,哥伦比亚地区枪支管理法案就是违宪的。

  斯卡利亚的判决在表面上似乎是反历史的纯文本分析方法,但是我们细致阅读,会发现这一反历史背后的历史意涵。任东来教授将斯卡利亚的解释方法称之为“大众意义原旨论”有一定道理,因为这历史正蕴含于“大众意义”之中。借着斯卡利亚的分析,他既指出了源自英国《权利法案》的持枪权,又指出了自卫、打猎等美国建国时期居民持枪最主要的活动。建国伊始的美国,并没有完善的常备军和警察建制。对于当时的美国居民来说,枪支在某种意义上是生活必需品,其主要目的就是自卫和打猎。正是从这一“大众意义”上来理解,枪支并不局限于民兵中,甚至美国都可以说是建立在枪支文化上的国家。

  就规范意义而言,以追问文本的方式来确证第二修正案单词和词组并无可厚非,但是——即使我们采纳原旨主义的解释方式——修正案制定时期的大众意义和制定者撰写条文时的原意毕竟是两个概念,即便是当时美国全民持枪也不能因此就证明这就是该条文的原意,制定者的原意和当时普通人民对宪法的理解毕竟不可能完全重合——亦即,我们可以承认对文本当时含义的一般理解确实是一种原旨,但是并不是唯一的原旨,如果我们将修正案制定的具体语境、尤其是参考制定者撰写过程中的具体考虑,我们就第二修正案将会得到另一种原旨,这后一路经,正是斯蒂文森的“原旨主义”路径。

  2. 斯蒂文森的判决——作为复调的原旨主义解释

  不同于斯卡利亚的“大众意义原旨论”,斯蒂文森则诉诸于宪法制定者的原意,套用当下的一个术语,即宪法制定者写作该条文时的“问题意识”是什么。

  斯蒂文森开篇就写道:“第二修正案所保护的乃是各州保留管理良好的民兵的权利。第二修正案是对在宪法确认大会过程中那些担心联邦政府因组建常备军因此而解除各州民兵武装的回应。”亦即,斯蒂文森是通过美国建国之初联邦与州的权力划分、常备军与民兵之间的关系来考察第二修正案的原旨,对他来说,考察普通居民日常理解的枪支就是不必要的方式,既然建国之父们写作该条文是为了回应联邦权力与常备军问题,那么第二修正案的原意就应当在这份回应中得出。

  “对于建国之父们来说,如何恰当的分配新国家中的民兵权力是他们的核心关切之一”。当时围绕该问题的是一对极具张力的观点,一方面是各州及普通人民认为联邦政府的常备军对个人自由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威胁,但另一方面建国之父们又意识到单纯依靠各州的现有民兵不足以担负起国防任务。正是这自由与安全之间的吊诡,1787宪法在该问题上一种妥协:一方面国会被授权招募常备军和供给军需、但此项用途的拨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同时建立和维持一支海军(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第12、13项),但同时又负责规定民兵的组织、装备和训练,规定用来为合众国服役的那些民兵的管理,但民兵军官的任命和按国会规定的条例训练民兵的权力,由各州保留(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第16项)。就1787宪法而言,可以说是在国防体制上联邦与州权进行的初次分配:联邦有权组建常备军,并和各州分享民兵管理权。

  斯蒂文森继续考证到,问题就出在1787宪法中对国防权力的分配并不能让各州满意:首先就不能有效消除对常备军威胁个人自由的担心;其次是并没有恰当地规定常备军与民兵之间的关系;第三,用弗吉尼亚州制宪代表乔治·梅森的话说就是国会如果拒绝装备和训练民兵,各州并没有办法抵抗;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即“解散”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组织”形式,这就等于赋予了国会解散民兵的权力。虽然联邦党人成功的让各州确认了1787宪法,但是《权利法案》的制定则可以看成是反联邦党人的胜利。弗吉尼亚、北卡罗纳、宾夕法尼亚等州在宪法确认大会中就以制定《权利法案》为条件才通过宪法,那么,第二修正案的制定就是为了回应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在宪法批准过程中就国防体制上的二次辩论。

  进而,对斯蒂文森来说,第二修正案的制定过程就非常重要,因为即便确认了第二修正案所要回应的问题,也不能因此就确定“操作条款”中“携带和持有武器的权利”就一定被限制在民兵中。斯蒂文森此处的论证关键是麦迪逊——第二修正案初稿撰写者——的第二修正案初稿:

  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能被侵犯,一个有着良好武装、良好组织的民兵是我们自由国家(country)安全的最好保障,但是不得强迫因为宗教原因不愿意持有武器的人进入民兵服役。

  虽然这份草稿与最终的条款还有明显差异,但在斯蒂文森看来,这已经足以确定第二修正案的原旨了。首先,最后条款将“国家(Country)”变成了“州(State)”,是对民兵权力和州权地维护;其次,最后删除掉的分句恰恰紧紧的将携带武器与民兵联系在一起,表明至少在麦迪逊看来,持有武器与民兵训练有着紧密相关性;第三,因宗教原因不愿意持枪也在某种程度上否定保护全民(civilian)拥有和携带武器的观点;第四,在最后的成文中将民兵条款调整至前款,更加突出了第二修正案的主旨乃是在于确证民兵权力和州权。

  至此,斯蒂文森的主体论证结束了,他首先表明了建国之父们制定第二修正案的“问题意识”,以此圈定第二修正案原旨之范围,然后利用麦迪逊的草稿来确定携带武器的权利被限定在民兵武装和训练中才是宪法制定者的原意,这样看来,哥伦比亚特区的枪支管理法案自然是合宪的。

  但是,斯蒂文森的论证也是不全面的。他仅仅论证了第二修正案的“操作条款”需要被限制在“序言条款”的范围内,即第二修正案不用于审查不在民兵范围内的哥伦比亚特区枪支管理法案。但是,第二修正案不用于审查该枪支管理法案毕竟不能等同于该法案就是合宪的。亦即,斯蒂文森其实对本案的争点(枪支管理法案是否合宪)除了证明该争点与第二修正案无关外,其他的什么也没有说。

  如果我们将斯卡利亚和斯蒂文森的两份判决书合在一起再次审阅,其并不能回答杰弗森早在200多年前就“宪法应当19年制定一次”的责难。哪怕第二修正案真如斯卡利亚论证的那样是保护作为“个人权利”的持枪权,但是只要我们承认第二修正案的制定一定是为了回应某个社会问题,那么我们就必须也要承认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问题也会随之变迁,面对社会议题的变迁和固定不变的宪法条文,我们也许需要对第二修正案采用新的解释——这新的解释,正是布雷耶大法官所运用“利益平衡”解释模式——对第二修正案的另一种解读。

  3. 布雷耶的判决——“利益平衡”视角下的第二修正案

  对布雷耶大法官来说,重要的不是第二修正案是什么,而是这场具体诉讼背后真正反应的社会与政策问题是什么,进而,联邦最高法院需要根据该特定的社会与政策问题,对相关宪法条文进行“积极”解释。

  Heller案背后的社会问题是美国枪支暴力问题,拥有3亿多人民的美国社会中就拥有多达2亿支枪,每年因枪支暴力死亡的人数高达2万人,造成受伤的人数更是惊人,因枪支而耗费的社会成本每年是以亿为单位计算的。因此,Heller申请在家以自卫为目的持枪,其真正问题是社会治安问题。但同时,布雷耶也承认,枪支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是美国国民特色之一,繁荣的军火工业、2亿多支抢的社会流通,以及NRA等来福枪协会在美国大行其道就是最好的证明,否则就不会有大量的“枪支权利派”政策科学研究者反对枪支管理了。当然,之所以本案集中于对第二修正案的宪法解释,是因为包括修正案在内的所有宪法条文中,该条文与这一社会和政策问题最具有文字上的相关性。

  因此,在布雷耶看来,就算我们承认法院多数意见对第二修正案的“个人主义”解释,我们也需要对比第二修正案所保护的“个人权利”,与其所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抵牾。套用一句中文俗语——两权相衡舍其轻——所谓用“利益平衡”的方式重新解释第二修正案,其要旨就在于对“个人自由与公共安全”这一法理学经典问题现实主义回答。

  布雷耶认为,在理论上对枪支管理的严格审查都会在实践中转向利益平衡,因为第二修正案同样关心公共安全,而公共安全、公民生命是宪法条文的基本目标。这样布雷耶就将问题从如何在文本上解释第二修正案转化为讨论哥伦比亚特区枪支管理法案是否能够促进这一目标,如果能,则合宪;如果不能,则违宪。接着,布雷耶运用大量数据证明其确实在长远上有利于保卫生命和公共安全的利益。这样,布雷耶抛开了宪法的原意和先例。在今天,当公民的持枪问题不再是政权问题,而更多是治安问题时,加强枪支管理无疑有利于减少犯罪、尤其是涉枪的恶性犯罪,这就需要对“第二修正案”进行重新解读,利用第二修正案的特殊结构,将公民持枪这一被宪法规定的权利限制在民兵中,而在非民兵的领域,让位给联邦和州的枪支管理法案。

  如果单独看布雷耶的判决,会让我们无法理解——既然问题如此明显,枪支暴力已经引发了诸多问题,自然应当加强管理——为什么当代美国还有那么多人(包括大量社会精英,比如罗姆尼候选人)反对枪支管理法案、为什么普通民众不愿意放弃个人持枪权、为什么在当代美国拥枪派团体如NRA的实力要远远大于控枪派团体?这一看起来反常识的问题,既是用诸如“美国人民热爱自由”的简单自然法标签所无法解释的,也是用白岩松所强调的“武装起义权”这一日益为美国拥枪派放弃的洛克式政治哲学无法解释的。其让人信服的原因就在于,在枪支管理辩论中,美国有一批社会科学论著运用同样让人信服的数据——如同布雷耶的论证一样让人信服——论证了一个更加反常识的事实:枪支管理越严格,枪支暴力越泛滥。

  对这批社会科学论著,我们不需要详细分析之,只需要简单阐明论辩双方的论证思路即可。对于枪支控制派而言,既然枪支泛滥,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那么应对之策当然是限制武器流通,加强枪支管理,增强地方的治安权,由警察、国民警卫队更多的垄断暴力,从而有效地减少犯罪。但问题在于,有大量的数据显示通过加强枪支管理的方式来有效减少犯罪的思路在现实中是失败的(当然也有相当数据显示是成功的)。对枪支权利派而言,控枪派最大的失误就在于无视当下2亿多支枪,并且每年都有稳定数量的武器进入美国社会的现实,对他们来说,如果加强枪支控制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到最后只有犯罪分子和想要从事犯罪活动的人才有枪,这将是让人无法忍受的现实。双方各执一词,亦各有道理,总体上看,东北部与大城市多是控枪派占据主流,但中西部和乡村以及少数族裔聚居区则是拥枪派有优势。

  将布雷耶“利益平衡”的解释方法与相关的政策科学论著联系在一起审阅,我们会发现,其论证虽然避免杰弗逊式的责难,但是工具性的解释宪法规范,容易用法官自己的理念代替宪法条文本身的理念,尤其是面对极具争议的社会文化议题。拥枪派和控枪派团体各有其自身理据,在短时间内很难辨清孰是孰非,布雷耶“利益平衡”式的“积极”解释宪法,到底无法避免 “法官经常犯错”的质疑。

  三、作为“枪支条款”的第二修正案

  上文具体分析了Heller案的三份判决书,并论证了运用不同的宪法解释方法,我们就第二修正案将得出不同的含义。当然,没有任何一种宪法解释理论是完美的,作为宪法解释方法的原旨主义、利益平衡等都是为了解释者自身的目的服务。那么九位大法官争论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我之所以将布雷耶的判决放在最后阐述,是因为布雷耶的判决最清晰的点明了诉讼双方真正的关切:面对日益泛滥的枪支暴力与社会治安问题,美国应当采纳什么措施防范?是进一步控枪乃至最后的禁枪,还是回归一种前现代“以(潜在的)暴制(潜在的)暴”的治理方式?

  这就要从九位大法官公认的“序言与操作条款”的前提说起,将第二修正案的两个条款如此标记本身就表明了在大法官们看来,后款是其重心所在。只有我们考虑到枪支暴力问题,我们才能理解为何前款中对民兵地位的宣示就成了“序言”。因此,所谓的将第二修正案两个条款划分成“序言与操作”,将第二修正案的宪法解释集中为“序言条款”与“操作条款”之间的关系,就有明显的政策指向性,拥枪派自然更看重“操作条款”,控枪派当然更喜欢“序言条款”。其实,如果我们对比OLC备忘录、斯卡利亚和斯蒂文森的判决,我们会发现这三份判决书的论述框架、术语选择、甚至是论证方式都有极大的相似性。Heller案中的三份判决书,本身既是美国最高法院对第二修正案宪法解释问题的终审性回应,同时又是学术界对第二修正案展开学术争论的一部分。

  这样本无可厚非,毕竟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不是不食烟火的修道士,法院设置本身就是为了解决社会争议,但是如此之效果却造成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枪支条款”化和“个人权利”化,将第二修正案的后款突出出来并将其处理成公民权利宣言。但问题出在,该个人权利是一个典型的当代权利——斯卡利亚却用第二修正案原旨之权利比附作为当代权利的个人持枪权:在斯卡利亚的论证中,原旨之持枪权乃是因为当时人人皆持枪,但彼时之持枪主要为了国防;在斯蒂文森的论证中,第二修正案无关持枪权问题——抑或两位大法官是用当代作为自卫的持枪权比附原旨时另一种意义上的持枪权?因为,我们根据斯卡利亚和斯蒂文森对建国史的叙述,无法得出第二修正案的制定者将重点落在“枪支条款”上。尤其是在斯卡利亚的叙述中,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与前面的“民兵条款”没有必然的联系,甚至就没有联系。它就是对源自英格兰公民持枪权传统的宪法确认,那么我们自然无法得出第二修正案的两个条款之间是序言与操作的关系,它毋宁是两个独立的条款。

  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为什么斯卡利亚在表面上极端原旨的判决却有意忽视了古今两种根本不同意义上的持枪权?其答案就在于第二修正案的“枪支条款”化上。紧密关联政策辩论的第二修正案研究在其学理化进程中页在不断地“枪支条款”化,也因此日益狭窄了学者们的研究视角,好在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围绕第二修正案的零星案例、和2010年的McDonald案为我们重新认识第二修正案打开了新的视角。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21

旧文章ID:10683

钟厚涛:美国对两岸的“和平分离”与双重威慑

作者:钟厚涛  来源:凤凰大参考No163

  蔡英文上台后,由于拒不接受“九二共识”及其核心内涵,两岸关系迅速降温。在这个重要的十字路口,历来不擅袖手旁观的美国策略开始出手。

  为了维持两岸继续“和平分离”的态势,美国显示出正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同步实施威慑遏制政策:一方面要求两岸不要单方面改变现状,继续维持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另一方面又开始支持蔡英文新南向政策、强化美台军事安全合作、要求蔡英文当局接受南海仲裁案结果等,使两岸关系深化发展的障碍不减反增。

  对此,凤凰大参考与台湾旺报、中时电子报同步刊出大陆学者深度解读文章。

  美国对蔡英文“忧心未改”

  陈水扁时期,民进党当局曾频频挑动美国神经,给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构成重大挑战,美国当时直接痛斥陈水扁是“麻烦制造者”。蔡英文拒不放弃“台独党纲”,也不接受“九二共识”及其核心内涵,这与陈水扁并无本质区别,依然是台海和平的最大隐患。而且蔡英文的政策充满了巨大的不确定性,与美国的利益在很多方面背道而驰。

  美国希望的是蔡英文能够有一个清晰的、可预测性的政策,但蔡英文现在显然并没有达到美国的要求。

  因而美国对蔡英文至今依然态度有所保留,甚至可谓是忧心忡忡。例如,1月16日蔡英文胜选后,美国在发给蔡的贺电中,只字未提被台湾视为护身符的“与台湾关系法”和“对台六项保证”,反而强调“一中政策”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警醒蔡英文不要去搞“台独”的意味十分浓厚。

  又例如,蔡英文5.20就职仪式上,共有700位岛外人士出席,其中日本方面就有252位,但美国仅派出数十名退休官员参加,没有一位国会议员参加。美国对外释放的信号非常明确,就是不愿意过早地为蔡英文站台。所有这些都显示,美国对蔡英文还是高度不放心,核心依然是“台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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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蔡英文游览美国。她在华盛顿会见了美国国务院的代表,并在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ISS)发表了讲话。

  美国一是担忧蔡英文不会放弃“台独”,因为在他们看来蔡英文是一个“理念型的台独”分子,这比陈水扁“工具性的台独”更加顽固,更加难以对付。二是担忧蔡英文会被深绿势力所绑架,不敢在“冻独”或者“废独”的议题上继续前行。三是担忧蔡英文未来若遭遇执政困境,会像当年陈水扁那样,通过主动拥抱“台独基本教义派”来维持基本的民意支持度。

  对两岸实施双重威慑策略

  近年来,因为中东冲突、欧洲难民等议题,美国在全球正面临着多重挑战,因而不希望台海地区也陷入动荡,以免美国被迫卷入其中。为了继续维持台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美国积极谋求双重威慑战略,一方面要求中国大陆要保持高度弹性和创意,不能对蔡英文过于施压,防止蔡英文压力过大,立场往“台独”方向倒退。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蓝普顿的话来说,就是大陆没有必要去“惹正在睡觉的狗”。另一方面,美国也要求蔡英文当局必须释放一定的善意,早日与中国大陆建立起正式的沟通管道。

  显然,美国是想扮演离岸操盘手的角色,对两岸同时施加影响,防范两岸单方面改变现状。

  美国在台海问题上的双重威慑政策在对待“九二共识”议题上表现的最为鲜明。近日,“美国在台协会(AIT)”台北办事处长梅健华等政府官员公开声称对“九二共识”不持立场,这显然是不想为高举“九二共识”大旗的中国大陆背书。但与此同时,梅健华等人却又对“九二共识”给予积极正面评价,声称过去八年两岸在坚持“九二共识”基础上进行对话,使两岸关系达到前所未有的和平稳定,美国高度赞许并且认可,这似乎又是在向蔡英文施压。

  事实上,早在2011年,美国就曾提醒蔡英文,接受“九二共识”有助于民进党胜选后与大陆和美国都保持建设性关系。遗憾的是,五年过去了,蔡英文依然我行我素,并没有接受美国的良言“忠告”。

  值得说明的是,美国的这种态度,与日本构成了鲜明的对比。美国虽然在“九二共识”上不持立场,却鼓励蔡英文接受“九二共识”,或至少应该寻求与中国大陆建立一定的政治互信基础。而日本却一边倒向台湾,攻击“九二共识”,并指点蔡英文要以所谓的台湾民意来与中国大陆对抗。例如,安倍晋三的胞弟、日本众议院外务委员长岸信夫就称“九二共识”是个“大麻烦”,“在两岸关系上,台湾人本身的国家自我认同才更重要”。

  美日在“九二共识”上的差异,说明在台湾问题上,美国更关心的是台海稳定,而日本更看重的是“拉台抗陆”。

  公开力挺新南向政策的离间作用

  美国鼓励两岸要继续保持和平,但对美国而言,和平的目的却是要通向“和平分离”,即两岸无限期地分离下去,这样美国才能继续打“台湾牌”,才能将美国的利益加以最大化。

  美国诉求的两岸和平,与大陆所推动的“和平发展”中的“和平”,虽在字面上完全一致,但在内涵上却有天壤之别。美国希望的是“和平分离”,而中国大陆追求的是“和平统一”。

  为了防止两岸由和平发展逐渐迈向和平统一,美国一直防范两岸关系发展过快,即使是蔡英文上台,美国干扰两岸关系、埋设隐患的行为依然明显。例如,梅健华公开表示,蔡英文推行新南向政策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美国非常支持”,这是美国政府官员首次为蔡英文的新南向政策背书,其背后的政治玄机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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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界舆论认为,民进党上台给北京添新难题。

  特别是,对于蔡英文的新南向政策,目前岛内普遍看衰,因为之前的李登辉、陈水扁时期都曾推行过类似的南向政策,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许多台商亏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现在蔡英文故技重施,有几分胜算?但就在岛内外多感悲观的情况下,美国却公开力挺,其背后原因耐人寻味。

  美国力挺蔡英文新南向政策,固然是因为这符合美国亚太再平衡的战略布局,可以将台湾和东南亚国家更好地捆绑在一起,紧紧团结在美国的旗下,共同来围堵中国大陆。但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新南向政策可以帮助台湾减少对中国大陆的经济依赖,防止台湾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中国大陆这一个篮子里。

  颇具反讽意味的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台湾60%以上的出口都是流向美国,但美国却从来不要求台湾减少对某个单一经济体的依赖。现在台湾对中国大陆的出口仅为26%左右,即使加上香港,也只有38%左右,与当年的美国不可同日而语,相距甚远,但美国却屡屡警告台湾不要过度依赖大陆这个单一经济体。

  美国的做法显然是在执行双重标准,其主要目的当然是防范两岸“由经入政”,即伴随着两岸经济关系的日益密切,而开始探讨更加敏感的政治问题,并为最终的统一铺设道路。

  军事和南海将成美国操控两岸新着力点

  除了新南向政策外,美国在其他方面埋设“地雷”的动作同样令大陆警惕。例如,美国政府官员、国会议员和智库学者,近期都曾对蔡英文耳提面命,要求蔡早日将防务预算提升至GDP的3%,这显然是要强化台湾的军事实力,进一步增加对抗中国大陆的筹码。未来美国极有可能会继续向台湾发动新一轮对台军售,以此来增加蔡英文当局对抗大陆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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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中美新一轮战略经济对话之后,评论认为中美南海对抗或升级。

  更加值得警惕的是,就在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即将出结果之际,梅健华等人再次要求相关各方,当然也包括台湾要接受国际仲裁结果。众所周知,南海仲裁案本身就是冲着两岸在南海的合法权益而来的,结果极有可能对两岸高度不利,因而两岸都不应该接受。但在美国的压力下,未来如果蔡英文当局公开接受,这将让中国大陆陷入单兵作战、腹背受敌的尴尬僵局,也将使本来已经非常脆弱的两岸关系更加失去互信基础。

  结语

  总而言之,在台海问题上,美国一方面试图维持台海和平稳定,另一方面又在阻挠两岸关系深化发展。

  美国的这种两面态度,有可能使得蔡英文当局作出严重误判,认为美国已经站到了台湾这边。

  如此以来,蔡英文就会误以为可以“挟美自重”,可以有更多的筹码和更强大的靠山来与中国大陆对抗。这显然将给两岸关系带来严峻挑战。未来如何有效地消解和对冲美国因素对于台海问题的不利影响,甚至进行一定程度的“逆操作”,如利用美国对蔡英文的不满和忧心来推动蔡英文在两岸政策上早日作出实质调整,推动美国因素由负能量向正能量进行转换,这值得两岸三地有识之士共同思考。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20

旧文章ID:10682

美军 “咆哮者”闯进南海,中国面临电子战新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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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国志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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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海军EA-18G“咆哮者”电子战飞机。 东方IC 资料图

  据中新社6月17日报道,美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发表声明称,美国海军已派遣4架EA-18G“咆哮者”电子战飞机抵达菲律宾北部吕宋岛的克拉克空军基地。

  声明称,美军派遣该型战机到菲律宾是为了与菲空军进行联合训练。此外,这个由4架电子战飞机、120人组成的特遣中队还将执行其他任务,以增强地区海域感知,保证海空航行通畅。据称,EA-18G将与菲律宾空军的FA-50战机进行联合训练,也可能会在南海进行警戒监视飞行。

  恐怖的电子战能力

  在当前南海局势已经非常紧张的态势下,美国海军派驻菲律宾的4架EA-18G无疑带有十分明显的对抗升级的意味。如果说此前美国空军部署在克拉克空军基地的4架A-10攻击机只是具有象征性意义的话,那么4架EA-18G所具有的强大战力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当前南海地区的力量对比。

  EA-18G“咆哮者”是目前世界现役最先进、综合作战能力最强的电子战飞机。该机属于F/A-18F“超级大黄蜂”战斗机的衍生型号,其强大的电子战能力主要源自以EA-6B ICAP-3为基础改进的电子战系统,包括:AN/ALQ-218(V)2电子战接收机、AN/ALQ-99F(V)干扰吊舱以及AN/ALQ-227(V)1通信对抗系统等。雷声公司正在为美国海军研制下一代干扰机(NGJ),计划于2021年装备EA-18G,从而使该机的电子战性能再上一个台阶。

  AN/ALQ-218(V)2电子战接收机由安装在翼尖挂架的天线阵列吊舱、安装在前机身两侧和机翼后缘内侧的干涉仪天线、以及安装在原机炮舱内的处理设备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敌方辐射源进行测向和定位,为有源干扰机和机载任务传感器(AN/APG-79有源相控阵雷达)提供目标指示,并为AGM-88“哈姆”反辐射导弹提供目标瞄准。AN/ALQ-99F(V)干扰吊舱分为低频和高频两种,均利用头部的空气冲压涡轮独立产生电力,可以摆脱对载机供电系统的依赖,能够覆盖10个波段(0.064~18GHz),主要用于对敌方雷达设备实施压制干扰。AN/ALQ-227(V)1通信对抗系统则主要对敌方通信设备实施阻塞式干扰,其处理单元也安装在原机炮舱内,发射部分直接使用AN/ALQ-99F(V)低频干扰吊舱,覆盖频段更宽,干扰能力更强。

  EA-18G电子战系统能够实现对敌方辐射源的精确定位以及瞄准干扰,即只向敌方雷达设备所在的方位发射干扰波,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大范围发射干扰波。这样做既可以将能量集中在一定的区域内,增强了干扰强度,同时也减少了因大范围辐射而被敌方其他作战平台发现的概率。此外,AN/ALQ-218(V)2电子战接收机与AN/ALQ-99F(V)干扰吊舱、AN/ALQ-227(V)1通信对抗系统配合使用时,前者可以通过监测接收到的敌方电磁波频率变化,向后两者发出干扰波频率调整指令,从而有效对付频率捷变雷达和通信系统。

  更令人惊叹的是,EA-18G电子战系统的电磁兼容设计做的也非常出色,通过分时技术能够保证AN/ALQ-218(V)2、AN/ALQ-99F(V)和AN/ALQ-227(V)1同时工作,并且在机载通信系统中采用了干扰对消技术,从而保证在对敌方实施干扰时,本机依然可以与外界进行超高频段通信。

  2015年,美国海军还采用罗克韦尔-柯林斯公司开发的战术定位网络技术,利用3架EA-18G挂载的AN/ALQ-218(V)2电子战接收机,实现了空基无源精确定位。具体来说,就是由3架EA-18G的AN/ALQ-218(V)2同时接收一个辐射源的信号,利用三角定位原理实现对该辐射源的精确定位,之后既可以发射AGM-88“哈姆”反辐射导弹或其他空地制导弹药将其摧毁,也可以进行压制干扰。

  而且,根据美国海军的说法,甚至连手机这种非常微弱的辐射源,3架EA-18G都能够接收到信号并且定位。目前,除了EA-18G,尚没有任何一种电子战飞机能够实现如此恐怖的空基无源定位能力。

  中国南海的电子设备面临考验

  将作战性能如此强悍的一种先进战机派往菲律宾,美国海军究竟意欲何为?笔者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首先,就像美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所说的那样,是为了与菲律宾空军进行联合训练,以尽快提高后者的作战水平。目前,菲律宾空军刚刚接收2架韩国生产的FA-50轻型战斗攻击机。对于这种较为先进的第三代战斗机,如果有美军飞行员进行指导培训,那么菲律宾飞行员可以更快地掌握战机性能并形成战斗力。EA-18G除了具备强大的电子战能力外,还保留了F/A-18F全部的作战能力。因此,EA-18G卸下电子战吊舱,挂载空空导弹和空地导弹后,就是一架性能非常出色的战斗机。这样,EA-18G既可以作为战斗机与菲律宾空军的FA-50进行联合训练,又可以保留电子战能力,为后者提供伴随电子战掩护。此外,EA-18G装备的F414-GE-400发动机与FA-50使用的F404-GE-102发动机在后勤保障上也有一定的通用性。可以说,美国空军选择EA-18G进驻菲律宾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其次,EA-18G进驻克拉克空军基地后,很可能将对中国在南海部署的武器系统进行电子战试探。EA-18G采用电子战任务挂载时(2具AN/ALQ-218(V)2吊舱、3具AN/ALQ-99F(V)干扰吊舱、2枚AGM-88反辐射导弹、2枚AIM-120中距空空导弹和2具1817升副油箱),作战半径为722千米,足以覆盖南海的永兴岛。据外媒报道,中国军方已经在永兴岛上部署了“红旗”-9防空导弹系统、“鹰击”-62岸舰导弹系统,并且向岛上机场派驻了歼-11等先进战机。这些先进武器系统的运作以及岛上机场的空情监控都有赖于雷达设备和通信设备,对于美国海军EA-18G来说这是测试中国军方电子战能力的最好机会。尤其是EA-18G保留了F/A-18F的空战能力,即便遭遇中国军方战机拦截,亦不会像其他无武装的电子战机那样被动。

  再者,EA-18G常驻克拉克空军基地后,随着美越之间军事交流的深入,很可能飞赴越南进行联合演练。越南人民军目前装备有两个S-300PMU1防空导弹团,分别是驻河内的361防空师64团和驻胡志明市的367防空师93团。而EA-18G主要针对的目标之一,就是以S-300和“红旗”-9为代表的中俄先进防空导弹系统,美国人应该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时机。通过与越南人民军S-300PMU1防空导弹团的模拟对抗训练,美国海军EA-18G可以获得30N6E照射雷达、64N6E远程相控阵搜索雷达以及96L6E三坐标全高度搜索雷达等俄制先进雷达的相关数据,并且进一步研究对其实施干扰的战术。作为回报,美军将有可能允许越南空军派出苏-27/30MKV2战斗机及其空地勤人员参加“红旗”多国联合演习。

  EA-18G“咆哮者”电子战飞机既不是第一种闯进南海的美军战机,也不会是最后一种。美军后续很可能会增派更多的先进战机进驻克拉克空军基地,对于坚决维护祖国海疆岛屿主权与安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来说,必须准备好有力的应对措施。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21

旧文章ID:10681

福山:美国大选体现了政党的代表性危机

作者:丁雄飞  来源:澎湃新闻

  福山:2016年美国大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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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德斯2016年5月在加州见支持者。

  美国大选依然进行得如火如荼。上周,曾在90年代提出“历史终结论”的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在《外交事务》(Foreign Affairs)上发表了《美国政治的衰败或复兴?:2016年大选的意义》(American Political Decay or Renewal?: The Meaning of the 2016 Election)。

  在这篇文章里,福山把特朗普和桑德斯都视为某种意义上的民粹主义者。他认为,他们的出现,以及像杰布·布什这样利益集团和寡头政治的代表被早早淘汰,说明美国的民主并没有人们以为的那么糟。最终,在两代人经历了精英和大众的分化之后,美国民主总算开始回应大多数人所关心的不平等和经济停滞问题,“社会阶级”议题重新回到了美国政治舞台的中心。福山说,需要解释的并不是为什么民粹主义者在今天脱颖而出,而是为什么,他们要过那么久才做到这一步。

  福山首先分析了所谓民粹主义的社会基础。在这轮美国政治周期中,人们的关注焦点从寡头的过度积累,转向了那些被抛在后面的人们的拮据处境。工人阶级,尤其是受过高中教育的白人工人的收入在持续下降。如今,他们仿佛处在了上世纪80年代的黑人底层所处的位置。在一些农村的白人社区中,毒品问题日益严重,死亡率不断攀升——原因不外乎自杀、吸毒、酗酒。但如是惨淡的现实,几乎与美国的精英们毫不相干。

  那为什么这些问题到今年大选才暴露出来,而不是更早呢?福山说,这是因为美国政治体制的代表性出现了问题:共和、民主两党都无法为这些式微的群体服务。共和党是商业精英和社会保守势力的合体,前者出钱,后者出选票。他们倡导经济自由化,促进自由贸易立法,使他们身后的商人从进出口贸易中获利;他们争取解除对银行的各种调控,致力于为富人减税,减少穷人的社会福利。这些政策都对工人阶级的收入水平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民主党呢?从克林顿时代的“第三条道路”开始,民主党的精英就去拥抱后里根时代关于自由贸易和移民的共识,他们收买劳工运动,阻止后者对贸易协定提出反对意见。民主党把身份政治作为其核心价值,他们因此失去了过去罗斯福新政最有力的支持者:白人工人阶级。白人工人转而支持共和党,他们虽然是奥巴马医改的最大受益者,却误以为这个法案是为别人,而不是为他们制定的。

  福山指出,特朗普和桑德斯某种程度上共享了同一个主题:即一种旨在保护和恢复美国工人工作的民族主义经济政策。所以特朗普反对移民,谴责外迁的美国公司,声讨贸易自由化。事实上,自由贸易令全球产出在过去的两代人中激增,全球化使数以百万计的人脱贫,更为美国自身创造了难以计算的财富。但是,贸易自由化在提高总收入的同时,也会导致分配不均:它制造赢家和输家。一些经济学家总是认为,贸易创造的收益可以以职业培训的方式补偿那些被淘汰的低端工人,但美国的现实告诉我们,这样的想法很不实际。怎么可能把一个55岁的流水线工人培训成一个程序员?资本因其集中性、流动性,总是相对于劳动力更具优势。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的劳动力成本差异如此之大,要美国保留低端职业终究是不可能的。福山建议美国向德国学习:学习德国的学徒制度,保护本国的供应链。如今的美国就是德国的反面,两党都对白人工人不管不顾,后者还是只能靠自己。

  今天,美国的经济和世界上其他地方如此紧密地扭结在了一起,特朗普主张的贸易保护主义显然会造成许多问题。福山说,这个国家不需要强硬的领袖,需要体制的改革家。他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首先是移民改革,一方面要为既有的“非法”移民提供成为美国公民的通道,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发行全国性的具有生物识别功能的身份证,阻止新移民;其次,在不可能阻挡自由贸易势头的前提下,试图说服一些美国的跨国公司回国投资,修改公司税;最后,大规模地重建基础设施,从而创造巨量的工作岗位,长远地推动美国的生产力。

  福山在特朗普和桑德斯身上看到了某种契机。他在文章最后写道,“民粹主义”是政治精英给那些他们不喜欢的、但老百姓支持的政策贴上的标签,但精英并不总是做出正确的选择,他们对大众选择的不屑,很可能仅仅是为了遮蔽自己赤裸裸的利益。民众动员本身并不天然是好的或坏的。最终,要挽救美国政治的衰败,还是需要把民主的愤怒导向好的政策——那么,福山在这次大选里支持谁,就不言而喻了。

  奥兰多枪击案:枪支管控、伊斯兰激进主义、恐同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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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兰多枪击案现场。

  在过去的一周,西方世界发生了很多的不幸。美国奥兰多的一家同性恋酒吧发生枪击,导致49人死亡,据说这是美国历史上致死人数最多的枪击事件。随后,枪声又在英国响起,工党女议员乔·考克斯(Jo Cox)遇刺身亡,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英国政坛一名冉冉升起的新星”。袭击发生后,英国退欧论战的双发都暂停了活动——英国是否留在欧盟,答案即将在6月23日揭晓。

  关于奥兰多枪击事件,目前似乎还没有深度的反思性文章出现。法国公知贝尔纳-亨利·列维(他的著作被翻译为中文的包括《萨特的世纪》《美国的迷惘:重寻托克维尔的足迹》《自由的冒险历程:法国知识分子历史之我见》《波德莱尔最后的日子》)在Project Syndicate撰文指出,这一事件发生后,有三个问题亟需回答。

  首先是枪支管控问题。在美国,要获得战争级别的武器是如此容易,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18岁以上(美国的最低饮酒年龄是21岁);第二,没有犯罪记录或明显的精神疾病。在这次枪击事件中,袭击者使用的武器和美军在阿富汗、伊拉克战争中使用的武器正是同一型号。作为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持枪权长久以来一直被全美步枪协会描述为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最佳方式。但诚如奥巴马所言,在民间大量贮藏的攻击性武器构成了一个隐形的、但却是合法的武器库。所以问题不是类似规模的袭击还会不会再次发生,而是在何时何地发生。

  列维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伊斯兰激进主义,以及它对全球发动的无边界的战争。此次事件告诉我们,在保护自己的平民免于伊斯兰圣战主义伤害上,美国并不比其他国家做得更好。如今,美国成为了一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上演着两股力量间的博弈:一方是伊斯兰激进主义,一方是伊斯兰启蒙主义。

  枪击事件涉及的第三个问题显然是恐同和针对同性恋的暴力事件。美国一直有袭击同性恋的历史:早在1973年,就有32个男同性恋在新奥尔良被活活烧死。现如今,同性恋也上了伊斯兰圣战主义的袭击名单——同样位列这个名单的,还有犹太人、基督徒、亵渎者、叛教者。

  西方世界何去何从,犹未可知。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20

旧文章ID:10680

反对声强烈 特朗普称不要共和党支持也能赢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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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美媒报道,越来越多共和党国会议员宣布不支持笃定获得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特朗普。对此,特朗普表示如果有必要,他已准备好单靠自己赢得大选。

  据报道,在全国广播公司“会晤新闻界”星期天播出的专访中,自称“另类候选人”的特朗普说,“我认为不管怎样我都能赢……无论是前者或后者,我都能赢。”

  据悉,特朗普在上个星期的全国筹款活动中,发出相互矛盾的信息。特朗普有时对共和党感到挫折感,但又表示他不在乎能否得到共和党的支持。

  最 近几天,马里兰州长霍根、密西根州国会共和党众议员厄普顿和其他共和党官员宣布,他们在11月大选时不会投票给特朗普。

  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瑞安支持特朗普,但却表示在是否支持提名人问题上,他不会强迫共和党议员违背良心投票。他说,“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情况……这是一个非常独特的提名人。”

  此外,部分共和党人正在组织下个月到克里夫兰全国大会上的反特朗普运动。特朗普谴责那些计划是媒体制造出来的“骗局”。

  特朗普在接受NBC采访时说,他是在没有建制派的支持下赢得共和党初选。“你知道,我们是局外人,我赢得初选……我相信我无论如何都能赢。”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20

旧文章ID:10679

“选择美国”投资峰会开幕 中国企业家赴美寻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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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蔚然  来源:中国新闻网

"“选择美国”投资峰会开幕中国企业家赴美寻商机"

  图为奥巴马致辞。 中新社记者 张蔚然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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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参加峰会的美国中国总商会会长、中国银行美国地区行长徐辰(右一)与美国合作伙伴探讨合作。

  由美国商务部主办的“选择美国”投资峰会当地时间20日在华盛顿开幕,约150位中国大陆企业家和20位香港企业家参会,寻求在美发展机遇。峰会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对美直接投资增速位居全球第一。

  “选择美国”投资峰会是美国总统奥巴马亲自倡导的招商引资平台,他当天在致辞中将自己描述为“推销员”,表示自3年前美国首次举办投资峰会以来,参会外国公司对美投资累计逾100亿美元,贡献大量就业岗位,相信自己卸任后,峰会仍将继续举办。

  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对美直接投资达102亿美元,2009至201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8.5%,居全球第一。美国商务部副部长塞利格日前说,中国经济虽然增速放缓,但体量不断扩大,未来中国企业在美投资会继续保持稳健增长。

  参加峰会的美国中国总商会会长、中国银行美国地区行长徐辰向记者表示,中企在美投资增长很快,由于多数中国公司在美国本地银行缺乏信用记录,它们需要中资银行提供服务,但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目前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中资银行在美设立更多分支,并开出了各种苛刻条件,他希望美国加大对中资金融机构的开放程度。

  记者采访发现,前来参会的大多数中国企业家来自中小企业,他们希望“试水”美国市场。如,深圳鸿庆泰石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波和北洋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收田都是首次参会,他们体会到投资美国的门槛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高。胡波发现,美国政府一些机构愿意免费为企业产品做测试,这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

  美国俄亥俄州是近年来吸引中国资本意愿最强烈的州之一,在中国设有招商办公室。该州经济发展署国际事务部主任兰格(Andrew Lange)在峰会现场对记者说,中国福耀玻璃为俄亥俄带来逾1500个就业岗位,他们“很荣幸”能有这样的合作伙伴。俄亥俄拥有人力资源和研发等多重优势,在油气、塑料和玻璃等领域有完整供应链,希望能与更多中企合作共赢。

  荣鼎集团今年4月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兼并收购目前仍是中国投资者进入美国市场的首要途径,占投资总额的90%,但新建投资增速已超过兼并收购,这一新趋势值得关注。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对外投资门槛降低、海外投资信心上升,2016年中国在美投资有望达

  到300亿美元。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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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力量: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宗教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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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宏宇  来源: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美国总统选举政治】之六:

  上帝的力量: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宗教因素

  林宏宇

  美国是一个宗教感很强的国家,直到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宗教对美国人的影响依然非常强大,美国社会政治生活中许多方面都有宗教因素的影子,上帝在美国人心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神奇力量。从某种程度上说,如果不了解美国宗教在美国的地位与作用,就很难深入了解美国政治。作为美国政治的重要现象――美国总统选举政治也与美国宗教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中,宗教扮演着十分积极的角色,是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另一个重要的社会文化因素。

  一、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美国宗教

  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宗教表现出3个新的特点:

  第一,美国宗教呈现复兴趋势,信教人群比例不断上升。

  二战结束初期,西方文明面临衰落,美国信教人数不足50%,美国保守派精英人士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他们认为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文明面临着严重危机。20世纪50年代初为了挽救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文明,美国保守派人士发起一场宗教复兴运动,号召“人们回到宗教去”(return to religion),试图通过复兴基督教传统信仰来制止西方文明的衰败。经过他们的努力,美国信教人数不断上升,到1955年就基本恢复到战前水平,以后就逐年上升。(见图1)据民意调查显示,即使到了非常功利的今天,仍有16%以上的美国人每周上教堂的次数不止一次,60%以上的美国人声称至少每月去一次教堂。

  第二,美国宗教团体日益关注现实政治问题。

  日益卷入现实政治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宗教变迁的一个突出特征。基督教联盟(Christian Coalition)、道德多数派(Moral Majority)、传统价值观念联盟(Traditional Value Coaliion)、生命权利(Right of Life)、基督教之声(Voice of Christian)等宗教政治组织的形成,基督教右翼各派在反堕胎、反同性恋等社会政治运动中的合作,以及宗教组织参与美国各级选举活动意识的增强,都反映了这种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督教右翼势力在美国的影响不断上升。这些宗教团体所关心的已经远不是宗教问题,而是美国的社会政治问题,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

  第三,宗教利益团体活动频繁,能量巨大。

  据统计,规模较大的全国性宗教利益团体组织有37个,如果进一步细分,根据2000年的统计数字,全美国有236533个基层宗教社团。近年来,来自各种宗教利益团体的院外活动家充斥美国国会和白宫。他们提出的政策动议涉及方方面面:从主张公立学校祈祷、为天主教学校提供帮助、反对堕胎、反对同性恋等国内社会问题,到要求停止核试验、制裁古巴等安全外交问题。一般说来,美国的宗教利益团体影响美国政治主要有4个途径:一是在决策过程中游说政策制定者,主要手段是宗教理念说教和提供部分金钱,动员教徒为决策者提供支持或制造麻烦;二是以同样的手段影响政治议程的制定、大众政治理念形成和总统选举的过程;三是一些宗教利益团体成员利用与某些政府机构或官员的密切关系,经常对政府官员的政治活动提供“咨询”,这实际上是参与了决策的过程;四是某些宗教利益团体本身就是公职人员的重要来源,他们中的有些人将成为政府官员。

  二、宗教影响美国总统选举概况

  20世纪50年代以来,作为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社会文化因素——宗教,扮演着十分积极的角色,尤其自越战结束以来,宗教的影响越来越大。

  尽管美国宗教派别纷杂,但基本也可以用自由派和保守派把它们分成两类。据统计,目前占美国宗教人口绝大多数的新教教徒和天主教教徒中,持保守派观点的教徒人数比例分别为44%和41%,持自由派观点的比例分别为28%和36%。显然,美国宗教保守派人数超过了宗教自由派人数。可见,近年来多数美国人变得相对保守了,因此,多数美国人更倾向于选择持保守主义观点的总统候选人。2000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小布什打着“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Compassionate Conservatism)招牌,战胜较为强势的民主党现职副总统戈尔,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这一点。

  1952年以来当选的美国总统的宗教观念,基本上也可以笼统地归入上述两种宗教观中去。总体来说,美国民主党出身的总统倾向于自由派宗教观,共和党出身的总统倾向于保守派宗教观。例如,肯尼迪、林登· 约翰逊、克林顿等总统倾向于自由派宗教观,艾森豪威尔、尼克松、里根、布什等总统则倾向于保守派宗教观。只有卡特总统的宗教倾向是个例外,在1976年作为民主党候选人当选为美国总统时,应该属于自由派宗教观,但他的政策主张却倾向于保守派宗教观。

  由于美国宗教对美国人的影响非常深刻,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都不敢忽视宗教教派势力在总统选举中的作用,因而,争取教派的选票已成为近年来美国总统竞选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这方面,美国共和党似乎比民主党更有先见之明。从整体上看,美国共和党选民比民主党选民具有更强的宗教倾向性。据统计,共和党选民中绝大多数人认为宗教是非常重要的,绝大多数人相信人死后会转生,70%的共和党选民是教会成员,40%的共和党选民至少每周参加一次教会活动,20%至少每月参加一次教会活动。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共和党积极争取传统宗教势力的支持并取得巨大成功。据《纽约时报》的民意测验显示,大约81%的白人基督徒在 1984年总统选举中投了里根的票。1980年、1984年,里根两次当选美国总统与基督教右翼势力的支持分不开。里根本人也非常重视宗教的作用,是美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公开声称自己是“再生之徒”的总统之一。他在许多竞选演说中毫无保留地、充分地展现自己的宗教倾向和观点,他多次向选民保证,如果他当选总统,将使学生在公立学校的祈祷合法化,以解决这个长期以来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1984年1月3日,里根在一次25分钟的讲话中竟然被听众的掌声打断23次,听众6次站起来向他欢呼,听众对里根所持的宗教价值观如痴如狂。里根在讲话中指出:“让我们从头说起,上帝是我们生命的精髓,个人家庭是社会的核心,我们对未来的最大希望就是面对我们的孩子们……上帝给予家庭的最高贵礼物是生活,正是上帝给我们送来了和平使者……我曾说过,我们在阐明上帝站在我们一边时必须谨慎,因为我们必须首先回答的是:我们是否站在上帝一边?”里根所持的保守派宗教观,使那些基督教右翼组织兴奋不已,他们认为里根是他们最理想的总统候选人,是他们真正的代言人,他们有人甚至认为里根是“美国建国以来我们所拥有的最宗教化的总统”。除了里根以外,小布什可谓最受宗教界选民青睐的美国总统候选人了,据统计,2004年大选中,在认为“宗教对其生活非常重要”的选民中,64%的选民投票支持小布什,只有35%支持克里。

  与共和党相比,美国民主党与宗教的关系相对弱些,但也同样不敢忽视宗教势力对总统选举的影响。例如,2000年大选中,为争取犹太教选民的支持,同时清除克林顿—莱文斯基丑闻的不良影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戈尔选择了康涅迪格州(Connecticut)参议员、犹太人李普曼为其副总统候选人,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犹太裔的副总统候选人,这对犹太教选民有很大吸引力,有利于为民主党拉选票。后来投票结果表明此举是非常有效的,据统计,在2000年总统选举中79%的犹太教选民投民主党戈尔的票,只有18%投小布什的票。

  三、不同教派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

  美国不同的宗教教派对美国总统候选人的支持是不同的,大体情况如下:

  (一)天主教(Catholic)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

  在美国这个宗教多元化的国家中,不同的宗教派别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地位和作用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越来越多的天主教徒移民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的天主教徒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一直稳定地维持在26%左右,人数约为6200万,成为美国国内最大的宗教派别之一。目前,天主教在全美国拥有2万个教区,8300个教会学校,231所大学,900个医院和保健中心,1400个慈善机构。而且,美国天主教教会还是世界上最富有的教会,其财产估计有1000多亿美元,每年收入约150亿美元,不动产接近500亿美元,许多大财团的首脑都是天主教徒,如摩根、杜邦、福特、肯尼迪等集团。另外,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末,美国天主教徒中年收入超过4万美元的已占全美天主教徒总数的23%左右,年收入在2.5-4万美元之间的占25%,这两项指标均高于同等收入的全国人口平均比例。这些数字指标都直观地表明天主教势力是任何一个美国总统候选人都不敢忽视的庞大资源。

  从历史来看,20世纪上半期,天主教与美国总统选举的关系曾是美国社会政治生活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在美国总统选举问题上,天主教徒首要关心的是,谁当美国总统可以更公平地对待天主教徒。因此,参加竞选的总统候选人不能不考虑这方面的因素。20世纪美国共进行了26次总统选举,其中2次与天主教关系最密切,分别是1928年大选和1960年大选。在这两次大选中,参加角逐的总统候选人中有2人是天主教徒,它们分别1928年的史密斯(Alfred E. Smith)和1960年的约翰·肯尼迪。这是天主教因素影响美国总统选举最大的两次,选举结果是史密斯失败了,肯尼迪以微弱优势取胜。肯尼迪的主要阻力来自于保守的新教福音派和基要派的强烈反对,福音派全国联合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曾发动全国的福音派牧师起来警告美国选民,如果天主教徒占领白宫,将会给美国人带来危险。这也说明天主教在美国的影响还未能与主流的基督新教平起平坐。

  20世纪50年代初以前,天主教徒大多支持民主党候选人。据统计,当时50%以上的天主教徒认为自己是民主党人,不到20%声称自己是共和党人,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强烈感受到共和党新教文化的压迫,因此,他们投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票的比例从未超过50%。然而,自20世纪50年代初以来,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在1952年和1956年两次美国总统选举期间,天主教徒对民主党的忠诚没有那么坚定了,他们对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支持率首次跌到50%(含)以下。20世纪60年代初虽又有所回升,但到60年代末,随着天主教选民社会经济地位的进一步提高,这种支持又开始下降,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保守派天主教徒开始转向共和党,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取胜立下一定功劳,例如,1980年总统选举中54%的天主教徒(大部分是保守派天主教徒)投票支持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里根,为里根的获胜起到重要作用;2000年大选中以保守立场著称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小布什也得到了47%的天主教徒的选票,另据出口民调(exit-poll)显示,2004年大选中他又得到约1610万张保守派天主教徒的选票。当然,不是说20世纪70年代以来,天主教徒完全支持共和党候选人,随着选举形势的变化,他们也有“回潮”的时候,例如1992年、1996年、2000年总统大选中,多数天主教选民又投了民主党候选人的票。

  而且,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天主教徒的投票情况几乎成了美国总统选举结果的晴雨表。一般来说,能赢得多数天主教徒选票的总统候选人就能入主白宫。例如,1960年肯尼迪获得78%天主教徒的选票而获胜,1964年约翰逊获得75%而当选,1968年、1972年尼克松分别获得53%和57%而连任,1976年卡特获得57%而成为黑马,1980年、1984年里根分别获得54%和53%而执掌白宫8年,1988年老布什获得52%而当选,1992年、1996年克林顿分别获得55%和59%而两度入主白宫。根据这个规律,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中,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得到50%天主教徒的选票,本应赢得大选,但由于小布什也得到了47%的天主教徒的选票,两人之间的差额太小,加之选举团制度的缺陷,结果小布什倒赢得了大选。(1960年以来天主教选民投票具体情况见图2)

  美国6200万天主教徒中,绝大部分(约74%)集中分布在美国的17个州。其中,天主教徒占选民总数30%以上的有9个州,分别是罗德岛州(Rhold Island)占63.7%、麻省(Massachusetts)占48.9%、新泽西州(New Jersey)占41.8%、康涅迪格州(Connecticut)占40.9%、纽约州(New York)占39.8%、威斯康星州(Wisconsin)占31.7%、伊里洛伊州(Illinois)占31.5%、路易斯安娜州(Louisiana)占30.6%、宾州(Pennsylvania)占30.1%,这些州共拥有137张选举人票。2000年大选中,戈尔赢了这9个州中8个,共128张选举人票,占戈尔所得总选举人票数的49%。也就是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戈尔约一半的选举人票来自天主教徒选民占多数的8个州,可见目前美国天主教还是相对倾向于民主党。根据2000年大选的一个民意测验数字显示,天主教徒关心的问题是: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46%),改进卫生系统(45%),改善公共教育(39%),犯罪问题(35%),失业问题(31%),道德价值观问题(31%)。可见他们更关心的是社会经济问题,而不是基督教右翼势力关注的道德价值观念问题。

  (二)新教(Protestant)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

  作为美国主流宗教派别之一,新教教徒人口最多,是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结果的决定性力量之一。一般来说,多数美国新教徒通常投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票,只是南方白人新教徒有些特殊。由于种种历史的原因,20世纪60年代以前,南方白人新教徒倾向于投民主党的票,这与全国新教徒的政治观点形成明显反差。北方白人新教徒则是坚定支持共和党,即使在1936年自由主义社会思潮弥漫全美国那样的形势下,绝大多数北方白人新教徒还是投了共和党候选人兰顿的票,而没有投“新政”领袖罗斯福的票。从总体来看,作为美国主流宗教派别的新教教徒较为稳定地支持共和党。

  但是近年来,尤其20世纪70年代以来,正如天主教选民对于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忠诚在下降一样,新教徒对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忠诚也在下降。例如,1972年总统选举时,尼克松获得了新教徒中 69%的选票;而到 1976年总统选举时,只有58%的新教徒投共和党候选人福特的票,民主党候选人卡特的票囊里也有很多北方新教徒的选票;到1980年总统选举时,只有51%的新教徒投了里根的票。一般认为,新教教徒的神学保守主义倾向越强,他越倾向于共和党,而自由主义倾向越强时,越倾向于民主党。如果我们把新教徒按社会地位来划分就会发现,地位越高的新教徒越倾向共和党,而地位低的新教徒常常平等看待两党,既有支持共和党的,也有拥护民主党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新教中的右翼保守势力进一步抬头,而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是他们重点支持的对象。(后文“新教福音派(Evangelical Protestants)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将详细论述这一点。)

  (三)犹太教(Judaism)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

  尽管犹太人仅占美国总人口的约2-3%,但犹太人在美国宗教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却是不可低估的。由于大部分犹太人集中居住在美国选情激烈且地位重要的大州或大都市,且参与投票的比例极高,所以在美国总统竞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志于夺冠的总统候选人是不敢忽视犹太教徒选票的。

  尽管美国犹太教徒也分为保守派和自由派,但现代典型的犹太教选民如同他们的父母或祖父母在罗斯福新政时代一样,大都站在民主党一边。犹太人站在民主党一边是与他们的宗教信仰相联系的。关心穷人和社会弱势群体是犹太教的古老传统,这与新政以来的民主党的主张相一致。从1952年到1972年,犹太教选民基本上还是民主党的忠实选民,但在1972年总统选举以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犹太教选民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定地以政党定位自己的投票取向,而是以以色列问题作为决定他们选票的关键点,他们关心的是以色列而不是对政党的忠诚。一些犹太知识分子开始感到民主党不再值得他们支持了,因为他们认为民主党对以色列关心不够,对苏联人防备不足,有时对美国其他社会集团的关心(如黑人)超过对犹太人的关心。但是这些思想仅限于少数犹太人,作为一个整体,犹太人还是支持民主党的。即使在1972年许多保守的犹太人知识分子谴责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麦戈文时,还是有大约63%的犹太教选民投了这位民主党候选人的票。1976年卡特做得更出色,他得到了犹太人68%的选票。20世纪80年代以来,看到犹太教选民的投票倾向日益向实用主义方向发展,共和党也开始大力争取犹太选民的支持,希望犹太教选民能改弦更张,支持共和党。

  为什么仅占美国总人口2-3%犹太教选民引起民主、共和两党总统候选人的如此关注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美国犹太教组织在美国所有宗教组织中是最富有的,他们经常积极向各种政治行动委员会(PAC)捐款,对总统候选人的竞选过程产生切实有效的经济和政治影响;第二,犹太教徒具有悠久的积极参与选举政治的传统,登记和参选的人数比例经常高于其他选民集团的好几倍,对选举结果有很大影响;第三,犹太教徒选民具有某种政治地理优势,大约60%的美国犹太人居住在东西海岸和中部的大都市,如纽约、波士顿、华盛顿、芝加哥和洛杉矾等,这些地方往往是美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具有较强的政治辐射能力;第四,犹太人在知识界和大众传媒中拥有极大实力,经常出现一些很有影响力的重量级政治精英(如基辛格)。美国总统候选人深知这几点,所以他们不遗余力地争取犹太人的选票。

  (四)基督教右翼(Christian Right)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

  从1980年总统选举开始,被新闻媒体和学术界称为基督教右翼的宗教政治利益团体联盟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基督教右翼运动,源于美国新教虔敬派(Pietists)和非虔敬派(Nonpietists)之争中的虔敬派主张。自19世纪以来,美国的政治争端通常以宗教划分,19世纪末20世纪初,虔敬派和非虔敬派之间的区别成为人们政治选择的重要标尺。所谓虔敬派,是17世纪兴起于德国的一个新教派别,后发展到其他国家。19世纪末期,美国的虔敬派包括卫理宗(Methodists)、浸礼宗(Baptists)、公理会(Congregationalists)和崇拜路德派(Liturgical Lutherans) 的少数,他们绝大部分拥护共和党。虔敬派对宗教的理解主要是从伦理道德出发。他们认为自己是改造美国和美国人的领导者,强调家庭等传统道德观念。虔敬派把宗教信仰与世俗政治事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充分体现了美国现代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实际上,基督教右翼是一种社会运动,它致力于恢复传统宗教道德价值观念,通过鼓动福音派新教徒和其他宗教保守势力参与政治活动来实现其目的。

  基督教右翼势力拥有非常可观的选举资源。根据1998年美国中期选举的统计数字显示,基督教右翼势力旗下的宗教利益团体——“基督教联盟”(Christian Coalition)拥有200万个成员,2000个地方组织,联系着10万个教堂,预算资金高达1700万美元。该组织在1998年中期选举中大约分发了4500万份投票指南,打了100多万个电话,花费了300多万美元;另一个类似的组织——“家庭研究理事会”(Family Research Council)也拥有200万会员,这些会员分布在34个州,连接着数千个教堂;另一个右翼组织“为劳动家庭竞选协会”(Campaign for Working Family)在1998年选举中捐赠了700万美元,其中300万美元花在了初选阶段。

  自20世纪70年末、80年代初以来,基督教右翼势力对美国各个层面的选举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不仅对美国总统选举,而且对美国地方政府的选举也投入很大力量。他们认为美国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享有很大的自治权,是美国政党体制和联邦体制的草根层(Grassroots),通过影响地方政治可以从根基上影响美国总统选举。在选举方面,基督教右翼对共和党表现出特别的关注,在每次选举期间都特别关注支持共和党候选人。基督教右翼宣称,他们不是通过自己的路子获得政治影响,而是通过其他组织,特别是共和党来获取政治影响。专门研究基督教右翼运动的美国政治学家詹姆斯指出:“基督教右翼已从一场社会运动转变为共和党的一个常设机构。”从此言可见,基督教右翼势力与共和党的联系是如何紧密。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来看,可以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别是里根和小布什)都是被基督教右翼势力扶上白宫宝座的。里根与基督教右翼势力领导人的关系非常密切。例如,他与成立于1979年的基督教右翼组织“道义多数派”(Moral Majority)领袖杰里·法尔韦尔(Jerry Falwel)私交甚笃,法尔韦尔是里根在宗教界最亲密的朋友,他在1980年美国总统选举中为里根竞选提供先进的电视宣传网络系统(该系统原是法尔韦尔定期举行电视布道会使用的工具),并动员大批教徒为里根拉票,为里根入主白宫立下大功。当1980年里根选举获胜后,法尔韦尔直言不讳地声称里根的胜利应当归功于“道义多数派”的支持。在里根第一个执政期间,美国宗教与政治的联系达到美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紧密。在接下来的1984年总统选举中,基督教右翼势力与共和党的关系越加紧密。例如,1984年的共和党代表大会就是在基督教右翼牧师詹姆斯·罗宾逊的祈祷后开始的。罗宾逊原是得克萨斯州的一个新教福音派教徒,曾经是美国基督教圆桌会议的副主席,与法尔韦尔关系密切。1988年总统选举中,超过80%的基督教右翼选民继续投票支持共和党总统候选人老布什,是老布什获胜的重要因素。

  1992年总统选举中,美国基督教右翼势力的影响达到一个高潮。当年协调和指挥基督教右翼势力介入1992总统选举活动的主要有4个组织:曾角逐过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帕·罗伯逊(Pat Robertson)为首的“基督教联盟”(Christian Coalition)、刘易斯·谢尔顿(Louis Shelton)领导的“传统家庭价值观联盟”(Traditional Family Values Coalition)、贝弗利·拉哈耶(Bayphlly Lahayel)领导的“关注美国妇女协会”(Concerned Woman for America)和詹姆斯·多布森(James Dobson)领导的“家庭研究理事会”。其中,“基督教联盟”是继“道义多数派”(1989年8月解散)之后最激进的基督教右翼组织,它向全国135000个教会散发选举指南,将各候选人在堕胎、学校祈祷、同性恋等问题上的立场公之于众,呼吁选民支持共和党候选人老布什,并派出300个代表出席在休斯顿举行的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联合其他基督教右翼组织代表,促使共和党代表大会通过宗教色彩极浓的党纲。该党纲表达了对上帝、宗教的强烈认同,全面反映了基督教右翼的社会主张,比如主张制定反堕胎内容的宪法修正案,主张制定在公立学校祈祷的法律,准许宗教组织在公立学校集会,反对保护同性恋者的公民权,要求政府大力宣传家庭价值观念等。基督教右翼的代表人物帕·布坎南、帕·罗伯逊等人轮番在大会上发言,强调共和党应该站在上帝一边,肩负起复兴宗教和传统道德观念的使命,整个大会充满了宗教色彩,以至于《华盛顿邮报》评论道:“老布什似乎不知道他是在竞选美国总统还是国家牧师。” 1996年总统选举中,基督教右翼势力卷土重来,期望借助共和党在1994年中期选举中大胜之余威觊觎白宫宝座。“基督教联盟”(CC)施展浑身解数,花费275万美元,向共和党代表大会派出了500人的庞大代表团,约占全部代表的四分之一,而且游说剩余代表同情他们的主张,经过他们的努力,剩余代表中有大约三分之二表示支持或同情基督教联盟的政策主张,结果1996年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依然弥漫着基督教右翼的气息。

  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中,基督教右翼势力还是全力支持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P·罗伯逊(Pat Robertson)和“基督教联盟”(CC)前行政首脑R·里德(Ralph Reed)都是小布什的坚定支持者。2000年大选伊始共和党内原有10名候选人跃跃欲试,但很快都销声匿迹,只剩下党内看好的小布什和倔强不服输的麦考恩(John McCain),共和党历史上还没有一位总统候选人像小布什这样如此之早得到党内各派的认可,这也主要归功于基督教右翼势力。他们一开始就看好了小布什,并为他的竞选造势,在新罕布什尔州初选意外失利后,他们迅速动员基督教右翼势力的各种选举资源,支持小布什在南卡州(south Carolina)竞选。在他们的鼓动下,更多的基督教右翼选民投票支持小布什(南卡州68%的基督教右翼选民投票支持小布什),结果小布什以53%比42%的得票数大胜麦考恩。南卡州的胜利非常关键,如果小布什再失利,将很可能退出总统候选人的争夺。此举扭转了小布什的颓势,为后续的初选胜利打了坚实基础。在接下来的天主教势力很强的密歇根州预选中,为了抵消小布什在巴·琼斯大学(Bob Jones University)演讲的负面影响,基督教右翼势力再次全力出击,强力助选。他们发放了40万件选举邮品,打了40万个助选电话,动员选民支持小布什,结果该州66%的基督教右翼选民投票支持小布什。另外,据出口民调(Exit-Polling)数字显示,2000年大选中,有14%的选民对“Do you consider yourself part of the conservative Christian political movement, also known as the Religions Right?”给予肯定的回答,这批选民中90%以上投票支持小布什。小布什获胜后,为了答谢基督教右翼势力的鼎力支持,上任后头一个月,就做出一些有利于右翼势力的举措。例如:提议进行教育改革,为教会学校提供政府资助;限制国际家庭计划代理人项目(international family planning agencies),因为该项目提供人工堕胎方面的咨询;颁布行政命令,组建“忠诚信仰集体行动办公室”(Office of Faith-based and Community Initiative),负责对教会组织提供政府帮助,致力于家庭、反毒品、职业培训等方面的社会服务;任命基督教保守派人物、前密苏里州参议员约翰·阿什克罗夫特(John Ashcroft)为司法部长,任命基督教右翼分子为卫生与人力资源部部长,因此,有人甚至认为“小布什是当今西方世界领袖中除了教皇之外宗教意识最强的国家领导人”。

  (五)新教福音派(Evangelical Protestants)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基督教右翼势力日益强大,对美国社会政治生活,包括美国总统选举政治的影响日益明显,这主要是与其得到了新教福音派新教徒(evangelical protestants)强有力的支持有关,新教福音派成为美国基督教右翼势力的重要力量来源。

  美国新教徒主要可分为南北浸礼宗、卫理宗、信义宗、归正宗、圣公宗等几大派别。20世纪50年代以前,美国新教主流派是以开放的、温和的北浸礼宗、圣公宗、联合卫理宗等组成的“美国新教协会”为代表,60年代以后,保守的南浸礼宗兴起,其中人数最多、势力最强的是其中的福音派新教徒,他们牵头联合美国其他的福音派新教徒组成“新教福音派全国联合会”,教徒人数超过了“美国新教协会”,在各种新教派别中占有很大优势。福音派新教徒信仰的所谓福音主义(evangelicalism)实际上杂合了部分东正教的信仰主张与高度的个人主义内涵。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教福音派非常重视宗教实践主义活动。所谓宗教实践主义就是主张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社会生活,以宗教价值观引导、影响现实社会生活。在宗教实践主义主张指导下,新教福音派的宗教组织充斥美国社会的各个角落,影响着美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美国总统选举。由于历史的原因,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南方的白人福音派新教徒倾向于支持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但是70年代以后,南方的白人福音派新教徒开始右倾,日益保守,逐渐向美国共和党靠拢。80年代以后.几乎所有的南方福音派教徒都变成了倾向于共和党的选民,再加上原先就亲共和党的北方的福音派新教徒,福音派新教徒成了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最重要支持者。在1980年和1984年美国总统选举中,支持里根的选民中福音派成员要比其他选民多10%以上。1992年总统选举中,这个差别扩大到20%,福音派成为拥护共和党总统候选人老布什的最大新教派别。而且,近年来随着基督教右翼势力的进一步发展,福音派新教徒的参政热情空前高涨,据1998年的一个民意调查显示,75%的福音派新教徒认为宗教组织应该积极参与政治,以捍卫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利益,而同期全国的平均数字是52%。而且,福音派新教徒非常重视选举中的道德、家庭问题。例如,1992年总统选举结束以后,多数人一般认为是经济原因导致民主党的胜利,但福音派选民却认为,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也同样重要,甚至比经济问题更具有本质上的意义,老布什之所以失利,是因为他没有足够强调道德问题,而过多地把精力放在了外交问题上。

  2004年总统选举中,小布什的获胜也与新教福音派的支持密切相关。据出口民调数字显示,与2000年大选相比,2004年大选中,小布什多动员了约400万宗教保守派人士去投票,而这些人中大部分是福音派新教徒(Evangelical Protestants)。2004年大选中,小布什总共赢得了2093万福音派新教徒的选票,占福音派新教徒选票的79%,而且,在福音派新教徒集中的保守选区的选民投票率更高,超过85%。例如,在福音派教徒占多数的俄亥俄州沃伦县(Warren county), 小布什比2000年大选时多获得18000张选票,这与该县牧师Bruce Moore在夏天做了两场大型的布道会有很大关系,在其鼓动下,该县约有400个福音派志愿者为小布什拉票。这些举措可能对小布什最后在该州的获胜立下汗马功劳,而俄亥俄州的选举人票是2004年大选的重中之重,无论是小布什,还是克里,谁能赢得俄州,谁就能赢得美国总统,所以,从某种程度上,也正如保守派利益团体“家庭研究会”(Family Research Council)主席托尼·柏京(Tony Perkins)所指出的:“正是注重有关家庭价值观念方面的福音派教徒把小布什总统带入其第二任期”。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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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潮流者得天下: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社会政治思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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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宏宇  来源: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美国总统选举政治】之五:

  顺潮流者得天下: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社会政治思潮因素

  林宏宇

  社会政治思潮是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重要因素,它影响着普通美国人的基本价值判断和利益取向,对美国总统选举结果有决定性影响,能够顺应社会政治思潮的政党或候选人取胜的机会相对要大得多。通过了解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演变发展情况,我们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预见美国总统选举的结果。从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来看,自由主义思潮由盛转衰,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而保守政治思潮则逐渐从潜流转为明流,其对美国选民的影响呈上升趋势。

  一、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发展演变轨迹简要回顾

  美国的政治思想传统虽源于欧洲,但又不同于欧洲,美国独特的自然人文环境造就了独特的美国政治思想理念。人们经常说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也就200多年的历史,其实不尽然。如果我们从1776年独立战争算起,美国历史是不算很长,但实际上对后来美国影响非常深远的许多政治思想都产生于1776年以前,所以要想深刻了解美国的现在,就应该把美国的历史往前推,至少应推到1620年的《五月花公约》。《五月花公约》出现的时间比欧洲许多公认的有关政府政治的经典论述早许多年,例如,比约翰·洛克的《政府论》早70年,比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早142年。《五月花公约》是美国政治一个很重要的历史起点,它的内容与形式虽很幼嫩,但它所奠定的“五月花精神”对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影响非常深远。

  美国特色的古典自由主义就滥觞于《五月花公约》所确立的自由独立精神。它最早主要是指保护个人免受政府机构的侵害,其本质主要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 诸如自立自强(self-reliance)、个人主动性(individual initiative)、私有财产(private property)、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自由企业(free enterprise)等都是美国特色自由主义主张的绝对真理与哲学信条。在政治层面上,美国古典自由主义主张联邦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限制,关系到个人的所有权利应该属于个人和地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层面上,美国古典自由主义主张自由放任(laissez-faire),主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主张私有企业自由竞争,它认为不受政府干预的自由竞争能导致社会进步,而贫穷被视为个人天生固有的低劣本能的结果,政府方面的任何干预,都是对个人主动性、责任心的打击和对懒惰、低效的和落后的保护。18世纪以来,古典自由主义一直是美国社会主流的政治思潮,深刻地影响着美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但到了19世纪中叶以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随着欧洲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传到美国,美国古典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信条(如个人奋斗、自由放任、有限政府等)被美国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信徒约翰·菲斯克(John Fiske)、威廉·萨姆纳(William Sumner)和霍雷肖·阿尔杰(Horatio Alger)等人所借用、发展和宣传,并冠之以“保守主义”的名称。于是乎,美国又出现了一种新的重要的社会政治思潮――保守主义,而原先的“古典自由主义”则被当时的美国社会批评家用于描述那些抵制社会变革而粉饰现状的人。实际上,恰恰相反,这才是欧洲意义上的保守主义主张。其实,这里所谓的保守主义就是原先的古典自由主义。这可从美国政治思想史学家梅里亚姆(Charles E. Merriam)的论述中得到佐证。他在《美国政治思想:1865-1917》一书中写道,这个时期美国的“保守主义”立场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作为国家和个人兴旺基础的放任主义学说;第二,为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最严格地限制政府权力的学说;“人们相信进步取决于实行自由竞争,它保证适者生存,劣者淘汰,干预竞争法则就是家长式统治或社会主义,从而使人类进步的冲动受到压制。”可见,这些所谓的保守主义思想几乎就是原先古典自由主义的翻版。而出现所谓保守主义思潮的时期也正是美国工业化取得突飞猛进发展的时期,社会矛盾有所加剧,新兴的美国工商业资产阶级急需一种政治思想理论来解释日益突出的贫富悬殊等社会不平等现象,以保护其迅速增长的物质财富,于是,日益兴起的保守主义社会政治思潮正好满足了这种需要。诞生于1854年的美国共和党,一开始就宣称自己是美国工商业资产阶级的保护者和代言人,因此很自然就秉承了保守主义思潮的上述主张,得到当时美国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大力支持。这个时期,美国工商业资产阶级把共和党作为它们重点资助的对象,当时共和党竞选经费的3/4是由美国各大公司赠送的。大部分新资本家的领袖都把共和党看成是他们获利的最好工具,因而愿意为之慷慨解囊,就这一时期并非太充裕的竞选基金来说,共和党人(与民主党人相比)几乎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金。

  保守主义思潮在美国社会一支独秀的地位大约一直保持到20世纪初。20世纪初以后,现代意义的美国自由主义政治思潮开始在美国某些州出现,并随着美国社会“进步主义”运动的发展,被西奥多·罗斯福和伍德罗·威尔逊政府推广到全美国,并开始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自由主义社会改良运动。实际上,美国自由主义政治思潮的理论基础是在19世纪70-80年代奠定的,其标志是当时出版了几本影响很大的书,如乔治(Herry George)的《进步与贫困》(1879年)、沃德(Lester Ward)的《动态社会学》(1883年)、百拉米(Edward Bellamy)的《回顾:2000-1887》(1889年)等。梅里亚姆认为这些书籍影响很大,其所宣扬的进化的社会主义思想或称社会改良思想,到1890年以后对美国产业工会和中产阶级的影响越来越大,并逐渐开始深入到普通国民的思想,尤其是在大城市和工业中心地区。美国自由主义政治思潮是对斯宾塞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批判和反动,它主张政府应该保护那些弱者的利益,要求政府加强社会公共福利,促进社会平等,支持义务教育、失业和养老保险、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等,实际上这些主张带有某些社会主义的色彩。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自由主义思潮不断成长壮大,其影响越来越大,并于20年代末30年代初,超过了保守主义思潮,成为占主流地位的美国社会政治思潮,而且这种主流地位一直保持到20世纪90年代初。在自由主义政治思潮的冲击下,保守主义思潮开始跌入低谷,但是它并没有消失,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到50年代中期,它还曾出现过向上涌动的势头。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保守主义思潮又开始全面复兴,这种复兴的表现形式即我们所谓的新保守主义运动,到20世纪90年代初保守主义思潮重新逼近并开始超过新自由主义,逐步向主流地位复归。到目前为止,美国的保守主义政治思潮仍处于上升的势头。

  通过简要考察自1620年《五月花公约》以来的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美国保守主义政治思潮(19世纪中期以前称为古典自由主义)一直没有断流,始终贯穿着将近400年的美国社会历史,而且在相当长时期内占据着主流地位。只是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90年代初其主流地位暂时被自由主义政治思潮所取代。但是,保守主义思潮并没有消失,只是暂时沦落在野,由明流变成潜流,但其影响力一直存在于美国社会深层,并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又开始了其全面复兴的步伐,现在正逐渐向主流地位复归。笔者根据部分文献对各个时期美国社会重要政治思潮的地位与作用的描述,绘制了如下美国社会政治思潮演变发展轨迹示意图。

  根据图1所示,我们可对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发展变化做出一些基本判断:(一)美国保守主义政治思潮(前期称古典自由主义)生命力旺盛,源远流长,一脉相承,从未停息,贯穿了近400年美国社会发展史;(二)一直到20世纪初之前,尚无明显的社会政治思潮康与保守主义思潮相抗衡;(三)20世纪30年代初以来,自由主义政治思潮才超过保守主义,开始占据主流地位,并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发展到高潮;(四)20世纪40年代中期到50年代中期保守主义政治思潮曾出现过向上涌动的势头,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全面复兴,到80年代中期达到一个小高潮,到了90年代中期开始超过自由主义思潮,现在仍处于上升势头。

  二、美国社会政治思潮与美国总统选举的关系

  从上述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演变发展轨迹简要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美国社会主流政治思潮往往发轫于精英舆论,经过一段时间的传承后逐渐被社会公众所接受,成为影响美国国内政治生活的大气候。从理论上讲,作为美国国内政治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美国总统选举,肯定会受到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影响。那么,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到底对美国总统选举有什么影响呢?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内在联系呢?

  应该说现代意义上的美国两党制始于1860年,从这一年起美国民主、共和两党才开始真正的、势均力敌的争夺。所以我们以1860年为考察起点,考察美国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与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关系。从“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发展演变轨迹示意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从1860年到20世纪50年代初的美国社会政治思潮演变进程中,有一个重要的转折时间点――1932年,大约在1932年前后,美国两股最重要的社会政治思潮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大约从1860年到1932年,保守主义社会思潮一直占主流地位,但从1932年到1952年,保守主义思潮没落,自由主义思潮占据主流地位。

  其次,我们也大约以1932年为界,再看二组1860-1952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选举结果的统计数字(具体分布情况参见表1):(一)从1860年到1932年这72年间,美国共产生了36届国会,而美国共和党就控制了24届,前后总计达48年。如果把参众两院分开来统计,美国共和党在这一时期的国会中更是占绝对优势,它控制国会参议院达64年(民主党只控制8年),控制国会众议院达50年(民主党只控制22年)。(二)从1932-1952年这20年间,美国共产生了10届国会,而美国民主党整整控制了9届,前后长达18年,此间美国共和党只控制过一届国会(即1947-1949年的第80届国会)。

  然后,将这二组数字与同期的美国社会政治思潮演变轨迹作一比对,我们就会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当保守主义思潮在美国社会占主流地位的时候,美国共和党在国会选举中就比较得势;当自由主义社会思潮占主流地位时,美国民主党在国会选举中就占绝对优势。因此,可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保守主义思潮是美国共和党的获胜法宝,而自由主义思潮是美国民主党的力量源泉。美国国会选举结果是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发展变化的风向标。

  表1:美国民主共和两党控制国会参众两院时间分布表(1861-2001年)

国会众议院

国会参议院

起止年份

多数党

控制时间

起止年份

多数党

控制时间

18611875

共和党

14

18611893

共和党

32

18751881

民主党

6

18931895

民主党

2

18811883

共和党

2

18951913

共和党

18

18831889

民主党

6

19131919

民主党

6

18891891

共和党

2

19191933

共和党

14

18911895

民主党

4

19331947

民主党

14

18951911

共和党

16

19471949

共和党

2

19111917

民主党

6

19491953

民主党

4

19171933

共和党

16

19531955

共和党

2

19331947

民主党

14

19551981

民主党

26

19471949

共和党

2

19811987

共和党

6

19491953

民主党

4

19871995

民主党

8

19531955

共和党

2

19952001

共和党

6

19551995

民主党

40

2001-2003

民主党

2

19952007

共和党

12

20032007

共和党

4







数据来源:18601988年数字见梅孜:《美国政治统计手册》,时事出版社,1992年,第148152页;19882001年数字见Rhodes cook, How congress gets elected, DC: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Press, 2000, P.2420012007年数字见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politics/elections/2004/

  有了这个基本判断,再来看美国社会政治思潮与美国总统选举的关系就相对容易一些。因为我们可以根据以上有关美国社会政治思潮与美国共和、民主两党的关系,做出这么一个合理的逻辑推断:当保守主义政治思潮占美国社会主流地位时,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取胜的机会就相对比较大;而当自由主义思潮占美国社会主流地位时,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获胜的机率就相对比较高。这个逻辑推断正确与否,我们可以通过回顾1860-1952年的美国总统选举史来验证。

  仍然以1932年为界,我们发现从1860年到1932年这72年间,美国共和党长期占据着美国总统职位,控制白宫前后长达56年(民主党总统只控制了16年)。难怪1876年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主席曾骄傲地宣称:“尽管共和党成立的时间很短,但我国有史以来还没有任何其他政党连续这么长时间控制着政府,始终不曾在普选中失败。”这个时期只有1884年和1892年的格罗弗·克利夫兰以及1912年和1916年的伍德罗·威尔逊的两次民主党政府,而且这两个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都是以非常微弱的多数取胜。另外,从1885-1889年克利夫兰民主党政府执行的政策来看,也带有强烈的保守主义政治思潮的痕迹。克利夫兰总统也很强调自由放任与小政府思想,例如,1889年他否决了一项向得克萨斯州受旱灾的农民免费提供种子的国会议案,他认为“联邦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援助,会使人们期待政府慈父般的关怀,从而削弱我们坚韧不拔的民族性格。”从中可见这个时期保守主义政治思潮的影响之大。个人主义、有限政府与自由放任思想一直是这个时期共和党总统悉心追求的目标,即使到了“大萧条”临近的20世纪20年代,共和党出身的美国总统依然严格遵循上述思想,排斥任何有关国家干预经济的主张。例如,1921年美国农场的收入从1920年的90多亿美元下降到41.38亿美元,约有2万个企业破产,失业人数上升到近500万。在这样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共和党哈定政府依然坚持国家不干预的政策,反对给破产的农民和失业者任何形式的政府补助或救济。哈定总统认为:“法律能做到的只是为农民提供一种组织和自助的机会而已。”哈定的继任者柯立芝总统也是自由放任思想的坚定支持者。他厌恶政府干预,他认为有时为了维持公共秩序的需要可以作些让步,但是不能背弃保守主义的根本原则;他坚持个人主义与州权、大公司的自由一样重要,他很推崇他的故乡佛蒙特州人独立的、不依赖他人的生活方式。他说:“我们家乡人幸福而知足,自由自在,自食其力,不怕任何人。”他的继任胡佛总统也是如此,在“大萧条”即将爆发前夕,胡佛总统依然反对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与资助,胡佛认为政府直接救济的办法会“破坏这个国家的道德品质,就会损坏个人独立和相互自助的责任感,就会损害美国人民生活中无限宝贵的东西(自立自强),而且还冲击了我们美国自治政府的根基。”从这些共和党总统的言论中,我们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到1860-1932年美国保守主义政治思潮的深刻影响。

  再看看1932-1952年的美国总统选举情况,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时期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根本与白宫无缘,美国民主党总统独占白宫20年。而这个时期正是以罗斯福“新政”思想为代表的美国自由主义思潮全面扩张的时期,自由主义政治思潮占据了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主流地位。而且,从1932年起,民主党历任总统都以自由主义政治理念为指导原则,充分运用美国联邦政府权力与资源,通过一个又一个庞大的社会改革计划,从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新政”(New Deal)开始,经过杜鲁门的“公平施政”(Fair Deal),肯尼迪的“新边疆”(New Frontier),最后到林登·约翰逊的“伟大社会”(Great Society),一步一步地把美国自由主义政治思潮推向高潮。

  通过考察1860年到1952年的美国总统选举结果与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发展情况,我们发现,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非常大,它们是决定美国总统选举结果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一般来说,顺应主流社会政治思潮发展方向的政党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占据优势地位,其获胜的机会大于其他政党。也可以具体地说,当保守主义政治思潮占据美国社会主流地位时,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取胜的机会就大于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而当自由主义思潮占据美国社会主流地位时,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获胜的机率就高于共和党总统候选人。

  三、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对1952年以来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

  通过考察自1860年现代意义上的两党制确立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我们发现,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非常大,是决定总统选举结果的根本性因素之一,顺应美国主流社会政治思潮发展方向的政党大多能在总统选举中取胜。那么,这个规律能否继续用来解释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呢?从总体上看,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呈现保守化趋势,自由主义思潮由盛转衰,渐趋没落,而保守思潮逐渐从潜流转向明流,呈上扬态势。受此影响,美国共和党候选人入主白宫的机会开始增大,其概率明显大于自由主义思潮呈上升趋势的20世纪30-40年代。

  (一)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演变情况

  这个时期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发展变化的特点可以概括为:自由主义由盛转衰,保守主义逐渐复兴。这可分2个阶段来看:

  第一阶段(1952―1968年),美国自由主义思潮继续发展,并大约于1964年前后达到其顶峰。经过短暂的战后复兴阶段,从杜鲁门总统的“公平施政”计划(Fair Deal)开始,各种源于罗斯福“新政”但因战争推延的社会改革项目又继续提上民主党政府议事日程,美国人希望联邦政府能像“新政”时期那样继续发挥主导作用,提高社会生活质量,自由主义思潮继续弥漫。肯尼迪总统的“新边疆”计划(New Frontier)继续把自由主义思潮向前推进了一步,直到林登·约翰逊总统提出“伟大社会”计划(Great Society)时,自由主义思潮才发展到其顶峰。但是,即使在自由主义思潮最为强盛的时期,美国社会仍出现了一次保守主义思潮的涌动,它始于20世纪40年代中期,大约持续了10年时间,为20世纪60年中期开始的保守主义思潮全面复兴做了前期思想准备。而这次保守主义思潮涌动的主要代表流派――新保守主义流派,对10多年后出现的所谓“新保守主义”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流派最重要的3个代表人物:理查德·韦弗(Richard M. Weaver)、比特·维利克(Peter Viereck)和拉塞尔·柯克(Russell Kirk),他们对后来的新保守主义兴起有很大影响。理查德·韦弗的代表作《思想带来后果》(Ideas Have Consequence)被认为是“当代美国保守主义运动的根源和起源”;拉塞尔·柯克的代表作《保守主义的头脑:从伯克到桑塔耶那》(The conservative mind: from Burke to Santayana)一书中系统总结了西方150年来的知识界右派思想,对后来的新保守主义的兴起充当了“决定性催化作用”;比特·维利克是第一个率先使用“新保守主义”一词的美国学者。该流派还强调恢复所谓的西方伟大传统,尤其重视对宗教的复归,这对后来的基督教保守派――基督教右翼的兴起也留下了伏笔。此间曾出现了2次共和党国会(1947-1949年的第80届国会和1953-1955年的第83届国会),共和党曾短暂地控制了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很可能与这个保守主义思潮涌动有一定关系。

  第二阶段(1968-2008年),美国自由主义思潮开始走下坡路,美国保守主义思潮开始全面复兴,并大约于1994年前后超过自由主义。林登·约翰逊总统于1964年5月正式提出他的“伟大社会”构想,并竭尽全力推行,在种族平等与医疗保险方面通过了一系列立法和保障措施,不仅使美国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得到进一步巩固,基本上形成了社会安全保障网,更重要的是“伟大社会”计划是20世纪美国最大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向着社会平等方向的改良,同时也是政府干预最强烈的一次,这标志着自由主义思潮达到了其发展的顶峰,从此以后,美国自由主义思潮开始走下坡路。同年,以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戈德华特(Barry M. Goldwater)为代表的共和党极端保守派向林登·约翰逊总统提出挑战。戈德华特的保守主义主张得到大量美国基层志愿者的支持,他们把戈德华特看作是拯救美国未来的希望,而且其中很多是妇女选民,她们相信能够为子女所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把戈特华特选进白宫,据统计,1964年约有65万人为戈德华特的竞选捐款,其中有56万人捐款达100美元以上。记者沃尔特·伊卡斯后来写道:“从来没有那么多人为一个得到那么少选票的总统候选人捐过这么多钱。” 伊利诺斯州的菲利斯·施拉夫利还写了一本名叫《是选择而不是附和》的小册子,广泛散发,大力宣传戈德华特的主张,据统计,在参加1964年旧金山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有92%看过这本书,这使得共和党保守派的影响日益扩大。最后,戈德华特虽以失败告终,但这却是美国保守主义思潮开始全面复兴的起点。从此许多保守主义思想家纷纷走出象牙塔,开始融入社会,通过指导和建立政治组织、宗教组织、利益团体、政治行动委员会、基金会、思想库等来扩大保守主义思想在社会和政治上的影响,从基层发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参与广泛的保守主义复兴运动。这个运动的代表人物有丹尼尔·贝尔、欧文·克里斯托尔(Irving Kristol)、诺曼·波多里兹(Noman Podhoretz)、珍妮·科克帕特里克(Jeanne Kirkpatrick)、塞缪尔·亨廷顿(Sammul Hungtington)、罗伯特·塔克尔(Robert Tucker)、查理斯·克劳瑟默(Charles Krauthammer)等。他们出版的代表刊物有《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评论》(Commentary)、《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世界事务》(World Affairs)、《新共和》(New Republic)等。除了向普通公众宣传普及保守主义主张外,他们还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政治活动。例如,成立“自由美国青年”组织,为保守主义复兴运动培养骨干;组建美国最有影响的保守派利益团体――“美国保守同盟”,为保守派政治家在选举中获胜奠定选民基础;设立保守派思想库――传统基金会,为保守派政治家出谋划策。经过这些努力,保守派终于迎来1980年里根的“保守革命”胜利。接着又经过8年“里根时代”的精心培育,美国保守主义思潮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达到一个阶段性高潮,并于1994年前后开始超越自由主义思潮。这个标志是保守派组织占据了美国共和党的大部分基层组织,并于1994年国会中期选举中,共和党保守派议员联名推出一项名为《与美利坚契约》(“A Contract with America”)的纲领性文件,这是一份充满保守主义思想色彩的宣传性文件,对鼓动选民、争取选票起了很大作用,为共和党40年来第一次夺回国会主导权立下一定的功劳。而且,在1994年中期选举中当选的议员中保守派占了绝大多数,该届国会(1995-1997)被认为是现代美国历史上最保守的一届国会。虽然,保守派在1994年中期选举中的胜利,标志着美国保守主义思潮经过多年的复兴开始超越自由主义思潮,逐渐向往日的主流地位复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美国自由主义思潮一下子消失了,实际上它仍是美国社会非常重要的政治思潮之一,仍与保守主义思潮并存发展,有时还会有所反弹。例如,1996年保守派冲击美国总统宝座失利,2000年中期选举后共和党再次失去刚获不久的国会领导权,以及2000年大选中保守派全力支持的小布什仅能以选举制度的缺陷,侥幸当选为弱势的总统。在一段时间内,美国保守主义思潮与自由主义思潮将继续处于一种拉锯状态,短时期内还很难明显地分出胜负。但是,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美国的自由主义思潮将继续回落,而保守主义思潮将继续处于上升势头,2002年中期选举以来至今,美国共和党控制了国会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二)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

  这个时期受保守化思潮崛起的影响,美国公众舆论的保守主义倾向日益浓厚,这种选情从总体上说对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有利一些。但是,由于近年来共和、民主两党的执政理念的分野变得不如以前那么清晰,或者说两党的执政理念有所趋同,表现在对一些竞选议题的立场上,两党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许多选民尤其是年轻的选民会在政党认同方面出现一些混淆和交错,由此导致可能出现一些例外情况。所谓的例外,是指根据主流社会思潮的发展趋向,本应是民主党或者是共和党总统执政的,却出现了相反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受保守思潮上扬态势的影响,美国共和党候选人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处于一定的优势地位。这可从以下两组统计数字窥见一斑:

  首先,从1952年至今,美国共举行了16次总统选举。民主党获胜7次,分别是1960年、1964年、1976年、1992年、1996年、2008年、2012年大选,共执政28年;共和党获胜9次,分别是1952年、1956年、1968年、1972年、1980年、1984年、1988年、2000年、2004年大选,共执政36年。共和党比民主党多赢得2次总统选举,多执政8年。这个结局从总体上看,基本符合保守主义思潮处于上升、自由主义思潮处于下降这个时期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发展的总趋势。

  其次,从美国社会政治思潮发展的分期来看,也基本符合上述规律。1952-1968年,美国自由主义思潮处于继续上升期,因此以自由主义思潮为执政哲学的民主党赢得2次总统选举和大部分国会选举,但是也出现了2次共和党总统(属于例外情况,下文详细阐述);1968-2012年,处于自由主义思潮不断下降,保守主义思潮不断上升的时期,因此这个时期共和党赢得大部分总统选举。这个时期共进行12次总统选举,共和党赢得7次,而民主党只赢得5次。

  但是,结合上述总结的社会思潮与总统选举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这个时期也出现了一些例外情况。

  第一个例外是1952-1960年出现的艾森豪威尔共和党政府。为什么说这次是例外呢?因为根据上述规律,1952-1960年属于自由主义思潮仍处于上升且占据主流地位时期,按理说代表这个主流政治思潮的美国民主党应该取得总统职位,但是却出现了相反的结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笔者认为,1952-1960年出现的共和党政府应该看作艾森豪威尔个人魅力的胜利,而不是共和党对民主党的整体胜利。这也可从1952-1960年的国会中期选举结果中看出来。正如前面所论述的,美国国会选举的结果是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风向标,从国会选举结果也可看出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变化情况。从1952年到1960年,共和党只赢过一次国会选举,其余都是民主党主导的国会。这可见在自由主义思潮占主流地位的情况下,共和党并没有能从根本上获胜。

  艾森豪威尔之所以赢得总统选举,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艾森豪威尔出色地使用了新兴的电视媒体进行总统竞选,使得其个人形象的魅力达到最大值。艾森豪威尔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美国英雄,在许多美国选民心目中其开始竞选的起点就高于华盛顿的职业政客,再加上竞选期间电视媒体的精心包装,众多选民不能不折服于其魅力之下。第二个原因是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史蒂文森没能提出比其前任更出色的社会改革计划。经过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新政”与杜鲁门的“公平施政”计划以后,美国选民对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要求有了更高的水准,希望政府能做更多的事情,但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史蒂文森(Adlai E.Stevenson)始终未能提出类似此前的“新政”、“公平施政”和此后的“新边疆、伟大社会”等这样系统的社会改革计划,未能将自由主义思潮继续发扬光大,所以许多自由派选民抛弃了他。

  这正如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小阿瑟·施莱辛格在其主编的《美国共和党史》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艾森豪威尔政府并不是对进入共和党统治的新时期的一种突破,它倒是有点像V.O.基所描述过的那样,是基本上属于民主党时期的一种共和党的短暂的幕间插曲”。

  我们可以把1952-1960年这个例外情况,看作是美国自由主义思潮向更高层次推进前的一次短暂的回流。此后的肯尼迪“新边疆”计划就是一个明证,它表明美国自由主义思潮还有后劲,还未发展到顶峰。关于这点我们可从1961年肯尼迪在接受耶鲁大学荣誉学位时一次讲话中看出来,据麻省理工学院资深教授罗波特·所罗(Robert Solow)回忆,“肯尼迪总统的那次讲话是他的经济顾问班子根据凯恩斯经济学理论撰写的,总统的这个讲话表明他的政府还是凯恩斯大政府理论的忠实信徒,并表示要继续将它发扬光大”。

  除了1952-1960年艾森豪威尔政府是一次明显的例外情况外,1996年克林顿的连任也需做一简单解释。因为到了1996年,美国保守主义思潮已超过自由主义,正处于主流地位时期,根据上述规律,1996年美国总统选举中获胜的应该是共和党候选人多尔,但选举的最后结果却是克林顿继续入主白宫。这是为什么?难道说是上述规律不适用了?笔者认为,这并不是上述规律出问题了,而恰恰说明上述规律仍在起作用。克林顿连任成功主要有3点原因:第一,保守主义思潮刚刚开始超过自由主义思潮,两者之间的差距很小,自由主义思潮仍有强大的滞后效应。第二,克林顿部分顺应了正处于不断上升的保守主义思潮的要求,对民主党主张的大政府政策做出微调,努力向中间路线靠拢,满足了部分温和保守派的要求,加大了克林顿的选民基础。当然最终克林顿只以48.8%的国民投票率当选,这是现代美国总统选举中最低的投票率,这也说明了支持他的自由派选民在减少,大部分选民还是犹豫的。第三,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多尔所奉行的温和保守主义立场使不少致力于保守主义事业的精英人士和普通选民离开了共和党阵营,这无形中削弱了多尔的竞选力量。另外,1996年的国会选举结果也证明了上述规律仍在起作用,该年国会选举结果表明美国共和党依然牢牢地控制着美国国会。

  然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打断了美国保守主义思潮的上升势头,这给打着“改变”旗号的奥巴马一个巨大的机会,让民主党政府占据白宫8年。现在又到了改变的时候,由于民主、共和两党的长期融合,保守主义思潮与自由主义思潮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两党主流之间的分野越来越小,美国社会出现了既反保守主义、又反自由主义的所谓“民粹主义”,形成所谓的“建制派”与“非建制派”之争。2016年美国大选所出现的种种奇怪情形,很可能是美国社会政治思潮正在发生变化的体现,这还有待我们继续深入观察。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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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金助选到议题助选: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利益团体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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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宏宇  来源: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美国总统选举政治】之四:

  从资金助选到议题助选: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利益团体因素

  林宏宇

  美国是个多元化社会,仅有535名议员的美国国会不足以代表这种多元化的利益需求。以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为例,一名美国议员平均要代表大约60万美国人的利益,而这60万美国人的利益需求非常复杂,客观上需要有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利益团体(interest groups)来代表。利益团体在美国政治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同样对美国总统选举也有很大的影响,它是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另一个重要的国内政治因素。自1952年以来,美国利益团体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可分为2个阶段:相对被动的资金助选阶段和主动出击的议题助选阶段。从资金助选到议题助选,利益团体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呈上升趋势。

  一、美国的利益团体与政党的区别

  何谓利益团体(interest groups)?从字面来看,“利益”(interest)牵涉到政策目标,“团体”(groups)涉及到团体组织。因此利益团体是指具有共同政策目标的人们组成的团体组织,它们参与政治的目的是致力于实现某个特定的政策目标。美国政党笼统地说也是由具有共同政策目标的人们组成的团体,那么,美国的利益团体与美国政党有何区别呢?

  从选举政治角度来看,美国的利益团体与政党的区别主要表现为2点:

  第一,政党是致力于选举的组织,其主要使命是提名候选人(包括总统候选人),组织竞选。利益团体的主要使命不是组织竞选,而是影响竞选(包括总统竞选)。候选人总是以某个政党的名义参加竞选,而不会以利益团体的名义参选。美国总统选举的选票上不会出现属于“美国步枪协会”或“反堕胎组织”之类的利益团体的候选人,尽管这些利益团体都出力出钱影响竞选,但出现在选票上的候选人只能属于那些政党的(如民主党、共和党、改革党等)。

  第二,利益团体往往是某一方面特定政策问题的专家(policy specialists),在选举中他们只关心与其密切相关的政策问题;而政党在选举中却必须关注所有的政策问题,必须是所有政策问题的行家(policy generalists)。比如,农民组织关注农产品价格和政府农业补贴,但他们不会关注城市交通运输问题;环保组织致力于把污染环境者送上法庭,但他们不会关心最低的工资问题;而政党却必须关注这些所有问题。

  换一个角度说,美国的利益团体致力于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从而获得某个方面尽可能多的利益,是一种通过寻求政府帮助以实现其特定政策目标的团体组织;而政党则致力于帮助其成员通过选举获取国家公共职务,从而获取国家政治权力的团体组织。

  实际上,美国主要政党也是由各种利益团体组成的。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两党都不是铁板一块,它们都是由各个派别组成,如自由派民主党人、民主党保守派、共和党保守派、共和党温和派等等,这些派别都可以分别看作一个个利益团体,因为这些派别的成员都拥有相似的政治观点与政策目标,他们只不过是为了一个更高的目标走到一起来。实际上,两党成员中就有很多是各种各样利益团体的成员,这种情况在参加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中体现得更为明显。例如,1984年旧金山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共有2076名代表允诺支持前副总统蒙代尔,其中563名是劳联-产联(AFL-CIO)的成员,占代表总数的27%; 220人是全国教育协会(NEA,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成员,占代表总数的11%;280人为全国妇女组织(NOW, 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woman)成员;占代表总数的14%。而在1996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超过1000名的代表来自劳联-产联,405人来自全国教育协会(NEA)。同年(1996年),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保守派利益团体基督教联盟(Christian Coalition)代表有500人,约占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全美步枪协会(NRA)代表约120人,占11%,全美生命权利委员会(ARLC)代表135人,占12%左右。

  二、利益团体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简要回顾

  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利益团体主要通过选择与之政治观点相似的总统候选人,或者通过帮助他们认可的在职总统争取连任,以提高他们认同的政策意向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从而使他们某一方面的利益需求实现最大化。

  在探讨利益团体对现代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之前,我们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美国利益团体影响美国总统选举政治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利益团体参与美国选举政治的历史比美国的历史还长。据记载,1757年,弗吉尼亚当地商会组织为了帮助乔治·华盛顿(即后来的美国开国之父)竞选弗吉尼亚议员,向每位投华盛顿票的选民提供2.5加仑葡萄酒,这可能是有关美国利益团体影响选举政治的最早记录了。

  1896年是美国利益团体参与美国总统选举政治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美国克里夫兰(Cleveland)地区的一个名叫马克·翰纳(Mark Hanna)的企业家给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威廉·麦金莱(William McKinley)捐赠了10万美元。此举开创了美国利益团体影响现代美国总统选举的先河,同时也引起了政治学家的关注与社会舆论的不满,认为这是腐败的金钱政治的开始。

  在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的推动下,1907年,美国国会通过第一个限制竞选资助的法案――《逖尔曼法案》(Tilman Act),禁止公司企业和银行机构直接向总统候选人捐款。但同时有组织的美国劳工开始登上选举政治舞台,开始大规模向美国总统选举捐款。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劳工组织已为美国总统选举捐赠了100多万美元,为30-40年代民主党候选人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当选出了大力。于是,为了规范美国劳工利益团体的资金助选行为,1943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史密斯-康纳利法案》(Smith-Connally Act),禁止工会组织直接从其财政收入中开支捐助联邦候选人(包括总统候选人),1947年的《塔夫脱-哈特利法案》(Taft-Hartley Act)进一步重申这个禁令。为了对付《史密斯-康纳利法案》,1943年,美国产业工人联合会(CIO:Congress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s )组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PAC),专门收集工会成员的志愿捐款,然后再资助给某个他们感兴趣的总统候选人。美国“产联”(CIO)在1948年美国总统选举中为杜鲁门战胜杜威立下汗马功劳,从而保证了杜鲁门“公平施政”计划(Fair Deal)的深入实施。1955年,美国劳工联盟(AFL: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与“产联”合并,并组建了当时最为强大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组织――政治教育委员会(COPE-Committee of Political Education),COPE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美国总统选举中出尽了风头。于是从20世纪60年代起,其他行业也纷纷仿效COPE,组建自己的政治行动委员会,如美国医师协会(AMA)、工商企业政治行动委员会(BIPAC)等,虽然这些组织都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选举中发挥了重要影响,但是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这些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合法地位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正式确认,它们只不过是在《史密斯-康纳利法案》的框架内的一种变通形式。这种形式到了1968年就遇到了挑战,这一年联邦地方法院判定美国劳工组织的政治行动委员会违犯了《塔夫脱-哈特利法案》,并对其进行处罚。劳工组织的利益团体闻讯后迅速动员起来,广泛联合其他行业的利益团体,为争取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最终合法化而全力游说美国国会。在他们的努力下,1971年,美国国会起草并通过了《联邦选举法》(FECA :Federal Election Campaign Act),正式承认了政治行动委员会(PAC)的合法性。从此以后政治行动委员会如雨后春笋,越来越多,1974年美国有608个政治行动委员会,但到了1997年就达到了5195个,政治行动委员会成了利益团体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重要工具。

  1972年,尼克松总统争取连任委员会违反《塔夫脱-哈特利法案》的规定,接受了ITT公司50万美元捐款,事发后遭美国联邦司法部调查,此举直接促成1974年《联邦选举法》修正案的诞生。该修正案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对捐款的限制、对开支的限制、公共竞选基金、申报制度。其中影响到美国利益团体参与选举的主要内容有:每次选举中,个人给总统候选人的捐款不能超过1000美元;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能超过5000美元;个人向政党委员会、政治行动委员会和候选人的总捐款每年不得超过25000美元。此修正案出台后,遭到利益团体的强烈反对,他们联合起来共同反对这个修正案,并得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的部分支持,在1976年1月Buckley v. Valeo的判决中,美国最高法院认为个人和政治行动委员会的“独立开支”(independent expenditure)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有关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其开支多少不应该受到限制,但个人和政治行动委员会及政党组织(各级委员会)向联邦候选人的直接捐款和开支要受到《联邦选举法》的限制,以防止腐败;而且总统候选人如果接受了公共资助,那么其开支也要受到限制。也就是说从1976年以后,政治行动委员会可以合法地以“独立开支”的形式支持某个候选人。1980年总统选举中,意识形态领域的美国利益团体首先发现了这种助选方法的有效性,在当年的新罕布什尔州初选中,共和党保守派利益团体就花费了25万美元进行独立开支助选活动,支持罗纳德·里根。1984年大选中,美国保守派利益团体又花了1400万美元以独立开支的形式为里根助选。这些助选都对里根竞选总统成功立下功劳

  1979年国会又通过了一个新的联邦选举法修正案,允许个人和利益团体向政党捐赠不限制大小的“礼物”,以进行政党建设和帮助选择州和地方候选人,这笔钱不一定要来自利益团体的政治行动委员会。1996年,最高法院在其司法解释中又允许美国利益团体在不直接表明支持或反对某个候选人的前提下,进行议题主张(issue advocacy)方面的宣传,而且这笔开支可以直接从利益团体的财政收入里支出,这些都进一步放宽了对美国利益团体的限制,使之有了更多机会影响美国总统选举(后文将详细论述)。但同时美国国会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利益团体游说活动的管理,例如,1996年通过了《游说公开法》(Lobbying Disclosure Act)。

  三、资金助选阶段:1952-1996年

  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美国利益团体扮演着辅佐候选人、支持候选人的角色,拥有雄厚资金或众多成员的利益团体主要通过向候选人捐赠财物或紧密联系团体成员等方式来影响选举结果。这种助选作用的基本机理是施恩图报、单方示好,从总体上看显得相对被动、消极。其中,捐款和拉票是这个阶段美国利益团体影响总统选举的最主要手段。

  (一)助选手段之一:捐款

  向总统候选人捐款一直是美国利益团体影响总统选举的传统手法。从最初的不受限制的直接捐款,到后来的有限制的间接捐款,利益团体一直试图用金钱捐赠的形式“讨好、收买”总统候选人,从而指望该候选人当选或保持连任后能做出对该利益团体有利的决策。这个阶段的捐款是带有明确的目的,是希望得到回报的。正如任何投资一样,美国利益团体的政治捐款也要求投资收益最大化,他们一般都把大部分资金捐给总统选举中的两党领先者(front-runner)。据统计,1972年美国总统选举中,美国利益团体65%的助选资金捐给了尼克松和麦戈文,1976年美国总统选举中,61%的助选资金投给了卡特和福特,1980年总统选举中63%的资金捐给了里根和卡特,1984年总统选举中,72%投给了里根和蒙代尔,1988年总统选举中,59%投给了老布什和杜卡基斯,1992年总统选举中73%捐给了老布什和克林顿,1996年大选中67%的利益团体资金捐给了克林顿和多尔。(具体分布见图1)另外,长期以来,美国劳工联盟与民主党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在绝大部分选举中,该组织90%的钱都是花在民主党候选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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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给候选人直接捐助竞选资金外,美国利益团体还通过赞助政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方式来影响美国总统选举。尽管根据《联邦选举法》规定,民主、共和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费用可由联邦选举基金资助(这主要由于1972年ITT公司向共和党迈阿密代表大会提供了40万美元的捐款,结果成了丑闻,受到司法部的调查,此举促使联邦选举委员会做出对两党全国代表大会进行公共资助的决定),但不断增高的大会费用远远超过了公共资助的金额,需要大量其他途径的资金援助,这就给美国利益团体提供了机会。例如,1996年民主党和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费用都超过了2500万美元,其中,有一半以上来自美国利益团体的资助,尤其是实业界利益团体,他们除了提供大笔资金援助外,还根据1974年联邦选举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修正案允许政党代表大会举办城市的当地企业向大会提供打折扣的商品),向大会提供大量免费用品和人力服务。结果这成了很多工商业利益团体以实物收买、影响总统选举的合法借口,成了向政党“献礼”的好机会。例如,1996年共和党代表大会上,摩托罗拉公司政治行动委员会为大会提供了300部当时技术最为先进的手机;通用汽车公司政治行动委员会为代表提供会议用轿车;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政治行动委员会则提供长途电话服务。同时,政党全国委员会也利用全国代表大会的机会,向富有的利益团体募集总统竞选资金。例如,1996年共和党全国委员会规定每个向大会捐款超过15000美元的利益团体,其代表可以获得一次与众议长金里奇(Newt Gingrich)打一场高尔夫球的机会,捐款超过25000美元的,可以参加一次有许多资深共和党参议员参加的赛马会,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这个方案吸引了很多利益团体,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捐款达25000美元的有25个,10万美元以上的有50个,25万美元以上的至少有1个。美国利益团体不仅关注主要政党全国代表大会,而且各州的政党代表大会也倍受利益团体的重视。因为各州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人选,许多就是由各州代表大会来挑选的,而且从总的来看,参加州代表大会并不困难,各州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是由政党地方核心会议(Local caucus)、国会选区代表大会或地区性代表大会挑选产生的,这些地方层次的政治活动容易受到利益团体的影响,在有些州甚至只要利益团体想参加就可以参加,这无形中就降低了利益团体的运作成本。近些年来,有些美国利益团体还努力去掌控州一级的政党委员会,以达到控制政党代表大会的目的,例如,从1984年到1996年,基督教保守派利益团体的积极分子在美国31个州共和党委员会中都占据主导地位。

  除了上述两种资助形式外,近年来美国利益团体还使用一种变相的捐款形式来支持他们认可的总统候选人,那就是提供廉价的民调(polling)服务。在现代美国总统竞选中,民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犹如一个信号指示系统,为总统候选人的竞选活动指引方向。但是它也很昂贵,一个简单的1500-2000人次左右的民调大约需要20-40万美元,有些复杂的民调可能需要上百万美元。为了避开联邦选举委员会的资金限制,美国利益团体提供的这些民调可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进行,比如,一个价值20万美元的民调给政党的报价可能仅15000美元。这些民调可以给总统候选人提供许多重要的竞选信息,比如候选人潜在的缺点,对手的实力,还可给候选人提供哪是选民关心的重要议题,以及如何去最好地满足这些议题,等等。以1996年大选为例,美国医师协会(AMA)政治行动委员会花了38万美元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多尔做民调,但对外仅宣称89000美元。

  (二)助选手段之二:拉票

  除了各种形式的捐款外,1996年以前利益团体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是拉票。所谓的拉票,就是利用利益团体的人力或资源去鼓动选民投票支持利益团体感兴趣的总统候选人。在美国国内选举投票率持续低靡的情况下(见表1),美国利益团体的拉票战术对美国总统选举的结果有较大影响,尤其在投票率更低的初选阶段,美国利益团体的拉票作用更为明显。

  1972年以前,人力资源丰富的美国利益团体,诸如劳联-产联(AFL-CIO)、全美农场主联盟(AFBF)、全美有色人种协会(NAFTACP)、西耶纳俱乐部(Sierra Club)等,经常发动他们的成员积极参加各州的政党地方核心会议或州代表大会,以获取参加政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资格,从而影响总统竞选进程。1972年以后,随着政党改革的深化,初选日益普及,民主、共和两党(尤其是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都基本上决定于各州的初选结果。比如,民主党1972年在23个州举行初选(1968年为17个),选举产生了61%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1976年在30个州举行初选,选举产生了73%的代表,而且同年取消了“胜者通吃”(winner-take-all)的规则,采取比例代表制,根据候选人得票比例多少,分配代表名额。共和党也从70年代初开始实行这种初选制度,但不取消“胜者通吃”(winner-take-all)的规则。初选成为挑选政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办法以后,利益团体的拉票战术就不如以前那么容易操作了,以前他们只要影响一小部分人就可达到目的,现在就必须影响比以前多得多的选民,所以,1972年以后,美国利益团体除了动员本团体成员积极参加选举外,还发动大批志愿者去动员那些潜在的选民投票,以提高他们所支持的总统候选人的得票率。例如据统计,1976年总统选举中,由于劳联-产联等劳工利益团体的有效拉票,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卡特的得票率比事先民调预计的要高出3个百分点;1980年总统选举中,保守派利益团体组织美国信贷业协会(S&Ls)大力为里根拉票,结果使其得票率高出事前盖洛普民调数字5个百分点,取得喜人成果。又如,1984年总统选举中,尽管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里根占尽优势,但支持民主党的利益团体决不轻易言输,工会、环保、女性主义和民权组织等自由派利益团体全力动员他们的积极分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蒙代尔拉票,在他们的努力下,蒙代尔最后虽然还是输给了里根,但取得比预想要好得多的得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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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议题助选阶段:1996—至今

  从1996年开始,美国利益团体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方式出现一些显著变化,这使得美国利益团体在美国总统选举中的作用出现大幅度提升现象,美国利益团体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模式逐渐从施恩图报式向主动出击式转变。这个显著变化主要体现为“议题主张”(issue advocacy)助选方法得到广泛应用。

  “议题主张”助选法是基于1996年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而产生的,1996年,最高法院在其司法解释中,第一次界定了“议题主张”的含义,即任何团体或个人可以就竞选过程中的某个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但不得直接鼓动选民支持或反对某个候选人,议题主张中不得出现或使用带有“请投某某的票、请支持某某、反对某某”等含义的字眼。议题助选已经在1996年、1998年、2000年、2004年的美国总统和国会中期选举中大显奇效,成为目前美国利益团体影响总统选举的最重要的战略手段之一。

  议题助选法正引起美国国内越来越多的政治学家和政策分析家的关注。笔者认为这种助选法潜藏着一种可能性,一种使美国总统选举从目前以候选人为中心的模式向以利益团体为中心转变的可能性。因为许多自以为资金雄厚的总统候选人在资源更为巨大的利益团体联盟面前将自叹不如,美国利益团体将可能运用庞大的资源,根据自己的好恶,独立进行竞选议题的制定、竞选广告的发布,从而可能最终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结果。

  尽管1976年美国最高法院就已在Buckley v. Valeo的判决中,判定个人和政治行动委员会在竞选活动中的独立开支(independent expenditure)不应该受到限制,从而从侧面为议题主张助选法开了绿灯,独立开支的竞选广告开始大量出现,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联邦巡回法院有关竞选的两次重要判决生效后,该方法才真正得到法律上的正式认可。

  1991年,美国联邦第一巡回法院做出判决,同意缅因州右翼利益团体组织“生命权利委员会”(MRLC)在总统竞选期间分发以下竞选宣传材料:1、各个总统候选人和主要政党对堕胎问题的主张;2、MRLC对堕胎问题的态度(坚决反对),同时MRLC在这些宣传材料上注明分发这些材料不表示他们支持任何候选人。当时有人认为MRLC的做法违反了联邦选举法,将它告上法庭。 但是,MRLC的做法得到联邦第一巡回法院的全力支持,法院认为MRLC的做法完全符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有关言论自由的条款,分发这样的竞选宣传材料是一种公开、公正的行为。法院不仅允许MRLC分发上述宣传材料,而且还允许MRLC使用其正常的财政收入来支付上述宣传材料的费用。

  1995年,美国联邦第四巡回法院做出判决,支持其下级法院对1992年总统选举中一个有关竞选广告纠纷的判决。1992年总统选举期间,宗教利益团体基督教行动网络(CAN)发布了一个有关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比尔·克林顿的竞选广告。该广告是这样的:面带微笑的克林顿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其身后红白蓝相间的美国国旗迎风飘扬,格外醒目,这时,画外音响起克林顿支持同性恋的讲话,但是伴随着克林顿的讲话,彩色电视画面开始变成黑白画面,原先彩色的克林顿脸庞画面也变成黑白相片底片的效果,显得有些邪恶和阴森,接着在克林顿背后出现了同性恋者游行的画面,这时又响起了画外音:“这就是你们眼中更美好的美国吗?如果要进一步了解有关传统家庭价值观念问题,请联系基督教行动委员会(CAN)。”广告播出后,有人控告该广告意在诋毁克林顿,违反了联邦选举法,但联邦地方法院认为CAN的广告是其言论自由的体现,没有违反联邦法律。有人不服地方法院的判决,又向其上级法院联邦第四巡回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但联邦第四巡回法院做出判决支持联邦地方法院的判决。

  这两个联邦法院的判决(尤其是第四巡回法院的判决)开启了利益团体采用议题主张助选的大门。从1996年美国总统选举开始,他们便纷纷以数百万美元以上的巨额资金投入议题主张助选中,以支持或反对某个总统候选人,当然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规定,必须避免使用那些刺激的字眼:“请投某某的票、请支持某某、或反对某某”等。例如,1996年总统选举一开始,支持民主党候选人的美国劳联-产联(AFL-CIO)就宣布了一个预算高达3500万美元的议题主张助选计划,他们制作了2700个电视广告,分发了1100万份竞选宣称材料。为了与其对抗,全美独立实业联盟(NFIB-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应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Haley Barbour的要求,联合美国商会、美国制造商协会、全国饭店业协会、全国批发商协会等30个实业界利益团体,组成一个大联盟,投资1500万美元制作了大约600个主题电视广告和700个广播电台广告,以对抗劳联-产联的议题主张。虽然从资金总量上看,NFIB的投入比劳联-产联少得很多,但由于其针对性强,不像劳联-产联那样遍地开花,所以效果还是挺好的。实际上,NFIB组建的联盟仅是众多支持共和党候选人的利益团体联盟的一个,1996年其他从事议题主张帮助共和党总体候选人竞选的利益团体还有很多,比如公民改革组织(Citizen Reform),就是另外一个支持共和党的保守派利益团体,它是一个弗吉利亚州的免税组织,创立于1996年,创始人彼特·弗拉荷逖(Peter Flaherty),该组织仅在1996年10-11月两个月就花费了200多万美元做主题广告,以议题主张的形式支持共和党候选人多尔。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美国总统选举中,约有31个利益团体联盟在议题主张助选方面投入了巨额资金,仅电视广告费用就高达1亿5千万美元左右,如果再加上制做竞选宣传材料的费用,就已突破2亿美元。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中,美国利益团体联盟在议题主张方面继续投入巨额资金,电视广告费用突破2.5亿美元,创下历史最高记录。2004年8月,一个号称独立的退伍老兵组织(Swift Boat Veterans for Truth)做了一个议题广告,广告内容是对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在越战期间,短短4个月就获取5枚胸章之事表示怀疑,结果此举导致克里的个人魅力支持度急剧下降。而据《华盛顿邮报》报道,这个广告与小布什竞选阵营的首席律师Benjamin L. Ginsberg关系密切,他曾为这个机构提供法律咨询。

  这些利益团体所选择、包装的竞选议题是总统候选人很难加以控制和选择的,但却对选举结果有非常大的影响,这将对以总统候选人为中心的选举模式提出重大挑战。原来美国总统候选人可以自己独立确定竞选议题、决定立场主张,发布竞选广告;现在,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利益团体联盟将根据自己的政策需要,决定议题的选择、广告的形式与支持的力度,对此候选人无能为力,他们只能努力表现,以赢得利益团体的青睐。例如,1996年大选中,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鲍伯·多尔(Bob Dole)花了不止一周的时间为美国烟草业利益团体辩护,然而他自己也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为了获取烟草业利益团体的支持,他也只好违心地说:“我们都知道烟草对孩子不好,但是生活中还有很多不好的东西,比如有人说喝酒不好,有人说牛奶不好…”。又如2000年总统选举中,大出版商史迪夫·福布斯(Steve Forbes)为了吸引利益团体的注意力,提前一年创立了一个名为“美国的希望、增长和机会”的主题组织,该组织虽不是正式的竞选组织,但福布斯利用它提高其在共和党内的声望,希望以此多吸引些利益团体的助选资金,到1999年底,福布斯通过这个组织募集了300多万美元资金,建立了一个超过75000人的联系网络。

  1996年以来,随着美国利益团体影响美国总统选举方式的转变,以及美国社会政治思潮的变化,美国利益团体出现了一种以社会思潮分界的结盟趋势,以期最大限度地影响美国总统选举。例如,1996年美国总统选举中出现的“劳工96”(Labor 96)就是这样一个联盟,它几乎包括所有新自由主义倾向的美国利益团体。如美国劳联-产联(AFL-CIO)、美国亚太劳工协会(AsianPacific American Labor Association)、公民行动( Citizen Action)、劳联妇女联盟(Coalition of Labor Union Women)、相互信赖联盟(Interfaith Alliance)、浸信会全美教徒大会(National Baptist Convention)、全美彩虹联盟(National Rainbow Coalition)、磐石选举组织(Rock the Vote)、菲律普·伦道夫研究所(Phillip Randolph Institute)、妇女选举事业(Women’s Vote Project〕等。“劳工96”对克林顿赢得第二任期起了重要作用。

  与此相反,随着美国保守主义社会政治思潮的复兴,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出现了一个强有力的保守派利益团体联盟,联盟取名叫“别干预我们”(Leave Us Alone)。该组织主张有限政府,反对政府过多的干预,尽管目前对这个联盟的内涵还没有完全一致的看法,但一般认为它包括以下组织:美国退休人员协会(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美国商会( U.S. Chamber of Commerce)、基督教联盟(Christian Coalition)、鹰派论坛(Eagle Forum)、传统基金会( Heritage Foundation)、全美生命权利委员会(National Right to Life Committee)、共和党人的选择(Republicans for Choice)、小型企业生存委员会(Small Business Survival Committee)、繁荣权利团体(Property Rights Groups)、家庭教育协会(HomeSchooling)等。尽管这些利益团体组织在某些具体问题上意见并不统一,但他们都同意支持保守派候选人当选美国总统。这个保守派利益团体联盟在1996年和和2000年总统选举中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是2000年支持小布什成功冲击白宫的重要力量之一。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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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象之争: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政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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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宏宇  来源: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美国总统选举政治】之三:

  驴象之争: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政党因素

  林宏宇

  1952年以来美国总统选举政治的最主要特点就是竞选日益围绕着候选人为中心展开,政党的作用有较大幅度下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党在美国总统选举政治中不重要了,实际上,在现代美国总统选举中,美国政党仍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驴象之争依然是现代美国总统选举的常态。为了弄清美国政党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我们首先要了解美国政党制度的演变过程与基本特点,然后在其基础上,再分析政党对总统选举的重要作用或影响。美国政党对总统选举的作用主要表现为3个方面:一、为总统候选人提供“竞选标签”与政党认同,二、为总统候选人提供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方面的帮助,三、为总统候选人提供资金方面的助选。

  一、美国政党制度的演变与基本特点

  美国政党是美国选举政治的产物,是定期为竞选公职提供候选人的政治组织,在美国政治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早期的美国政党是在人们对政党很不信任的气氛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当时美国人把政党和分裂、瓦解以及阴谋反对政府等同起来,它每向前发展一步都遭到非议,被认为是个祸害。例如,100多年前,美国卡罗来纳州的政治学家约翰·泰勒在他的名著《政党的定义》(1794年)一书中写道:“公共利益被两个在人数上几乎势均力敌的政党所操纵,这种局面必然是极端危险的。事物不应分裂成相互冲突的几部分,而是要团结一致,这才是真理。”美国的开国之父们也对政党持消极态度,美国宪法中并没有关于政党的内容,这不可不说是美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实际上,这反映了美国开国元勋们对政党制度的担心。当时主流的联邦党人与民主-共和党人都对政府中的党派斗争持批判的态度,他们都强调团结与统一的重要性。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强调,美国宪法是为控制“派系的暴力”而存在的。

  早期的美国政党形态是一些地方名士自发组成的松散的联合体,尚未形成组织性很强的政治实体。最早建立政党组织的是民主-共和党人,实际上,在第二届国会(1791-1793年)时,国会中就已出现了被称为“共和主义势力”的国会派别,它很可能就是后来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创建的民主-共和党的前身。1793年民主-共和党开始组建它的地方组织。但此举遭到联邦党人的强烈抨击,他们拒绝承认这些组织的合法性,联邦党人自己也不承认自己是个政党,而仅以爱国者自诩。乔治· 华盛顿总统一开始就蔑视民主-共和党人的这种自发组织,仅称之为“自组的民主协会”,并在其著名的《告别辞》告诫美国人要提防政党制度的危害,认为它是一种腐朽的制度,只能带来“派系斗争”与“讹虞我诈”。

  关于美国政党发展的历史分期有很多种,不同的研究角度有不同的分期。从美国总统选举政治出发,以政党发展的成熟程度与分属于不同政党的总统的任期长短为界标,可将美国政党的发展分为二个时期(见图1):即两党制的萌芽时期(1789年至1860年)和两党制的成熟时期(1860年到现在)。

  其中,两党制的萌芽时期又可分为二个阶段:1824年以前为第一阶段,这个阶段主要表现为联邦政府中具有不同施政主张的两大派别之间为争夺总统职位的较量;1824年到1860年为第二阶段,这个阶段是两党制的初步发展阶段,表现为相对成熟的民主党对共和党的前身辉格党的优势,并以辉格党的瓦解而告终。

  两党制成熟时期的主要特点表现为民主、共和两党轮流做庄,势均力敌,共同分享白宫宝座。根据总统任期长短可将这个时期分为4个阶段:1860年–1932年为第一阶段,除了克里夫兰和威尔逊2个民主党总统外,共和党垄断了白宫,成为了名副其实的GOP(Grand Old Party,老大党);1932年–1980年为第二阶段,民主党以“大萧条”为契机,开辟了“新政联盟”的时代,夺回了白宫主控权,除了艾申豪威尔和尼克松-福特两次共和党政府外,民主党垄断了美国总统职位;1980年—2008年为第三阶段,始于里根政府,加强于小布什政府,共和党呈现再次收复白宫之趋势;2008—现在为第四阶段,民主党借助金融危机的契机,重新夺回总统宝座,而且这个趋势可能还会延续一段时间。

  图1:美国政党发展分期示意图

  两党制萌芽时期 两党制成熟时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萌芽 初步发展 GOP时代 新政联盟时代 共和党复兴 民主党复兴

  1824年 1860年 1932年 1980年 2008年

  美国政党制度的最大特点是稳固的两党制。美国是个非常多元化的社会,存在着很多利益相对冲突的群体或组织,这些群体或组织都需要有一个能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党,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似乎应该形成多党制。但实际上,却形成了长期稳固的两党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笔者认为,美国总统职位的设置和选举总统的方式是建立和维持两党制的最大动力。美国总统职位的巨大权威,强烈吸引着野心勃勃的政治家,使之成为美国人都想争夺的独一无二的公共职位,是全美政治生活的焦点和热点,而夺取总统宝座的最成功策略就是组成一个支持某一候选人的大联盟,众多分散的政治势力,经过分化组合,最终形成两大对立的联盟。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与其说美国有两大政党,倒不如准确地说美国有两大以争夺总统宝座为目的的政治联盟。

  美国的政治精英们认为,两党制的存在有利于维护美国的共和政体,当一个政党执政时,另一个政党就担负起监督批评政府的职能,这有利于整合各种差异很大的利益关系,团结各种势力,缓和利益冲突;同时,有利于抵制各种极端主义,因为不管是极左势力,还是极右集团,谁要想掌权,都得折衷他们的主张,只有折衷的政治诉求,才可能赢得中间大多数普通选民的支持;另外,高度的民族纯一性也为两党制提供了客观可能性,虽说美国是个文化多元的移民国家,但主流的盎格鲁-萨克逊白人文化的同化力很强,由此保证了统一的政治文化;还有,滥觞于盎格鲁-萨克逊传统的单一代表选区制(single-member-district)和“胜者通吃”(winner-take-all)的选举规则,又从制度上保证了两党制的长期稳定。

  二、政党为总统候选人提供“竞选标签”与政党认同

  (一)竞选标签作用

  美国政党,尤其是两党制形成以来的美国政党,为富有政治抱负的总统候选人提供了一条有效的竞选途径,使之能以简单化的“竞选标签”(主要是民主党或共和党)去赢得广大选民的支持,同时也简化了广大普通选民的选择,有利于普通选民快速高效地做决定。

  民主党、共和党犹如美国政治“市场”上两个名牌商标,有许多候选人都想挂这个品牌参加总统竞选角逐,但正如商标法规定的那样,美国政治“市场”上只允许有二个总统候选人挂这两个名牌,于是众多候选人就为这二个“冠名权”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自1860年以来,任何一个想角逐白宫宝座的总统候选人首先都必须争取到对民主党或共和党“标签”的使用权。当然,以独立(或第三党)总统候选人的身份参加竞选的除外,但是自从两党制形成以来,以独立(或以第三党)身份竞选美国总统的候选人到目前为止尚无一例成功的。例如,2000年纳达尔(Ralph Nadar)的绿党(green party)获得将近5%的国民选票;1992年罗斯·佩罗(Ross Perot)的“我们团结在一起党”获得18.9%的国民选票;1968年乔治·华莱士(George Wallace)的美国独立党获得13.5%的国民选票和46张选举人票;1948年州权党,获得39张选举人票;1924年罗伯特·拉福莱特(Robert Lafollette)的进步党,获得16.6%的国民选票和13张选举人票;1912年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的进步党,获得27.4%国民选票和88张选举人票(最多的一次);1892年平民党,获得8.5%的国民选票和22张选举人票;1848年自由土壤党,获得10.1%的国民选票。可以说,他们之所以未能问鼎白宫,简单地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政党是美国政治“市场”上的“新品牌”,其知名度不如民主党和共和党。

  1952年以来,由于初选制度和电视媒体的日益普及,政党组织或政党领袖对各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控制力虽大为减弱,但是,总统候选人还是不能够完全回避与政党,尤其是与民主、共和两党的联系,只有跨过了政党冠名权这第一道门槛,才能进入后面阶段的选举。而且,由于有关初选的法律往往由各州自定,有些州,例如Connecticut, Delaware, Colorado, North Dakota, Rhode Island, Utah, Illinois, New Mexico, Wisconsin , New York还要求参加初选的候选人必须获得有关政党机构的批准,这无形中加大了政党对初选的控制力与影响力,候选人要想获得政党提名,还离不开这些州政党组织和领袖的认可。这种独特的“竞选标签”作用,自两党制确立以后就存在,而且还将继续存在很长一段时期。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孤傲的特朗普为什么非要顶着共和党的帽子参选,尽管许多共和党大佬都不认为他是共和党人,杰布·布什甚至批评特朗普“在民主党的时间比在共和党长”。而对特朗普来说,他别无选择,因为希拉里比他更合适戴民主党的帽子。

  (二)政党认同作用

  除了“竞选标签”作用以外,美国政党对总统选举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政党认同(party identification)。政党认同,也称政党的心理认同,也是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的一个长期因素。据统计,按照政党认同感进行投票的选民一般占选民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也就说,绝大部分的美国选民是按照党派分野来投票的。政党认同是一种心理倾向,它是在人们成长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与家庭环境(尤其是与父母的政党认同)、受教育的环境以及周围生活环境有极大的关系。而且,选民的政党认同一经形成,不易改变,它直接影响选民的议题立场(issue stand)以及对总统候选人的评价。有强烈政党认同感的选民往往是某个政党的“铁杆选民”,几乎每次选举都会投该党的票。1952年以来,选民的政党认同感有所减弱,据统计,1960-1970年自称是独立选民的数量比50年代初增加了一倍,而有强烈政党认同感的选民数量下降了三分之一。但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全国性政党的制度化和政党精英层对本党的忠诚感(party loyalty)的加强,以及两党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重视,普通选民中的政党认同感开始有复苏之势,并在90年代末基本上赶上50年代初的水平(见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认同民主党的选民数大于认同共和党的选民数;完全独立的选民占少数;没有强烈政党认同感的选民(指一般的民主党、共和党,倾向于民主党、共和党的独立选民,独立选民)约占选民总数的三分之二左右,这部分选民是民主、共和两党总统候选人要争夺的重点对象,谁要想获胜,都必须争取到这部分选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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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政党认同感作用原理非常相似的是政党的意识形态,普通选民除了按照政党认同投票外,还部分受到政党意识形态的影响,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初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来看,政党的意识形态对选民投票的影响不如政党认同感那么稳定和突出。由于深受罗斯福“新政”联盟的影响,民主党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长期弥漫于美国社会,加之普通美国选民,尤其是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选民的意识形态认识比较薄弱,他们在总统选举投票时较少考虑政党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或者说政党的意识形态没有对选民的投票选择产生太大影响。据统计,从1952年到1976年的历次美国总统选举中,完全按照政党的意识形态差异投票的选民比例从没超过8个百分点,可见政党的意识形态差异对选民的影响很有限。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里根打着“保守革命”的旗号登上美国总统宝座后,美国政党的意识形态对选民的影响才开始变得特别突出,共和党保守主义意识形态对普通选民的影响开始急剧上升,但从总体上看,直到80年代末,美国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趋势还是大于保守主义。

  三、政党为总统候选人提供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方面的帮助

  虽然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美国总统选举政治日益向以候选人为中心转变,政党组织的作用相对减弱。但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美国政党仍在总统选举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如果总统候选人能得到政党组织的帮助,其胜算的把握就会相应大一些。

  尽管每个总统候选人都设有自己独立的竞选组织,但由于参加初选的公民投票率一直很低,一般只有美国选民总数的5%到30%。所以,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都不敢忽视传统的政党组织对大部分未参加初选的选民的鼓动作用,有多少选民参加大选阶段的投票经常取决于这种鼓动。即使在以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为中心的现在,主要政党的地方组织仍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们可以帮助总统候选人募集竞选资金,提供办公场所,散发竞选宣传材料,组织志愿者接听选民的电话或直接叩门寻找选民的支持。经过实践的检验,证明这些传统的做法仍是有效的办法。在初选前期,尤其是3月份的“超级星期二”(有十几个州将这一天定为美国总统选举初选日),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要想同时在十几个州发起有效的竞选运动都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如果有些候选人能得到这些州的政党领袖(一般是州长)的支持,那么他们就能够在这些州建立起有效的竞选活动,并可以得到志愿者为其拉选票,那么这些候选人出线的机会就大多了。

  我们回顾一下1952年至 2000年的总统初选,就会发现,凡是获得提名的总统候选人一般都与民主党、共和党两党的政党组织有着某种特殊的联系,这些联系主要表现为二种情况:(一)他们或者是某党的天然领袖――在职总统,如:1956年共和党候选人艾森豪威尔(Dwight D. Eisenhower)、1964年民主党候选人约翰逊(Lyndon B. Johnson)、1972年共和党候选人尼克松(Richard M. Nixon)、1976年共和党候选人福特(Gerald R. Ford)、1980年民主党候选人卡特(Jimmy Carter)、1984年共和党候选人里根(Ronald Reagan)、1992年共和党候选人老布什(George Bush)、1996年民主党候选人克林顿(Bill Clinton),这些人都是以该党的领袖身份参加初选,拥有与该党最为密切的联系,能最大限度地支配该党的组织资源,所以他们都是百分之百地获得提名。(二)或者是曾以某党的身份担任过高级公职(如副总统、州长、参议员),如:1952年民主党候选人史迪文森(Adlai e. Stevenson)、1960年民主党候选人约翰·肯尼迪(John F. Kennedy)和共和党候选人尼克松、1976年民主党候选人卡特、1980年共和党候选人里根、1984年民主党候选人蒙代尔(Walter Mondale)、1988年共和党的候选人老布什、1992年民主党候选人克林顿、1996年共和党候选人鲍勃·多尔(Bob Dole)、2000年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民主党候选人戈尔等,这些人在被提名前有的是副总统(如蒙代尔、老布什、戈尔),有的是州长(卡特、里根、克林顿、小布什),有的是参议员(史迪文森、约翰·肯尼迪、鲍勃·多尔等)。他们也都与各党组织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往往在初选开始前一至二年就积极接触两党的各级组织。例如,1976年大选中的卡特本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政治生手,他在某些政治预言家眼中,根本不是当时民主党党内的重量级人物如自由派的休伯特·汉弗莱(Hubert H. Humphrey)、保守派的乔治·华莱士的对手。但是,担任过佐治亚州州长、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的卡特深知民主党的新游戏规则,他到处旅行,加强与各州民主党组织的联系,终于成了民主党内的一匹黑马。又如,里根为了获得1980年大选的胜利,花了12年时间准备,此前他曾两度寻求共和党的提名,但均告失败,他曾当选过加州州长,1974年还当过共和党县党组织主席,与共和党地方组织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1992年民主党内又出现了一匹黑马—克林顿,他被提名前虽然只是南部一个小州的州长,但他曾担任过民主党全国州长联合会的主席,还是全美民主党温和派政策研究小组――“民主党领袖协会”(DLC-Democratic Leadership Council)的活跃分子,他当时的知名度虽然不如前加州州长杰里· 布朗(Jerry Brown)、纽约州州长马里奥·科莫(Marlao Kemo)、前参议员保罗·聪格斯(Polo Tsongas)和汤姆·哈金(Tom Harkin),但他敏锐的政治嗅觉与政党组织的良好关系使他得到了必要的支持。又如,1996年共和党候选人鲍勃·多尔,提名时是参议院共和党领袖,他凭其与共和党全国组织的良好联系,得到了共和党全国委员会的青睐,所以当他处于资金困境时,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及时在关键的8个州中替他花了1400万美元的政治广告费,帮助他竞选,终于使其顺利出线。

  政党组织和政党领袖们选择支持对象的主要标准是看该对象在选举中的“存活率”――有多少获胜的可能性。如果他们认为某位总统候选人“出线”的可能性大,有机会在正式大选中赢得总统职位,那么就有可能支持这位候选人。要想赢得政党组织和政党领袖的支持,候选人就必须设法在初选前期说服他们,使他们相信该候选人在选举中的“存活率”高,并且能用强大的筹资能力或对媒体的吸引力来证明,或者候选人能在最初的初选中有突出的或惊人的表现,如在艾奥瓦州(Iowa)或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的初选中取得胜利,或被主流媒体锁定为领先者(front-runner)。

  另外,近年来美国政党的助选作用还表现在为总统候选人提供竞选信息支持。充足详细的竞选信息对总统候选人赢得选举非常重要。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IT)的高度发展,为政党积累、统计、分析各种竞选信息提供了可能性。以共和党为例,共和党全国委员会(RNC)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全国主要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有关竞选的报道内容进行追踪、分析,然后将分析的结果提供给本党候选人,为候选人制定竞选议题战略服务。民主党全国委员会(DNC)也组成专门机构,收集和保存共和党候选人的投票记录、演讲资料,然后编制成系统报告提供给政党领袖,为该党总统候选人在电视辩论时提供素材。这些措施都是总统候选人的个人的竞选组织不容易做到的,因此对他们争取竞选获胜意义重大。

  除了两党全国委员会外,民主、共和两党的国会党团也对总统选举有独特的助选作用。根据美国宪法,一项法案要经国会众议院、参议院审议通过后才能呈送总统签署,因此两党的国会党团可以充分利用立法程序,通过促进或阻缓审议那些令选民敏感的法案,来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助选。例如,2004年大选中,在离投票日不到2个星期的六天内(10月17日-10月22日),小布什签署了包括《全球反犹主义监督法案》、《2005年国土安全部财政拨款法案》等在内的7项法案,这些法案内容涉及对外关系、国民经济、青少年保护等领域,吸引了众多选民的关注和支持。其中,《全球反犹主义监督法案》小布什选择在本次大选的战场州–佛罗里达州签署,收到非常好的拉票效果,因为佛州是除了以色列、纽约外,当今世界第三大犹太人聚居区。有人认为,小布什凭此举捞取了该州数以万计的犹太人选票,而这些选票对小布什最后拿下该州的27张选举人票起到重要作用。那么,上述这几项法案之所以能在2004年大选阶段的“黄金时刻”送达小布什签署,跟共和党控制了国会有极大关系。据消息人士透露,这些法案在众议院讨论时,民主党议员为了避免这些法案在大选前通过而对民主党候选人克里不利,曾动议推迟审议这些法案,但此动议遭到共和党议员的反对,共和党众议院党团不但没延缓,反而加快了这些法案的审议进度,赶在大选投票前呈送小布什签署,从而有利于提升小布什的支持率。

  四、政党为总统候选人提供资金方面的助选

  政治离不开金钱这个“母乳”,美国总统选举政治更是如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美国总统候选人的竞选资金是否雄厚决定了他能否当选,竞选资金在总统选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民主党和共和党全国委员会通过对竞选资金的成功运用,有效地影响了两党总统候选人的竞选进程。

  通过比较民主、共和两党在总统正式选举中的经费支出与美国联邦政府对候选人的配套公共资助(matching public fund)、政治行动委员会(PAC)的经费支出后,我们就会发现:政党的支出呈不断上升趋势(见表2)。从下表可以看出,如果以1980年为统计起点、2012年为统计终点,两党“硬钱”(指受联邦选举法控制的竞选经费)支出总和增长了将近9.6倍,“软钱”(指不受联邦选举委员会限制的竞选经费)支出总和增长了将近12倍。而且,如果算上“软钱”支出,那么民主、共和两党的竞选经费支出总额在1988年就已超过联邦的公共资助(分别为1.1亿美元、0.92亿美元),成为各党总统候选人获取竞选资助资金的最重要途径。通过在资金方面的助选,民主、共和两党有效地影响了总统竞选的进程和结局。

  ""

  近年来,在政党资金助选方面,有四个特点值得注意:

  第一、两党都更强调资金助选的集中性和协调性。两党往往根据各州在各自选举战略格局中的重要程度,将全国委员会的大量资金转移到相应的各州。两党的全国委员会主要靠使用“软钱”发布“议题广告”(issue advertisement)来间接支持其总统候选人,那为何要将大量的资金转移到各州呢?这主要是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1992年的规定,政党全国委员会每花费 1美元的“软钱”发布“议题广告”,就得花费2美元的“硬钱”来配套;而如果将钱转移到州政党委员会,其比例则变为1美元“硬钱”配2美元“软钱”。也就是说,在政党的“议题广告”费中,如果是以政党全国委员会的名义来发布,则广告费的三分之二要用来之不易的“硬钱”来支付;反之,如果以各州政党委员会的名义来发布,则广告费的三分之二可用“软钱”来支付。这表面上是简单的算术运算,实际上后面隐藏的是每个政党都想使其筹集到的竞选资金效益最大化,也就是产生最大的助选效能;所以,将较多的“软钱”转移到各州,就成为必然之举。例如,在1992年的大选期间,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将530万美元转移给各州,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将950万美元转到各州; 1996年,共和党全国委员会将4780万美元(占其资金总额的43%)转到各州的共和党委员会,而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将5390万美元(占其资金总额的56%)转给各州的民主党委员会。

  第二、两党全国委员会转移给各州的资金数量是不同的。那些被两党全国委员会视为重要的“战场州”(battleground states)所得到的钱比那些非“战场州”所得到的要多得多。两党一般都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是否是“战场州”: (一)过去几次大选中两党的国民选票率(popular vote)接近的州往往会被视为“战场州”;(二)某州在过去几次大选中是否一直投某个党的票,如果不是,就有可能成为“战场州”;(三)选举人票多的州往往是争夺激烈的“战场州”。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在最近两次的大选中,选举人票数较多的纽约州都没有被看作是“战场州”,其原因是在共和党看来,纽约州民主党倾向太浓,花钱再多也不易争过来;而在民主党看来,纽约州己是囊中之物,不必要再破费。

  第三、“软钱”在两党全国委员会助选资金支出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近些年来已接近、甚至超过了“硬钱”。比如,1996年大选中,两党的“硬钱”支出为1亿5千3百万美元,而“软钱”支出高达2亿1千万美元;2000年大选中,两党的“软钱”支出为2亿3千万美元,接近“硬钱”的支出2亿3千5百万美元(见表2)。如上所述,绝大部分“软钱”被转移到各州,用作“议题广告”的开支。“议题广告”主要用来传递本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策主张以及主要成就,也可用来攻击对手的不良记录和错误观点。

  第四、民主党、共和党在总统竞选经费支出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小。20世纪90年代以前,共和党经费充足,其支出是民主党的两、三倍,比如,1976年大选中,共和党支出2013万美元,而民主党仅支出683万美元;1980年大选中,共和党支出3750万美元,而民主党仅支出1000万美元(见表4-2);但是,90年代后,民主党加大了对总统候选人助选资金的投入,其支出开始与共和党的支出不相上下了。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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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候选人为中心:1952年以来美国总统选举政治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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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宏宇  来源: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美国总统选举政治】之二:

  以候选人为中心:1952年以来美国总统选举政治的主要特点

  林宏宇

  1952年以前美国总统选举政治的最大特点是以政党为中心,无论是物色与提名候选人,还是募集竞选资金,还是大选阶段的选民动员和竞选冲刺,政党组织和政党领导人都处于选举活动的中心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总统候选人对政党组织的依赖非常大。然而,1952年以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电视、飞机等现代化传播和运输技术开始运用于总统竞选,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距离大为缩短,总统候选人有可能越过政党组织而直接与广大选民接触,并争取他们的支持。初选(primary elections)开始真正起作用,总统候选人逐渐开始摆脱对政党的依赖,并逐步成为竞选活动的中心。相反,随着提名控制权的丧失,政党的作用开始相对下降,并逐渐处于辅佐的地位。“以候选人为中心”(candidate-centered)是1952年以来美国总统选举政治的最大特点。

  一、 竞选人力日益以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为主

  美国总统竞选活动非常复杂,从募集竞选资金到招募与指导志愿者,从策划竞选战略到起草竞选文宣,从民调采集与研究到选民发动和引导,无不需要大量专业的政治竞选顾问(political campaign consultants)的参与。20世纪60-70年代以来,这些专业的政治竞选顾问负责的工作越来越多,分工也越来越细,也越来越专业化。据1980年创刊的竞选专业杂志《竞选和选举》(“Campaign & Election”)的统计,常年为总统竞选服务的经常项目就有45项之多,包括了总统竞选活动的各个方面:如筹资(fund-raising)、民调(polling)、选民发动(electoral mobilization)、研究分析、制作分发声像广告、直接邮寄(direct mail)、互联网服务,等等。

  实际上,竞选专家在美国政治竞选活动中已有较长的活动历史,但是直到20世纪60-70年代才逐渐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1969年,曾任1968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汉弗莱(Hubert Humphrey)竞选顾问的乔依·拉珀里坦(Joe Napolitan)发起成立了“美国政治顾问协会”(AAPC-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olitical Consultants),最初只有成员有25人,30年后1999年达到近4000人,如果算上兼职人员,更达到35000人,同时,专业的竞选咨询公司数量在20世纪90年代也增长了2倍多。这些专业的政治竞选顾问主要分布在两个实体中,一个是政党组织机构,另一个是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我们可以通过对比1952年以来这两个组织中专业的竞选顾问人员的数量、素质和整体协调性,就可发现哪个组织在总统竞选中的作用更大些。

  首先从专业人员的数量来看,我们会发现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所雇佣的专业竞选顾问的数量超过了政党组织。尽管美国共和党和民主党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已经争夺了100多年,但直到1970年之前两党都没有固定的全国委员会总部。共和党在1854年就成立了全国委员会组织(RNC),但直到1970年才在首都华盛顿设有永久的总部,同样,民主党1848年就建立了全国委员会(DNC),但直到1985年才在华盛顿设有永久的总部。而且,政党组织的规模基本上是随着选举的周期而起伏,因此雇员人数也非常不稳定。据统计,两党相对稳定的常年雇员人数从1972年到2000年几乎增长了10倍左右,其中共和党的增长速度快于民主党(具体数据见下表1)。尽管政党组织的工作人员数量在增长,但如果与同期两党主要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雇佣的常年雇员人数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从表2我们可以发现,同期两党候选人雇佣的工作人员数量几乎都多于政党组织的人员。例如,1972年大选中总统候选人雇佣的专业人员数量是两党政党组织的5.5倍,1980年是4.3倍,2000年是2.2倍。而且,从1972年以来的数据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在野党总统候选人是否能获得提名也与其雇佣的竞选专业人数成正比,一般来说,凡是雇佣专业人员多的候选人获得提名的概率都相对大于其他候选人,从1972-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来看,只有两次例外,一次是1980年约翰·康那利(John Connally)雇佣的人数超过里根,但里根获胜,另一次是1992年汤姆·哈金的雇佣人数与克林顿持平,但克林顿获胜。人多自然力量大,如果仅从人员数量来看,总统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对选举进程的影响就显然要大于政党组织,它们对保证候选人竞选取胜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在2004年大选中,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竞选班底就包括37个独立的国内政策委员会和27个外交政策小组,每组成员都在几十名以上,仅司法政策工作小组就有195名成员,环境小组和农业委员会也有类似规模,经济顾问委员会超过200人。这样的规模要远远大于同期民主党全国委员会的雇佣的专业竞选顾问的人数。

  表1:两党全国委员会常年雇员人数(1972-2000年) (单位:人)


1972

1976

1980

1984

1988

1992

1996

2000

民主党全国委员会

30

30

40

130

160

270

264

297

共和党全国委员会

30

200

350

600

425

300

271

302


  表2:总统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工作人员人数(1972-2000年) (单位:人)


1972

1976

1980

1984

1988

1992

1996

2000

民主党候选人组织

不详

702(卡特最多,占188

354

649(蒙代尔最多,占337

967(杜卡基斯最多,占314

426(克林顿和哈金各占129

>300

>400

共和党候选人组织

337

不详

992(里根占300、康那利占303

不详

不详

>300

>300(多尔最多,占200

663(小布什最多,占326

总计

>337

>702

1346

>649

>967

>726

>600

>1063


  其次,从专业人员素质来看,我们也会发现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所雇佣的人员素质要高于政党组织。政党组织由于受历史、地域的影响,从事总统选举活动的专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般来说,政党全国委员会总部的人员素质较高,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等,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为政党工作的志愿者,他们中很多人缺乏政治竞选的经验,往往热情有余,但水平不高。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却不一样,他们雇佣的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政治学方面的专家。据统计,这些竞选专家多是年轻的男性白人,三分之二在45岁以下,并受过良好的教育,几乎都有大学学历,一半以上有研究生学历,三分之二有为政党组织工作过的经验,半数以上在经选举产生的公共职位干过,三分之一有为新闻媒体工作的经历,四分之一把这项工作视为一种事业来从事,有较强的政治理念,而不仅仅是为了谋生挣钱。也就是说,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人员的素质相对要高于政党组织。

  最后,从专业人员的整体协调与内部团结来看。显然,由多个派别组成的政党,其组织内部也必然充满了派别之争,其对候选人的支持也难免有派别之争。尽管有证据表明,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政党的凝聚力比以前相比有很大的提高,党内派别之争也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如果与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相比,政党组织内部的协调性与团结程度还是不如后者,因为后者内部只有一个服务主体,相对容易协调和配合。因而可以说,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的战斗力相对要强于政党组织。

  总之,从竞选人力角度来看,尽管政党组织在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中的作用与以前相比有所增强,但与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相比却呈下降趋势。也就是说,从具体运作竞选活动的人力资源角度来看,政党组织在美国总统选举中的中心地位已逐渐退让给了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

  二、竞选资源日益为总统候选人所控制

  总统竞选的过程也是资源聚集和资源消耗的过程,能否有效地控制竞选资源直接关系到能否取得总统选举的胜利。

  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美国总统选举中,政党是控制竞选资源的主体,一般来说,总统候选人离不开政党的支持。但是,从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来看,尽管在绝对值上政党所拥有的竞选资源数量大于以前,但政党对总统候选人的控制力却越来越弱;相反,总统候选人对竞选资源的控制力越来越强,有些富有的总统候选人甚至可以不依靠政党的竞选资源,完全独立地运用自控的竞选资源来完成总统竞选,例如1960年大选中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肯尼迪。

  竞选资源主要有两个部分组成:竞选资金和其他资源。

  其中最重要的是竞选资金。应该说,在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中,政党的筹资能力与以前相比已有很大提高,尤其是20世纪70-80年代以来,随着直接邮寄捐款体系(direct-mail system)的建立,两党全国委员会募集的“硬钱”(指受到联邦选举委员会监控的、直接捐给政党用于竞选的资金)数额一直稳步增长,据统计,从1976年到2006年,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募集的硬钱总额增长了近7倍,共和党增长了近5倍。从绝对值来看,政党组织掌控的竞选资金资源要大于以前,然而其对选举进程的影响力却不如以前。为什么会这样?这主要是与以前相比,总统候选人对竞选资金的控制力增强了,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总统候选人可以自己决定选举的进程。

  美国总统选举大体上可以分成四个阶段:初选前阶段(也称隐性初选阶段)、初选阶段、全国代表大会阶段、大选阶段。从这四个阶段来看,政党组织控制的竞选资金主要在后两个阶段发生作用,前两个阶段主要靠候选人自己的竞选资金,候选人要想获得政党提名,就必须在初选前阶段募集到足够的资金。

  一般来说,要想在初选阶段有机会露脸,候选人必须在大选年一月底之前至少募集到2-3千万美元的资金,否则在初选中将很快被淘汰出局,这笔钱可以被视为总统候选人进入初选阶段的“门票钱”。从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来看,候选人如果没有这笔“门票钱”根本就没有入门的机会。据统计,从1980年起,除了约翰·康那利(John Connally)之外,所有能获得政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都是在初选前阶段募集到了最雄厚的资金。而且,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候选人宣布参加竞选的时间越来越早,初选前阶段显得越来越重要。据统计,从1976年以来,大约半数以上的在野党总统候选人,都在大选年前一年的6月份就宣布开始竞选(见表3)。结果候选人的命运往往在大选年初选阶段刚刚开始就已明确了,因此要想获得政党提名,就必须在初选开始前准备好足够的竞选资金。

  表3-3:大选年前一年6月30日前宣布开始竞选的在野党候选人人数统计表

年份

1976

1980

1984

1988

1992

1996

2000

宣布开始竞选的人数

6

5

6

10

1

8

12

占全部候选人的比例(%)

43

50

67

71

20

80

58


  候选人募集竞选资金的主要方式无非两种:直接邮寄(direct-mail)和捐款集会(fund-raising events)。前者适合募集小额捐款(低于250美元),后者适于筹集大额捐款(250-1000美元)。一般来说,不是很知名的总统候选人或者缺乏募捐网络的候选人往往使用直接邮寄捐款方式来筹集竞选资金,例如1992年的共和党候选人布坎南就用这种方式募集了400万美元。那些政坛老手或者拥有强大募集网络的候选人往往采用捐款集会的方式来募集竞选资金,这种方式募集资金的速度快于前者。例如,1992年的老布什、1988年的杜卡基斯、1996年的多尔都采用这种方式募集了70%以上的竞选资金。

  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候选人为了躲避联邦选举法的限制,往往采取成立“领袖政治行动委员会”或称为“多候选人政治行动委员会”(Leadership PACs)的方式,在初选开始前阶段募集大量竞选资金。这些政治行动委员会有别于普通的竞选组织,它们是一些类似于基金会性质的免税组织。这些组织募集资金基本不受联邦选举法的约束,理论上讲可以无限制地募集竞选资金。里根是第一个创建这种组织的总统候选人。1977年,角逐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失败的里根,将1976年竞选剩余的资金转入一个新组成的名为“致力于共和的公民组织”(Citizens for the Republic),以准备1980年的总统选举。在此后的2年半时间里,这个组织募集了670万美元,这些资金只有10%用于其他候选人,绝大部分用于里根的竞选,例如雇佣专职的工作人员,建立筹资网络,建立直接邮寄系统,招募志愿者,补贴里根的竞选旅行等费用。

  1988年以后,这种形式的委员会已成为美国总统选举中早期募集资金的主要手段,大部分总统候选人都建立了各自的类似组织。这种政治行动委员会在募集总统竞选资金方面有如下优点:1、增强了总统候选人吸收捐款的能力。根据美国联邦选举法,作为个人捐款,每个人最多只能捐给候选人2000美元,但却可以捐给这种委员会5000美元。2、可以使候选人尽快开始竞选。联邦选举法允许候选人使用这些委员会的资金来雇佣专职工作人员、组织民意调查、进行专家咨询、补贴竞选旅行等。3、可以发展一个有效的政治支持网络。候选人可以通过这个组织广泛地接触社会各界人士,宣传他们的政治主张,扩大他们的政治影响力,尤其对于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候选人更需要这些组织的造势。4、可以有效建立一个直接邮寄募捐系统,这个系统可以在未来的正式竞选中起重要作用。例如,里根在1980年大选中就充分利用这个网络所提供的300万个固定的捐赠人员名单,在初选正式开始后募集了大量资金。198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蒙代尔也利用这个办法建立了一个拥有25万个固定捐款人的网络,大约节约了100万美元的募集捐款费用。1988年大选时,Bob Dole和Jack Kemp也利用这种方式节约了200万美元。

  近年来,除了在联邦一级建立上述所谓“领袖政治行动委员会”外,有的总统候选人还在州一级建立了很多类似的机构,由于联邦选举法的某些缺陷,这些机构在各州募集捐款方面的自由度比联邦一级更大一些,因为每州都有各自不同的竞选资金规定,这些规定从总体上看比联邦层面的要宽松一些。

  竞选资金方面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近些年来日益凸现的“软钱”问题(软钱是指不受联邦选举法规定而捐给政党用于政党建设的资金)。1996年大选中“软钱”使用额比1992年增长了2倍。软钱对竞选进程的影响越来越大,而总统候选人对软钱也同样拥有很强的控制力,强有力的、支持率高的总统候选人不仅可以帮助政党组织吸引软钱,他们还可以控制软钱的流向。

  另外,如果与政党组织相比,总统候选人在募集竞选资金方面还有一个明显的优势,那就是能获得联邦政府竞选“配套资金”(match fund)的资助。这样,那些资金状况不是很好的候选人只要能满足联邦选举法的一些规定就可以获得联邦资助,就能够摆脱政党的控制而独立竞选下去。

  除了竞选资金以外,1952年以来美国总统选举中的总统候选人还拥有其他一些重要的竞选资源,比如总部资源、信息资源等。由于现代通讯技术(如电视、传真)和交通技术(如飞机)的发展,总统候选人往往都设有自己的竞选总部,用来举办募捐集会、发布竞选新闻、鼓动选民、研究竞选战略、招募竞选工作人员等。而且,许多总统候选人还根据选情需要在许多重要的州设有竞选分部。例如,1976年卡特在8个州设有竞选分部,1980年里根在25个州设有竞选分部,1984年蒙代尔在18个州设有分部,1988年杜卡基斯在18个州设有分部,1992年克林顿在8个重要的战场州设有竞选分部,1996年多尔在22个州设有分部,而资金雄厚的克林顿却在35个州设有分部。这些机构是总统候选人掌控竞选进程的重要工具。是总统候选人可控制竞选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总统候选人还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快捷便利的通讯工具与计算机网络技术,为现代总统候选人准备了非常丰富、全面的竞选信息支持,候选人可以足不出户尽知天下选情。这些资源都进一步加强了候选人对竞选进程的影响力。

  总之,从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来看,竞选资源也日益为总统候选人所掌控,这个时期总统候选人拥有比以前的总统候选人多得多的竞选资源,这使得总统候选人有条件处于选举活动的中心地位。

  三、竞选过程日益向总统候选人倾斜

  从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的竞选过程来看,整个竞选活动日益候选人化,竞选过程日益向总统候选人倾斜,总统候选人日益处于选举活动的中心地位。

  美国总统竞选过程大体可分成四个阶段:第一、初选前招募候选人阶段,第二、初选争夺政党提名阶段,第三、政党全国代表大会确认本党候选人阶段,第四、大选冲刺阶段。从这四个阶段来看,1952年以来,总统候选人个人的主导作用越来越明显,竞选过程的每一阶段几乎都离不开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与候选人的竞选组织相比,政党组织在竞选过程中的作用相对有所下降,尤其1972年以后,政党组织一般从第三阶段才开始正式介入总统选举进程。

  首先,让我们考察一下初选前招募候选人阶段。传统的总统候选人往往是从政党内部招募的,这种招募方式可以概括为“师傅带徒弟式”,即一个人要想成为政党总统候选人,往往要看其在党内的资历、位置及其与政党领袖的关系,只有得到政党“老板”们的支持才有可能获得政党招募。而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这种招募方式逐渐转变为“企业家形式”,即候选人根据自己的实力(政治实力、经济实力)和对选情的判断,自我招募,不再拘泥于其政党背景,不再受制于政党组织。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中,任何个人都可以摆脱政党控制而自由宣布参加总统竞选,但是,实际上政党的影响力仍然很大,尤其在1972年以前,政党领导人仍在较大程度上控制着候选人的招募和提名,一般来说,能够入围的候选人基本上都有较强的政党背景,像肯尼迪那样的候选人毕竟是少数。

  这个阶段政党控制力相对减弱的一个表现就是,宣布参加总统竞选的人数比以前增加了很多,尤其是在野党的候选人就更多了。以历届在野党为例,1972年和1976年分别有13人、14人宣布参加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角逐,1980年有9个人宣布参加共和党总统候选人角逐,1984年到1992年都分别有9人宣布参加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角逐,1996年和2000年分别有11人、10人宣布参加共和党总统候选人角逐,2004年有9人宣布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角逐。这些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党外人士”――虽打着民主党或共和党的旗号,但与政党联系非常松散(例如2016年的特朗普),还有一部分候选人完全以独立的第三党人士的身份参加竞选。属于第一种情况的有1972年民主党的乔治·华莱士,1976年民主党的吉米·卡特,1984年民主党的加里·哈特(Gary Hart),1992年共和党的布坎南、杜克(David Duke)、民主党的聪格斯(Paul Tsongas)、布劳恩(Edmund Brown),1996年共和党的福布斯(Steve Forbes)等;属于第二种情况的有1980年独立党人安德森(John Anderson)、1992年和1996年的佩罗(Ross Perot)等。

  其次,考察一下初选争夺政党提名阶段。1952年以来,初选在美国总统选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尤其是1972年以后,决定候选人命运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基本上是根据初选的结果产生的,因此初选在总统候选人提名中起着关键作用。任何一个候选人要想获得政党提名,都必须通过初选这一关,而初选阶段依靠的几乎完全是候选人个人的财力和精力,政党组织的影响非常有限。这个阶段一般开始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初选和艾奥瓦州的政党核心会议。虽然这两个州的选举人票累计才11票,仅占全部选举人票数的很小一部分,但由于它们倍受新闻媒体的关注而影响不菲。那些想获得政党提名的候选人都很重视这两个州的选情,一般都要在这两个州花费很大的精力和财力。例如,据统计1988年大选中,两党主要候选人平均在艾奥瓦州竞选50天,在新罕布什尔州竞选37天,1996年的数字分别是30天和26天。初选阶段除了这两州的竞选活动外,最重要的事件就是3月份的“超级星期二”了,在此之后,谁能获得提名就基本上水落石出了。所以,那些想有所作为的候选人都必须及早动手,尽早安排好自己的竞选组织和竞选资源。显然,在这个阶段,总统候选人主要依靠,也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独立竞选,政党组织是帮不上什么大忙的。

  再看一下第三个阶段,即政党全国代表大会阶段。1952年总统选举以前,候选人在这个阶段几乎没有什么发言权,代表大会完全由政党领袖幕后操纵。1952年以后,那些在初选中有出色表现的候选人开始在代表大会上崭露头角,有的还完全改变了政党老板的原意,例如1960年的肯尼迪,他凭借异常出色的初选结果,推翻了民主党领导人原想提名约翰逊的企图,获得政党提名。1972年以来,随着美国政党民主化改革的进展,大部分参加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根据初选结果产生,政党全国代表大会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实质性作用了,因为在此之前两党总统候选人实际上已经选定,大会只不过起到形式上的审批作用。因此,这个竞选阶段虽有政党组织的介入,但实际上已不起决定性作用。

  最后再看一下大选冲刺阶段。这个阶段的竞选活动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大选冲刺管理和信息沟通管理。大选冲刺管理包括策划实施竞选战略战术、民意调查、议题研究、募集资金、基层动员等内容;信息沟通管理包括制作发布竞选广告、保持与媒体的良好关系、新闻舆论造势等活动。这些活动组织的好坏对最后的选举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应该承认,政党在这个阶段竞选活动中的影响不可忽视,例如它们可以使用“软钱”发布议题广告,利用政党的基层组织和积极分子进行基层选民发动、提供志愿者参加竞选资金募集等等,但是,总统候选人及其竞选组织仍在这个阶段发挥主导作用,尤其在民意调查、议题研究、新闻舆论造势等方面发挥着政党组织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中,民意调查(简称民调)是现代美国总统选举中最为重要的竞选环节之一,有人甚至认为“它是现代美国总统竞选活动的核心,怎么强调它的重要作用也不为过”。民调最早成为美国总统选举政治的一部分始于1916年,当年著名的《读者文摘》杂志利用其稳定的读者群体(大约200万人)作为民调源,成功地预测了1924、1928、1932年的美国总统选举结果。同期,美国人盖洛普(George Gallup)和罗珀(Elmo Roper)通过改进民调办法,发明了随机抽样调查法,成功地预测了1936、1940、1944年总统大选的结果。从此以后,民调统计数据成了现代美国总统选举中制定竞选战略的最主要依据之一。

  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中,民调数据被候选人用来判断是否参加竞选,确定何处是潜在的竞选资金来源和主要的票源,还可以用来确定合适的竞选议题,以赢得媒体和公众的支持,还可以用于检验候选人所塑造的形象是否成功,或者检验反击对手的策略是否有效。可见,从始自终,民调专家(pollster)一直处于总统候选人竞选组织的中心地位,这正如曾帮助过里根竞选的著名民调专家威斯林(Richard Wirthlin)所总结的:“毫无疑问,我们已从单一的信息收集员变成了竞选组织里的选情解析专家和战略分析专家,我们提供的信息可以改变或修正候选人的决定。”例如,1960年大选中,肯尼迪之所以敢在新教徒众多的西弗吉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举行初选,就是根据当时著名民调专家哈里斯(Louis Harris)的民调结论做出的,根据哈里斯的民调结论表明,当时民主党内另一个竞争对手汉弗莱(Hubert Humphrey)在这两个州很容易被击败,所以肯尼迪决定参加这两个州的初选,以提升他的知名度和支持率。

  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中,候选人经常采用的民调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倾向性民调,候选人主要用来了解总的选情。这类民调具体可分为3种:(一)政治气候调查。一般在初选前进行,主要用来了解全国总体政治气候,了解哪部分选民支持哪个候选人,以及支持的原因;(二)选情趋势调查。一般在初选和大选之间进行,主要用来修正调整总统候选人的竞选战略,为大选冲刺阶段做准备;(三)阶段性竞选调查。一般在竞选开始一段时间后进行,主要用于了解某一个阶段的竞选活动是否有效。

  第二类,内容性民调,总统候选人主要用来了解他们所确定的竞选主题、所树立的竞选形象和所发表的竞选演讲内容是否合适,然后根据调查结果修正它们的竞选主题、竞选形象或演讲内容。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与统计技术的迅猛发展,又出现了一些新型的民调方式,如焦点调查、电话调查等。所谓的焦点调查,是指候选人为更具体了解选民的关注焦点而设计的一种民意调查形式。具体做法是召集10多个政治观点相近的选民在一起开会,就候选人所确立的竞选议题发表具体见解,以补充倾向性民调数字的不足,修正其竞选策略。例如,1992年大选中,克林顿就是利用这种办法组织了一组号称为“曼哈坦计划”的焦点民调活动,从中获知白人选民,尤其是白人中产阶级特别想了解有关他和他家人情况的信息,于是在大选阶段克林顿加大了这方面的信息投入,收到了较好效果,大大提升了克林顿的个人魅力。所谓的电话调查,是指候选人利用电话技术,让选民通过电话拨号的简单方式表明他们对候选人的看法,这种调查获取信息的速度很快,而且覆盖面广,可信度较高。

  总之,1952年以来,从美国总统的整个竞选过程来看,尽管政党组织的角色依然不可忽视,但候选人已处于竞选过程的中心地位。不管是初选前阶段,还是初选阶段,总统候选人要想获得政党提名,必须也只能依靠自身的竞选资源来进行;不论是在政党代表大会上,还是大选最后冲刺,总统候选人及其竞选组织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整个竞选过程日益向总统候选人倾斜。

  综上所述,1952年以来的美国总统选举政治日益呈现出“以候选人为中心”的特点,其主要体现为3个方面:

  第一,总统候选人自组的竞选组织日益成为整个竞选活动的主力军。候选人独立雇佣的政治竞选顾问专业人员,无论是在数量、质量方面,还是在整体协调配合方面,都超过了政党组织,而成为了现代总统竞选活动中的主力军。

  第二,总统候选人控制的竞选资源越来越丰富,独立竞选的实力越来越强。无论是在竞选资金,还是其他竞选资源方面,20世纪50年代以来,总统候选人的控制力越来越强,也拥有比以往多得多的竞选资源。在这样情况下,总统候选人对政党助选的依赖逐渐下降,拥有越来越强的独立竞选实力。

  第三,总统候选人在整个竞选活动过程中,日益居于主角地位。无论是初选前的候选人招募,还是初选阶段的提名争夺,还是全国代表大会阶段的提名确认,还是大选阶段的全力冲刺,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候选人个人的作用日益明显,政党的影响力逐渐式微,整个竞选过程基本围绕着候选人展开,候选人日益居于主角地位。

来源时间:2016/6/21   发布时间: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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